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ple CD-ROM的使用權?

本文由 Bill2002-10-13 發表於 "MIDI、編曲精華" 討論區

  1. Bill

    Bill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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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到自從電腦也可以當 sampler後,sampler變的很流行,
    那大家的sample都是自掏腰包買的?還是用朋友copy來的哩?
    朋友和我討論過,都覺得只是用又沒拿去賣和賺錢應該不算破壞智慧財產權,
    大家看法如何呢?我也很困擾一片好的鋼琴sample都要近萬,粉難下的了手......
    誠實討論討論吧!
    <BLOCKQUOTE>quote:</font><HR> 憂心重製列公訴 大學生群集抗議

      李誠偉台北報導、高有智台北報導 為了抗議過去習以為常的複印原文書行為,日後有可能被判處徒刑,以輔大黑水溝社為首的三十多位大學生,昨(十一)日上午到國貿局群集抗議,強烈要求政 府不能迫於美方壓力,把智慧財產權中有關重製部份列為公訴罪。

      包括輔大黑水溝社、北大青年社、台大大新社、大論社、世新草根工作室、新社會學生鬥陣、關注全球化資訊中心等多個學生社團與社會團體,昨日上午共同到經濟部國貿局舉牌抗議。學生代表表示, 擔心在美方強大壓力下,我政府會在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會議,向跨國企業與國際書商低頭,簽下不平等協定,同意美方要求非營利事業的智慧財產權也列為公訴罪。如此會使所有翻印原文書的大學生, 有可能成為階下囚。

      為了突顯重製行為有可能被列為公訴罪的不當,輔大黑水溝社特別舉例,美方曾經訂出盜印原版書要坐牢七年的議案,比私製原子彈還多兩年,一旦政府真的迫於美方壓力,簽下把非營利使用的盜版行 為也列為公訴罪,則未來大學生為了課程所需翻印原文書,反而變成重大刑犯。
      參與抗議的某位大學生強調,原文書一本兩、三千元,如今連學費都快繳不出來,那還有錢可買書?

      抗議的大學生提出三項訴求,除了希望政府不要同意任何談判條件,也促請政府立即修改著作權法,將非營利使用行為劃歸為「合理使用範圍」,並反對政府以黑箱作業方式,簽下內容涉及農業、藥品 等台灣人民生存權益的台美自由貿易協定。

      台美智慧財產權,攻防熾烈,校園學子仍反映,合法軟體太貴,國外原文書如果定價合理,尚能接受,因為影印成本也會超過原文書價。但動輒上千元的正版軟體,壓得學生喘不過氣。學生們紛紛反映 ,連助學貸款都繳不出來,如何負擔軟體的高價格?

      東海大學社會系陳良哲也說,許多原文書價格過高,學期可能都已結束,現實考量迫使學生走上「盜印」一途。陳良哲強調,學生學習必須以既有知識為基礎,如果徒以智慧財產權強收高價,將會限制 學生學習空間與阻礙知識傳遞。檢調嚴格查緝影印店的動作,最後,可能造成學生籌資合買影印機對抗。 <HR></BLOCKQUOTE>
     
  2. BetaTester

    BetaTe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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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朋友:說幾句不中聽的話。理論和實際差別是很大的!
    唱片界罵盜版和mp3罵的要死,結果都忘了以前翻唱英文日文歌創造的利潤
    (其實很多是盜用,根本沒付版權啦)。
    唱片業以前就是盜版的第一線,現在被消費者mp3搞垮算是現世報。
    以前我也看一家公司賣Akai的取樣機,也有做唱片的人買,
    他們也是送copy 好的sample CDROMs給買的人,算是促銷。
    台灣的綜藝節目很多也是直接抄日本的,這大家都知道。
    盜用是不對的,但是輪不到從盜用中得到最大利益的產業來教育消費者。

    很多事理論和實際差別就是那麼大,所以你要不要用免錢的sample就看個人的認知和良心來判斷囉....
     
  3. CrazyJazz

    CrazyJazz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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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沒有internet,沒有mp3的時代,靠音樂銷售賺取最大利潤的,也不是音樂家本身.而是商人.時代正在改變,慢慢尋找一個新的平衡點.網路藝術及知識變得更廉價的時候,創作者未必會吃虧,只有商人會急的 跳樓.最後的結果,可能只是讓創作者與商人受到的社會待遇更為平等一些而已.管他娘的,用吧!!
     
