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麼久,其實我比較贊成租借為主,買賣為輔 畢竟其實家中有一堆琴一堆AMP一大箱效果器的朋友一堆,賣不出好價錢,一段時間用不到長灰塵的多的是,不如往考慮出租的方式經營或許會比單純2手買賣好的多,至少我看不到台灣有這樣的模式 但還是要提醒版大,開店做生意真的要三思!! (台灣人聰明是世界都認同的,聰過了頭的也是大有人在)
剛剛有位陳先生打給我.. 謝謝您要給我建議..但我不知道您帳號..因此無法私訊給您.. 如果您要找我談的話..可以加我msn.. 因為我比較害羞怕生...所以也不太敢直接打給您... 或者您可以留您的msn給我...我可以加您.. 我的是vtj228@ms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