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在走回頭路!!! 而是一個自然而必須如此前進的潮流!!! 必須要先釐清的一個觀念是, "權力"和"能力", 以及"責任"的關係, 在民主政治的架構中是必須要有所分配的, 基本上, 人人均有享受自由的權利, 但是隨著時代的更進步和維持人民的秩序及要求, "權力"和"能力", 以及"責任"的關係劃分, 自然是要更清楚而詳細的, 這也是"文明"的一部分, 就像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責任和權力劃分關係是一樣的道理, 這些關係和道理都是相通的, 然而不同層次和領域的人, 其"權力"和"能力", 以及"責任"的關係劃分自然也不能一蓋而論, 並且隨著文明的愈進步, 這之間的關係劃分便會更細微! 況且我也不認為這是一種歧視性的分層行為(這和封建時代的階級制度是完完全全的兩碼子事!!!), 更進一步地說, 我們也必須去研究, 正視, 和組織出這其間的合理協調關係, 而不是刻意避開去討論它, 或否定這種關係, 而是在為求得更先進的民主政治中, 所需要重要審視和被詳細討論的分配問題.
這是樓上朋友用錯了標籤,也就是引言 (QUOTE) 標籤都變成了程式碼 (CODE) 標籤。這是掌門人前陣子玩大風吹的後遺症,他老人家目前還在為此頭痛當中... ^_^ 解決辦法要請原留言人或版主進入該篇留言手動修改。
Hi EricHill, 小弟沒法再吹噓下去了啦!我現在真的確定你想討論的與我在說的是不同範圍的事。以你第三類組的背景,卻能有自己一套人文思想並且願與大家分享,真的很好,也令人欽佩。但請求你不要再引用我 的話(或說我抄來的話 )對之回應,因為你回應的觀點皆即可各自成立獨立、完全,甚至部份我覺得是有效或同意的論述,無須由我的意見,which are irrelevant,當一個正面/反面的提問、引言或例證。但我之前所提“人性尊嚴原則“等,是有特定、嚴格意義的法學概念(因聽你之前提了一些專業法律用語,想藉此再找到討論客體的交集,不想...), 並不是依字面文義解釋的那樣。 要澄清與抱歉的是我信手便寫了 上帝也許不適當。我打那句話時,沒有任何宗教上的意圖與牽連。如果此舉太輕浮,還請包涵。 p.s.是否煩請查一下之前你有開書單的留言的下一篇留言?這一頁無法斷行似乎是從該篇出現後發生的(也可能又是只有我的browser+15吋小螢幕有問題)。
To Blash, Hi there, 其實我是個愛閒扯的人, 不過, 看對方討論的範圍是什麼而定, 對方和我鬼扯蛋, 我就和他鬼扯蛋; 若是純粹哈拉, 有興趣的話, 我也會奉陪; 若是交換討論一些看法或意見, 我也喜歡將知道的一些看法提出來... 原則上, 小弟我僅是站在交換意見的立場去說明一件事, 沒啥惡意, 若讓您覺得不適, 還請見諒! 想當然爾, 每個人的意見會相左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我想, "討論"或"辯論"的樂趣也就是在此, 並且對"字裡行間"或"言語間的用字遣詞"也可以去分析出許多令人意想不到的觀點, 或潛意識下的聯想. 至於對話中相關的質疑, 提問, 咀嚼, 或反證, 也是一種刺激思考和成長的方法, 對意見上或觀念上的交換上也是有幫助的, 也並沒有要讓對方"舉白旗"的這種動機存在, 我想在大家可以認可的範圍內去做一些文字上或想法上的討論, 應該是無傷大雅的, 並且大家願意一同分享一些不同的看法, 互相交流, 刺激一下, 對於長久擱置少用的大腦應該是好事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