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的音樂發展~(2)唱片行與CD的沒落

Discussion in '音樂、樂理、其他樂器' started by iwantout1999, Feb 2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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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wantout1999

    iwantout1999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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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國中還是錄音卡帶的時代,就有唱片行在做盜版的製作,將各張唱片的主打歌都錄成一塊,還可以自行挑選曲目,同學之間也會互相交流。到了高中TAPE已經逐漸淘汰,變成了昂貴的CD,老實說一直到現在我沒買過流行歌曲CD,頂多買情境音樂或爵士音樂之類的,因為覺得流行歌聽來聽去都差不多,一張唱片十幾首歌只有一.兩首好聽,其他則快轉略過,相信很多人都有共同的經驗吧!
    後來大學宿網盛行,很多同學開始瘋狂用ezPeer、Kuro抓MP3,甚至有人收集劉德華從出道以來的所有唱片,非常得意洋洋的展示給大家看。因為取得實在太容易,唱片銷售量急遽下滑,我當時在想,還會有誰買CD啊?是不懂得下載的人,還是死忠的歌迷,或是堅持高音質享受的音響玩家呢?
    當唱片公司、歌星、法律人士在大聲疾呼反盜版、尊重著作權的同時,會下載的還是依然如故,免費的東西有誰不要呢?雖然後來蘋果電腦、kkbox等公司採合法付費經營模式,唱片的銷售量還是持續下降,不會付費的人就算再便宜還是不可能自掏腰包的。
    談到這裡好像我是個正義凜然的衛道人士,錯!我跟很多人一樣,也從P2P下載mp3、影片、軟體,而且著作權這種東西對電腦虛擬世界而言還有很多討論的空間,甚至我會覺得那是資本主義國家為了獲取利益的謀財工具。學生時代常聽老師說中國人就是自私,常把祖傳秘方、獨門絕招藏起來不傳出去,以致於科學落後不如歐美。實體戰爭過去了,現在則是經濟競爭的時代,誰擁有知識技術的專利,誰就能得到最大的財富,所以微軟才會這麼賺錢,那這樣著作權跟藏私有什麼兩樣?
    如果我們還一直照著歐美國家訂的遊戲規則,如果當初台灣、大陸沒有走代工、仿冒路線,今天不會有我們生存的空間,現在不用自以為是的大喊21世紀是那一國人的世紀,但非常明顯的是亞洲國家已在世界舞台上扮演愈來愈重要的角色,不止在科學界、藝文界、體育界,連好萊塢電影都要借助亞洲人寫出來的劇本才能免於俗套,大家已經厭倦了歐美那一套,也相信我們在各領域可以勝過西方國家。
    雖然在各方面的確還落後歐美國家一大截,但我要說的是遊戲規則需要作改變了,以前是拳頭大的人說話,現在是錢多的人說話,經濟力量決定一切,這場金融風暴有可能會扭轉整個世界經濟勢力,發展出新的遊戲規則。愈來愈多自由軟體、共享軟體,任誰也擋不住這股潮流,著作權專利可能會有很大的轉變,除非你做出難以複製的CD、DVD,否則盜版依舊存在,套句廣告詞:「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這證明了著作權並不符合人性,誰會花幾萬塊買合法軟體呢?只有公司、政府、學校等公開的機構才會買吧!你問美國人會從P2P網站下載MP3嗎?看他們的CD銷售量就知道了,並不會比亞洲國家好到那裡去。
    那未來的音樂發展到底是如何呢?如果我知道的話就不用在這吹噓了,呵呵~只是在此提出一點小小的看法。有些人會想到難以複製的東西:比如現場LIVE演出,有樂團表演的演唱會應該能大發利市,無奈經濟不景氣,飯都吃不飽了,那有閒情逸致花大把鈔票去聽昂貴的演唱會,PUB、餐廳生意不好,那供得起樂團的演出。另一個現象是星光大道、超偶等歌唱比賽的超人氣,現在的歌星除了要有現場演唱的超強實力外,還需要整體包裝、廣告行銷,並做一些跟音樂無關的事業,否則沒辦法生存下去(因為光靠賣唱片也賺不了什麼錢),但造星運動是否能成功還有待觀察,預料仍是一頭熱且持續不久。
    從以前到現在我一直認為音樂是有錢有閒的人在玩的,會支持音樂(會付錢聽的人)的只有死忠粉絲或不知道怎麼免費取得的人,而真正愛音樂能當一輩子興趣的人則少之又少。當經濟還沒復甦之前,音樂這種可有可無的娛樂是很難振興的,期待景氣好轉,讓音樂環境能愈來愈改善,也希望未來的音樂發展可以找到更好的模式,不用再到處抓盜版了,或許還有很多路可以走。 http://blog.xuite.net/iwantout1999/jazzpiano/22430430
     
  2. 掌門人

    掌門人 當代校長張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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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分清楚自由軟體、共享軟體和盜用別人的著作專利是兩件事,且自由軟體與共享軟體許多都還是有專利著作的,甚至許多是要付費的。著作專利固然有些缺點與問題,但它會存在自然有符合人性、正面的地方,到目前為止也沒有太大的改變。著作專利權即便有問題,那也是討論修正、立法的事情,而不是將剽竊視為合理化。

    固然即使重視著作權的人在網路時代或多或少都會觸及灰色地帶,例如 youtube (Google 已經和多家擁有著作權的公司談合作,就算都談成,當然還是有灰色地帶)。但在這裡,有許多人不論是做音樂、在科技公司上班、開獨門的小吃店...都
    是靠自己的努力與創新在討生活。也不是每個會買 CD、買軟體的人都是蠢到不知道怎麼用 torrent (不是每個人的格局都那麼小)。許多人圖個方便、省點錢而用了別人的努力而沒有付費,但並不表示在心底他們認為自己做的是完全對的。更少有仿冒為榮的國家,最後會因為仿冒而爬到金字塔頂端 (19 世紀美國也曾模仿歐洲的許多產品,但美國的崛起和仿冒實在說不什麼關連)。使用仿冒品的消費者也僅是圖個便宜廉價,人性上是沒有人會去尊重剽竊他人心血的商家或其假品牌。

    著作專利權等涉及法律、政治等因素,但做人很單純,不過是己所不欲,勿失於人。我相信您或許是在思考音樂產業的未來或想討論音樂人的出路等,但請避免貼這種有點把仿冒、剽竊等說的像正當行為的文章貼在 "當代"。

    謝謝合作!

    當代樂手 張超然
     
    Last edited: Feb 2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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