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6月19晚上網拍上買了一台擴大機,剛好可以面交,面交時也因場地問題無法檢測儀器,回家後發現擴大機無法推動喇叭,以為是喇叭問題跟朋友借用同價位擴大機使用,發現喇叭功能正常,賣家商品介紹說得很厲害,當初我也有拿喇叭給他看他說可以推動,但使用後發現推動效率有差,在6月21日跟賣家提出退貨要求,賣家堅持不退,我也退一步說可以退少一些金額,但賣家還是堅持不退,況且賣家也無收據 發票,我只是拿到一台機子而已,感覺不太好 這樣我可否申訴呢? 對方說面交並無鑑賞期
哪有買全新的東西面交就沒有鑑賞期,更何況對方是開店做生意的,如果對方是需要開發票給你的那種店卻沒有開給你,基本上應該已經涉嫌逃漏稅了吧 更何況你買的東西是全新的,至少都有七天如果不適用可以退換貨的服務,除非他事前就已經有表明了,加油樓主,把所有過程都po上網路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