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五月天的音樂能力是很肯定的,我覺得他們很厲害!所以我比較傾向於相信這是工作流程,賺錢考量,而不去懷疑他們的音樂能力. 不過如果要我花錢買票看他們演唱會,應該是不可能的,而且他們雖然是樂團,但對我來說並不是普通的搖滾樂團,比較像是樂團形式的流行音樂工作者. 我並不會用完全搖滾樂團的角度(樂團就是樂團又不是卡拉ok),或者是古典樂的角度(如果是古典樂對嘴,那真的是幾乎不可能發生,除非你七八十歲,快死了,身體真的不確定能不能撐下去,一部分放卡拉放小聲一點,這卡拉可能也是離表演很近的時間錄的,然後自己跟著唱,至少現場看起來不像對嘴,這樣還可以允許,但也已經很爭議了!!) 但如果是在台灣流行音樂,什麼都有可能發生. 很多流行的搖滾樂團錄音根本不是自己彈的呀?! 我可以諒解他們的原因,但我是絕對不會花錢去看他們的表演,因為我沒興趣. 但如果有什麼同學會或者什麼夜唱活動,那我可能會點一兩首他們的歌唱一唱,因為流行歌曲我聽過的太少,起碼他們有很多歌很適合在卡拉ok唱,其實對我來說就是樂團形式的流行表演團體,何必那麼嚴肅?而且是在台灣的樂團形式的流行表演團體. 台灣音樂環境就這回事情.
我想應該沒有吧~ 現在電視再重播昨天的表演,聽的出來,若放卡啦的話,音質應該沒這麼差;而且,我們公司在市政府旁邊,前兩天沒聽錯的話有聽到他們在排練耶(希望我沒聽錯) 另外,放卡啦,我想要得看到哪個程度,若除了唱以外其他都是卡拉的話,當然很OOXX;但是,如果放的是舞台上樂手沒有的樂器音,例如五月天沒KB或錄音室版本中有弦樂,但是這部分用卡啦來替代,這我到還覺得OK
照有些人的說法 沒收門票錢 就可以當同樂 那五月天去參加跨年 主辦單位都沒給通告費嗎? 也不是什麼不敬業 只是少了些樂團堅持......多了許多演藝界的無可奈何罷了 不過我怎麼想都覺得主辦單位不會要求他們放背景 說來說去其實只有一個原因.... "大部分的人都無法接受瑕疵與不完美" 他們不了解接受瑕疵與不完美才是這個世界最真實的面貌 五月天名氣已不容許出錯了 回想以前聽他們live專輯時彈錯一堆 心裡就想:這果然是live...... 現在樂團放伴唱帶已經變成一種風氣 唱片公司包裝歌手的最基本手法 而越來越挑的歌迷們越來越不好哄.....這種"虛假的完美演出" 就產生了. 還記得今年金馬獎 海角樂團的表演 被批的一無是處 可是我還記得當時有好多人被電影感動到 大概是太失望吧 沒想到真實情況就是這樣 Steve Vai Dream Theater 這些大師在現場演出的時候也不免會放個槍 出個錯,你很少看過他們在DVD彈錯吧 因為近幾年他們都會重錄 因為滿是放槍的DVD不會有人買 ......... 以前看Dream Theater的DVD沒後製過的影片 只為了看一些歌曲特別難的部份 發現就算不是放槍 在音色上.平衡.整體感都沒有想像中的好 重點的部份還是會彈錯省略 跟現在出的幾張DVD比起來 現在出的幾張DVD的演出 真的是接近是完美 完美到我覺得"不可能"=.= Steve Vai大神也是會重錄 我其實對此類事並不會非常排斥 只是有時會在真真假假裡矛盾..... 其實我跟我的學生會提到這些事 有時也覺得這樣對他們會不會太殘酷 刺破一個一個幻想與夢想.....想太多了!!!早點讓他們了解世界的殘酷比較好啦!! 哈哈哈哈(笑到喘不過氣) 最後我一定要說 我就是針對"五月天"啦 !純粹就是失戀導致怨念作祟跟遷怒他人.....I 認真你就輸了=.=