  4. BassaChen

    BassaChen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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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OCKQUOTE>quote:</font><HR>管他娘的,用吧!! <HR></BLOCKQUOTE>
    Crazy Jazz大,你說出我這種只是想玩玩音樂,不是要靠賣音樂維生的人的心聲。
    因為只是玩玩,幹麼要花那麼多?又沒有營利行為........
    可是人也很矛盾.....上次 Mr72大說的重話要人要用就要買也是有道理的。
     
  5. Bensusan

    Bensusan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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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其實是個有點弔詭的問題。

    我們花錢買KORG, Roland ,YAMAHA, EMU...的機器,多認為理所當然。

    我們拷貝Cakewalk, Reason, Plug-in, SoftSynth...,也認為理所當然。

    硬體的成本,其實不見得比軟體的研發費用高多少,大家卻有不同的衡量標準。

    原版軟體因為賣的少、盜得多,就愈賣愈貴,註冊方式也愈來愈繁雜,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我建議,軟體廠商應該提供LE or FREE版的軟體(有些廠商事實上有提供),給一些Entry Level的使用者用,功能也大多完整,可能只是簡化或是迷你一點,真的用習慣了,提供一個價位合理的Upgrade方式。

    私底下的盜版問題,那是政府與軟體廠商要去克服的,為了賺錢,殺頭的生意都有人做。實際上光是告一些知名的公司或是使用者,一年也賺上不少利潤。

    初學者的痛苦,我們都經歷過,大家如果抱著雖支持正版但是不得已沒錢的心態,我覺得是情有可原,不過,無論如何,在網路上對盜版軟體的使用提出合法化的說辭,我覺得這是不應該的事情,好像女兒 有一天如果突然問我,爸爸你用的軟體是原版的嗎?? 我是否要跟他說學校老師教的都是屁??

    也許,大家可以多思考一下。
     
  6. Amnesiac

    Amnesiac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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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話題讓我想起一件忿忿不平的事,忍不住要說給大家聽、、

    如果你要的音樂軟體有朋友可以借你燒,那就萬事太平了、、最近居然遇到那種明明自己手中也是盜版的軟體,還要用幾千塊(正版約1/4的價錢)的價錢賣給你的樂器行老闆、、而且,還能理直氣壯的說 A我這個盜版的「也」是「跟別人」買來的,如果你有辦法,你就不會在這裡跟我問了、、

    我覺得,如果是盜版的軟體,大家私下用用就好,就別拿出來賣了、、
     
  7. tOnY

    tOn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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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單純做音樂,是不是真的需要那麼多 Sample? 舉一部最近的電影 "海上鋼琴師" (The Legend of 1900),不需要鼓,Bass,吉他.....,一樣能做出動人的音樂。

    需要 Sample CD-ROM 的人,大部分都是需要依靠那許多不同的聲音素材來賺錢。如果是依靠別人製作出的 "工具" 來賺錢,那購買原版當然是理所當然的。

    目前軟體的功能都越來越強大,主要軟硬體加起來的價格都不會超過 3000 US。想一想計程車司機做生意都還要買一部車,那靠音樂賺錢把幾片常用的 Sample 或軟體合法化,不僅是商業道德,也是對原作者的尊重。

    至於法律問題,就是看有沒有人要告而已。不過包括美國在內,都有實際舉證的難度,要成案並不容易。但就道德上,對錯是很明顯的。
     
  8. Bill

    Bill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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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見到當代上有人支持正版軟體和sample CDs,
    可是我想說用盜版是道德上問題,也不是那麼嚴重,
    就像路上的小攤販多佔了塊公家地,騎車的人直接騎上騎樓,
    玩音樂的人做場子拿現金也沒把收入算到該付的稅上面,
    這種事不是每天都在發生嗎?
    都是道德上的缺點,可是也不能算真的很沒道德不是嗎?
     
