大家都是玩音樂的~雖然我不是啥大律師~ 不過盡微薄之力幫忙也是應該的~~ 我只記得教我著作權法的老師提過這類的事~ 她確定這種案件不會起訴使用的學生~~ 當然~~林某那種人...我猜...八成就是整天拍拍照~訴訴訟維生的"人"(?) 人心險惡阿...多多保護自己吧~~
像此類的訴訟是沒有確定可言的,畢竟會不會起訴的權利在檢座那,審判的權利在法官那,老師只是就他自己的研究、經驗及觀點來加以分析,但每個執法者的觀點卻不一定相同,所以也不能100%的確定,而且一般人接到傳票就怕得要死,長期下來真的會坐立難安,時時都覺得心好像吊在那似的,那林先生就是抓著這個要點猛攻,分明是虛以刑法為餌,實為民事求償,以"刑"壓"民"! 小弟在法院就聽過很多案件都是非常離譜的,也令人十分無奈! ~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