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新細明體]當代各位伙伴請注意~[/font] [font=新細明體]用網路照片請小心~[/font] [font=新細明體]有一位先生他之前替鳳凰谷鳥原拍一系列的照片,很多人都用到他的著作,照片上也沒著名誰攝影,而這個人也登上報紙過被批著作權流氓,沒辦法他的照片都是合法的,被賦予著作權保護!因此!他常常四處告人,很多學校、廣告公司[/font]....[font=新細明體]等。都被告過了,通常都是和解了事,賠償金不一定,看你獲利的大小,以後要引用圖片要多加注意,或爭求著作權人同意(要有書面),這樣就不會侵權了[/font] [font=新細明體]聽說最近很多人被告,八十多個的樣子[/font] [font=新細明體]據指出,林某不管侵權行為是否惡行重大、有無營利,多半都提出刑事訴訟;有檢察官認定[/font][font=新細明體]學生及學校行為雖為侵權,但屬於著作權法允許的合理使用,做出不起訴處分[/font][font=新細明體],林英典不滿再議。[/font] [font=新細明體]但有更多被告因擔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而支付一張照片至少[/font]10[font=新細明體]萬元賠償金和解。[/font] [font=新細明體]且認為林網站上「歡迎多加利用」字眼,根本是設陷入罪,讓不明法律的學生以為可以多加使用而下載[/font] http://blog.sina.com.tw/a_shan/article.php?pbgid=15101&entryid=6359 http://blog.xuite.net/pteron/diary/5263321 http://vbb.twftp.org/showthread.php?p=46579 http://tnews.cc/03/Supercon1.asp?number=83610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nov/17/today-so6.htm http://www.epochtimes.com/b5/5/10/31/n1102699p.htm http://www.epochtimes.com/b5/6/1/10/n1183847.htm http://baby.imagenet.com.tw/modu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1161&view=previous 我朋友4位學生都被告了~因為學校要交的報告!! 非常的過分!! 不知道這種賺錢模式還會被持續多久?還會有多少人繼續受害? 請各位小心~ 可以的話請版主幫我用頂置提醒各位~ 如有犯版規也請刪掉沒關西~
小弟目前是小小的法律系生~~ 關於著作權法其實是蠻多漏洞的~ 你有了作品的所有權不代表你同時擁有著作權~~ 就像是...你買了張大千的畫不見得你能重製或是公開~ 也因此...很多自以為是或是想拿法律漏洞來賺錢的人拿來騙人... 關於攝影作品其實也是...MP3之類的音訊作品也是... 大前提是...你不要拿未經原創者核可的作品予以公開或是重製或是營利之類的行為~ 法律上很多關於這些案例~其實利用擅自下載或是取得的著作沒有問題~ 你要拿來做報告或是研究是沒問題的~法律上明文規定相關事宜~ 所以囉~~會告人的都是一知半解或是利用人怕麻煩與上法庭的心理~ 大家小心點就是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