販賣殘酷 http://dystopia.blogbus.com/logs/30953270.html 我覺得這篇真的寫的很好 任何小團等到紅了之後都應該引以為鑑 毫不客氣的說,就對待音樂的態度來說,如今的五月天還不如音樂上時刻不忘“超越”的陳奕迅搖滾。 文/耳東 這是一張很討巧的唱片。它有悅耳、流暢的節奏、朗朗上口的旋律、通俗易懂的歌詞,還有能讓疲於奔命的現代人感同身受的殘酷。這一切足以保證這張唱片的商業價值,而事實確實如此。 不過,當五月天趾高氣揚地在發片會上宣佈銷量打敗周杰倫的時候,搖滾樂迷卻並不會為此歡欣鼓舞。假如趾高氣揚的物件換作崔健或後海大鯊魚甚至四分衛,這都將是一件劃時代的大事,可是,這是五月天,不是搖滾樂,因為他們從本質上說跟周杰倫或F4或梁靜茹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不過,一個販賣的是“中國風”、一個販賣的是臉蛋、一個販賣的 是愛情,而五月天販賣的是“殘酷”。 五月天其實從一開始就是一支喜歡拿“殘酷”說事的樂隊。“生活太近夢想太遠,午餐是吃飯還是吃面?”(《生活》,第一張專輯)、“我好想好想飛,逃離這個瘋狂世界,那麼多苦那麼多累,那麼多莫名的淚水”(《瘋狂世界》,第一張專輯)、“想要執著,反而蹉跎,越是等候,反而越是錯過”(《反而》,第二張專輯《愛情萬歲》)、“經過了漫長的等候,夢想是夢想,我還是一個我”(《一顆蘋果》,第三張專輯《人生海海》)、“想要征服的世界,始終都沒有改變,那地上無聲蒸發我的淚”(《生命有一種絕對》,第四張專輯內地版),等等等等…… 但是,早年的五月天並不會給人一種“販賣”的感覺。因為在“殘酷”之餘,我們聽到的是年輕人的朝氣、勇氣和心氣,有一種年輕人特有的“倔強”。去你媽的生活,至少我還年輕!就像《人生海海》裏唱的,“無論是我的明天要去哪里,而至少快樂傷心我自己決定”。 假如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感慨生活如此殘酷這叫真實,那麼,幾個年過三十的大老爺們同樣的叨叨就只能說是“幼稚”或“別有用心”。俗話說,三十而立。一個三十歲的男人,應該能從容面對人生百態,應該能鎮定的應付各種生存問題,這便是一種對於青春的超越。青春意味著無畏、挑戰和體驗,“超越”則是將體驗轉化成解決問題的技巧以及看待人生的豁達。對於音樂來說,尤其是搖滾樂,“超越”還意味著內容上的探索。 實際上,音樂上的“超越”往往等不到30歲。約翰‧列儂27歲就已經完成了從泡泡糖音樂(《Love Me Do》)到概念音樂(《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的“超越”。鮑勃‧狄倫24歲就完成了從木吉他民謠(《Blowin' In The Wind》)到電吉他民謠搖滾(《Like a Rolling Stone》)的“超越”。吉米‧亨德里克斯在27歲徹底“超越”生命抵達彼岸前已經是“吉他之神”。如果你嫌這幾個人太老,有陌生感,那我們再來看一個青少年朋友比較熟悉的,Blur樂隊的主唱達蒙‧阿爾班,2001年,他從Britpop超越到Gorillaz的時候是32歲,比今年33歲的阿信小1歲。 在《後。青春期的詩》裏,我們聽不到看不到任何形式的“超越”。在為樂迷(而不是粉絲)詬病的《為愛而生》之後,五月天竭力尋回過去賴以成名的“青春的殘酷”,終於弄出了一張很“殘酷”的專輯。