  9. EricHiLL^_^

    EricHiLL^_^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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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OCKQUOTE>quote:</font><HR>原留言人 Bill:
    可是我想說用盜版是道德上問題,也不是那麼嚴重,
    就像路上的小攤販多佔了塊公家地,騎車的人直接騎上騎樓,
    玩音樂的人做場子拿現金也沒把收入算到該付的稅上面,
    這種事不是每天都在發生嗎?
    都是道德上的缺點,可是也不能算真的很沒道德不是嗎?<HR></BLOCKQUOTE>

    哈...人的私心總是讓許多不應該做的事情被推託和合理化, 看似事小, 但整體而言影響卻很嚴重, 要是這世界上每個人都這樣搞的話, 那豈不亂七八糟嗎?!

    要不是因為大部份的人都是奉公守法, 按排理出牌, 不抱著"反正做這種事的人那麼多, 再怎麼抓也不會抓到我"的僥倖心態, "狹縫中"求生存, 先做了再說, 等看看哪天事態不對勁了再翹頭也不吃虧...那我看再怎麼多的檢調單位和警力, 也是無法遏止這社會上的許多亂象和主持公道的!!!

    反正應該只有覺得現在的爛音樂還值得掏腰包去買正版的笨蛋, 才會真的會對盜版嗤之以鼻吧...只有傻子, 才會笨到沒事把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拿去繳稅...也大概只有錢太多的人, 才會無聊到把多的錢拿去買一套昂貴的OS吧...只有賠錢吃虧的原版出版公司, 會常常亂嚷嚷, 像瘋狗一樣地向人亂咆嘯吧... 只有每天吃飽沒事幹的執勤員警, 會站在不知名的暗處, 見人就開罰單吧...

    一言以蔽之, 愛怎樣做的人就讓他去怎樣做吧!反正無論如何, 想要怎樣做的人, 到頭來還是會因為自己的私心而說一大堆理由來合理化, 做自己原本就打算想要做的事, 管他是非對錯呢...人不為己, 天誅地滅嘛...自己不吃虧就好了, 不是嗎?!.......哈哈!!!
     
  10. kuanding

    kuanding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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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想到說取樣片應該不能轉手販賣的吧
    不然如果有人用了取樣片的素材發行作品了以後
    轉手賣掉
    那他應該也同時失去了取樣片的使用權??
     
  11. Bill

    Bill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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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OCKQUOTE>quote:</font><HR> 原留言:kuanding
    剛剛想到說取樣片應該不能轉手販賣的吧
    不然如果有人用了取樣片的素材發行作品了以後轉手賣掉
    那他應該也同時失去了取樣片的使用權?? <HR></BLOCKQUOTE>取樣片按規定是不能轉賣或轉讓的,只有原購買的人有使用權。 <BLOCKQUOTE>quote:</font><HR>原留言:EricHiLL啦
    哈...人的私心總是讓許多不應該做的事情被推託和合理化, 看似事小, 但整體而言影響卻很嚴重, 要是這世界上每個人都這樣搞的話, 那豈不亂七八糟嗎?! <HR></BLOCKQUOTE>
    EricHiLL啦大,你完全誤解我的意思了。小弟也才接觸,根本也還沒用過取樣片,也很高興看到當代的很多人都支持正版,我也是其中一位啦!
    只是要指出沒有人是道德上每件事都說得過去,同樣的用了盜版軟體只代表用了盜版,並不能就說這個人就一定是不道德的。

    你想想,很多學校大家都亂裝軟體,這行為是不對的。可是你若是用了電腦,你也用了盜版,你盡管可以說那是別人裝的,可是你就是用過盜版。可是你是不道德的嗎?

    如果你賣掉你的二手電腦,照規定,你是不準轉讓軟體的,就算軟體全是你買的。結果你賣掉電腦,你其實在法律上和雜牌電腦商拼裝電腦,灌盜版是一樣的。那你是不道德嗎?還是你要賣二手時,先把硬碟洗掉 ?

    如果你買了一套軟體,可是你有兩台以上的電腦,很多軟體規定是一套只能裝一台,結果你裝了兩台,就算是你自己用,你還是裝了盜版。這樣是不是也不道德?

    如果你在圖書館找到一本絕版書或是國內買不到的,你又要在上面畫線,於是你copy了那本書,那你是不是也不道德?

    我不是要替用盜版找理由,至少我沒用盜版取樣片。只是想討論一下,很多軟體,samnples授權就有問題,而且用盜版是不對的,但是不能全盤否定那個人,每個人不是都有勉強的地方嗎?
     