結果卻不過是過去11年來每一個時期的五月天的翻版——《生存之上,生活之下》(歌詞)是《生活》的翻版,《爆肝》是《啾啾啾》的翻版,《噢買》是《戀愛ing》的翻版,《出頭天》是《憨人》的翻版,等等等等……從旋律、器樂到歌詞,無不如此。只不過,從前的“殘酷”是連夢帶盼的“殘酷”,而現在的“殘酷”是“沒有夢,昨夜沒有夢,鏡子裏的,陌生人已經不再做夢”。 這本來不是唱給小孩子聽的,小孩子哪里知道“不再做夢”的真正滋味。可是,為這張專輯叫好的卻大多是一些十七八九到二十出頭的孩子。不僅這張專輯如此,五月天過去的每一張專輯都是如此。(當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我也曾立場堅定地為五月天歡呼。)也就是說,五月天的受眾基本上都是這個年齡段的人,他們剛剛開始感受生活的殘酷,心生感傷,從五月天那裏獲得慰籍,然後,長大離開。也就是說,五月天和他們的音樂從來就沒有成長。 事情本來不應該是這樣的。五月天在剛出道的時候,曾經信誓旦旦地宣稱要像偶像披頭士學習,從泡泡糖歌曲做起,步步成長。不料,到現在,他們不但沒有成長,沒有超越,連當年《Hosee》和《軋車》裏的“噪”都沒有了。現在,他們被孩子們稱之為“搖滾”的東西不過是從東洋傳來經臺灣流行工業改造並發揚光大的流行“Band Sound”而已。這種音樂,圓潤、平滑、有一定的活力和力量感,容易為廣大青少年所接受,但是,它既缺乏伍佰式臺灣流行搖滾的鄉土味,也沒有搖滾樂應有的粗礪,搭上所謂的“殘酷”,更像是騙小孩買糖吃的鬼把戲。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的情況是,五月天仍然在醞釀超越。鮑勃‧狄倫或吉米‧亨德里克斯那樣的天才是百年一遇的,更多的人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去實現超越。麥當娜從《Like a Virgin》超越到《Ray Of Light》花了14年,伍佰從《浪人情歌》超越到《雙面人》花了11年,五月天的老小夥子們,你們打算再揮霍幾年?
年紀應該不是問題啦 五月天才幾歲? DIO都幾歲了還是照唱耶........ 猶大祭司的平均年齡大概都比許多人的老爸還老了 就算唱的很鳥還是唱現場 雖然是不是現場我沒去看重播求證....... 來個PTT的說法 伍佰:[超X]吉他出槌沒聲音 蝦密(什麼)? 五月天的吉他沒插電? 蘇打綠:[黑特]我們被婊了 強辯:..........師兄你們 FIR:[心得]如何在跨年表演做出完美的演出 白冰冰:現在歡迎壓軸的亞洲天團 五什麼阿? 觀眾:五月天 \^-^/\^-^/\^-^/ 白冰冰:五五六六!!! 5566:.............................................
不對不對... 應該要改成... 強辯:[超幹]唱第一首歌就雷殘 !! ...XD 剛好有看到黃牛雷下去... 整個超尷尬的...= = 不過我覺得黃牛也很屌... 馬上爬起來繼續唱... 還不忘自我嘲諷了一下下... 真男人...!! (鼓掌) 五月天我只有瞄一下就轉台了...(正在找101爆炸的重播) 所以也沒注意是不是放卡拉... 有些事情也要看多方面吧... 或許他們不想這樣也說不定...(我沒要戰也沒有護航的意思) 至少我確定強辯是唱現場...!! 而且... 我真的覺得小花的痛調的真好...!!
有時候 這樣批評一個樂團或藝人爛不爛並不是真的公平 其實這些所謂的樂團或音樂人 到最後其實已經被包裝成"商品"了 然而,被包裝過的東西並不見得在表面就看的到他們的實力或內涵 我到認為 重點是在於"觀眾", 如果觀眾的素質高 自然而然"商品"的素質也會跟著高 今天如果反問一下台下的觀眾 說不定他們根本也不在乎是不是放卡啦 搞不好也聽不出來 我覺得, 如果是身為音樂教育者 倒不如好好拉拔學生們的音樂素養 跟觀念 提高他們對"商品"的要求 說不定也不失為一個拯救台灣流行音 樂的一個妙方
放卡拉主辦單位包括藝人本身, 當然會有很多不可不的理由, 也許為了多接更多的場, 不願花更多的時間來設定演奏的設備。 不願承擔現場表演可能的失誤性。 但是給在意藝術演奏層面觀眾的感受很差。 還有一些學習樂器的人們。 最後只剩下追逐偶像的粉絲還有熱情。 這種作業方式也使得很多依附產業受到影響, 這當然也包括想往音樂發展的各位, 因為樂手需求不高,大部分的藝人都是放卡拉的結果, 現場PLAY能力的樂手不會受到重視。 這幾乎是很大的課題研究了, 無法三言兩語說得很清楚。
我有看前面一兩首 其實可以很明顯聽到阿信的聲音是"重疊"的 放卡拉的聲音是有聽到,阿信自己本身也是有在唱就是了 不過剛開始看的出來阿信本身唱的很吃力就是了 後面 我就不大清楚了 (電視轉去看伍佰了 XD ) 我覺得強辯黃牛才是主角啊~~~~~~~~~~ 哈哈 搶了風頭
我自己看到msn上的新聞以後,是覺得唱歌真是辛苦... 不知道五月天的主唱現在的狀況怎樣~~? 我現在主修聲樂,考個試或者小表演就覺得壓力不小,挺困難的,比彈吉他或者鋼琴還難掌握不少,但是不會的時候會以為唱歌是全天下最輕鬆的事情. 雖然這跟五月天的領域是差很多啦,但唱歌真的有很多因素很難控制. 還是希望他們狀況早點好轉. 雖然我不是五月天粉絲~~~也不打算支持他們的音樂~~~
如果是簽名或座談會當然是OK啦, 但如果是售票演奏會, 且表明是放卡拉, 我就不相信會一票難求。 話說.....希望能像大陸一樣立法禁止, 但增加附帶條款...允許主辦單位若放卡拉, 必須在宣傳廣告及票根註明, 讓消費者了解。
關於這點我反而覺得重點是商品提供者. "流行"界的消費者,本來就不是很有選擇或分辨的能力, 要靠消費者的音樂素養來淘汰劣質商品談何容易. 二十年前二十年後,賣得最好的一樣是偶像... 音樂教育者能影響的,不過就是他的幾位學生, 但一位藝人能影響的,卻是他的廣大粉絲! 許多大紅大紫的藝人,不只對粉絲,連對公司都很有影響力, 如果他們有所堅持,我想唱片公司也會妥協. 如果他們甘於被包裝,甘於對嘴,那怎樣也不能說他們受委屈. 靠老師教育消費者來淘汰劣質商品是不可能的, 因為我們永遠有素質還未被提升的消費者來支持這些商品. 但如果演藝界自己發起不對嘴不假唱運動, 這種行動的教育功能將是全社會的! 借用黃貫中的話: 可惜,台灣只有娛樂圈,沒有歌壇... -- 錯不在對嘴而非現場演唱, 而是他欺騙了我們那是現場演唱...
你是說像歌友會那樣說說話聊聊天 順便放放他們的唱片藉此達到宣傳效果嗎? 那OK啦! 還是你誤以為Eddie Van Halen是劉德華 Slash是金城武 一堆瘋狂女粉絲一看到他們 就要尖叫 就會哭泣 就要暈倒了? 我說過了 沒實力的偶像派 反正是賣臉 賣的不是真正的音樂本身 所以他們對嘴 大家都還算能接受 但如果是搞樂團的還這樣搞 就是向大家宣告自己不行 會被大家唾棄 假使Slash和Eddie Van Halen也這麼做 相信不用等到事後大家討論痛批 當場去看演唱會的歌迷就會噓聲四起 甚至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