  12. EricHiLL^_^

    EricHiLL^_^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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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Bill:

    哈...關於以上的言論, 我並沒有意思或成見要特指或否定任何人啦... 當然更不是針對你囉...只是對於你所提及的社會上的許多不合理現象感到不以為然罷了!

    當然不可否認的, 在許多軟體版權授權的"不便"之下, 許多人會採取"不同"的應對做法, 至於在違反授權條約的嚴重程度上是可大可小的, 或許無心人因為方便的理由而造成所謂"輕度"的侵權行為, 但當然也會有有心人將法律上的漏洞當成擋箭牌, 為所欲為的做出"嚴重"的侵權行為, 雖然不可一概而論其嚴重性與道德上的問題, 但是姑且不論事態的大小如何, 基本上, 就法理上來說, 依然是站不住腳的, 除非有人存心忽視或否定律法的存在.

    我想許多人應該都會認為那些趁著四下無人時, 偷偷地傾倒垃圾污染環境的人是令人所不齒的, 但是應該也有許多人認為在四下無人時, 悄悄地闖個紅燈, 應該也沒有什麼關係......許多事在道德的範疇上來說, 是牽涉很廣的, 至於"知其不可為而為之"(這裡指明知是違法的事), 我想就是一切道德上過失的不二根源, 或許在當下的情況下看似一切安然無恙, 但是卻有更深一層的影響和意義...想想看當每個人都視之為理所當然時有多可怕!!!

    或許因為不知情而使用了學校所安裝的侵權軟體, 但是這錯不在學生身上, 而是錯在安裝的學校單位和教職員工身上, 這也是為什麼當教育部要清查學校軟體版權正當性時, 許多資訊教室的講師和教授要罷課的原因; 至於圖書館影印絕版書籍以及有當季版權持有的書籍都有相關的影印規章和約束, 我想你所舉的例子並不是很適切,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 若是你翻印了整本當季販售中有版權的書籍, 其正當性當然是必須要被質疑的!

    我想對於你所提及的一些例子, 雖看似有理, 但是其本質上依然是說不通的, 而這些事也不能僅以道德上的標準來一概論之, 因為這涉及到每個人是否會有相同的道德共識....原則上, 我認為以法理上的標準來說明闡釋這些行為的正當性, 才是比較正確和客觀的做法.

    總之一句話, 若是知道明知是在法理上站不住腳的事, 就盡量避免引起爭議, 一方面也是在保護自己, 像教育部要清查南部某國立大學的學生宿舍時, 當天大概有九成以上的學生電腦都"知趣的"不明故障要不就送修了(由此可映射出侵權使用行為的氾濫!!!)...我想這也說明了一件事, 不管平常你高興要怎麼做都可以, 但是儘管立場或態度再怎麼強硬, 要是跟法律硬碰硬也絕對是沒有好處的...若怕引起法律上的爭議或不快的話, 識趣一點的做法...要不就別做...要不就私底下悄悄做別被逮到!!!

    P.S. 當然我不會以絕對肯定的態度去看待全面封殺智慧財產侵權行為所可能得到的正面效應, 然而我也不會一股腦兒地替這些違法的侵權行為多做所謂道德上或正當性上的辯解, 以免哪天被衛道人士圍剿還是被檢調單位抬進手術房開刀!


    <BLOCKQUOTE>quote:</font><HR> 你想想,很多學校大家都亂裝軟體,這行為是不對的。可是你若是用了電腦,你也用了盜版,你盡管可以說那是別人裝的,可是你就是用過盜版。可是你是不道德的嗎?

    如果你賣掉你的二手電腦,照規定,你是不準轉讓軟體的,就算軟體全是你買的。結果你賣掉電腦,你其實在法律上和雜牌電腦商拼裝電腦,灌盜版是一樣的。那你是不道德嗎?還是你要賣二手時,先把硬碟洗掉 ?

    如果你買了一套軟體,可是你有兩台以上的電腦,很多軟體規定是一套只能裝一台,結果你裝了兩台,就算是你自己用,你還是裝了盜版。這樣是不是也不道德?

    如果你在圖書館找到一本絕版書或是國內買不到的,你又要在上面畫線,於是你copy了那本書,那你是不是也不道德?

    <HR></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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