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種事...該怎麼辦?

本文由 柳丁寶2007-08-15 發表於 "閒談當代、聊天" 討論區

  1. 柳丁寶

    柳丁寶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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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星期四晚上十一點多,我載女友騎乘機車行駛在忠孝東路五段。當時我騎在慢車道,時速約三十至四十之間。突然後方有一台機車,以飛快的速度,撞擊我車的左後方(我想他是想超車,但沒保持安全距離),由於撞擊力道過大,導致我車失去平衡而摔倒。造成我身體多處擦傷,坐在後座的女友左手手肘脫臼,及身體多處擦傷。對方由於速度很快,所以他身體也有多處擦傷,可能也有一點輕微腦震盪。事後,警察和救護車都有來到現場。當晚,我女友進行手肘脫臼復位手術,並打上石膏。醫生說要等四至六星期才能拆石膏,之後還要進行一至二個月的復健甚至更久。而我女友今年才從音樂系畢業,上個月應徵到一家廣告公司擔任配樂,底薪二萬九加業務獎金,但由於不習慣公司的運作方式,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但她正準備去另一家公司,因為手無法移動而作罷。另外她也是一個樂團的鍵盤手,有簽經紀約。還是鋼琴老師。這三個月,她將失去所有可能的收入來源。
    我想這次的車禍對錯很明顯,但對方遲遲沒道歉,更沒有說到賠償問題,只有對方父親打電話來慰問,我和他父親說到賠償的問題,他也沒回應,他的意思好像說是要等交通裁決出來。我覺得很生氣,覺得對方一點誠意也沒有,態度也不好。我和他父親說,等裁決出來,法院見。
    我的問題是:
    1.若對方沒有誠意,我想尋法律途徑解決,我方可以告他什麼?會成立嗎?
    2.我方求償金額這樣算不算合理:
    摩托車維修(有單據)8000 醫療費:約二萬元(含未來的門診費用)
    女友的工作損失:29000×3(個月)×0.7=60900(以原公司的基本薪資計)含精神損失想求償十二萬
    3.由於我女友才剛出社會,進了一家公司不到一個月,又離職,將來若真的上法院,會不會不利工作賠償的部份。
    4.我怕沒有人證的情況下,會不會他和警方作筆錄把黑的說成白的,形成各說各話的情形,那怎麼辦呢?
    拜託拜託請給我相關的意見,感激不盡!
     
  2. Bass阿峰

    Bass阿峰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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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來說,你的機車一定有保機車強制險,所以趕快通知你的保險公司,請保險公司的理賠幫你處理,記得要跟保險公司的人說幫你處理現場的警察是哪個派出所哪個警員
    另外,對方應該也有強制險,所以醫療的部分應該沒問題,但是後續財物損失跟所得損失的部分就得去跟對方談了,記得談理賠的時候,最好到派出所,而且是幫你處理理賠的派出所,同時找你跟你女友的父母親還有保險公司的理賠一同出席,可以的話,再找找看有沒有地方有力人士陪同,這樣會比較好喬
    至於上法院先暫緩,看看對方再談的時候的誠意,上法院是最後的方法,因為你上了法院法官通常也會請你們雙方進行和解,而且曠日費時

    另外,我不知道現場警察在處理時有沒有對你們雙方進行酒測,因為,酒測的資料會影響警察、對方在談和解時的態度

    以上提供給你做參考
     
  3. 投機者

    投機者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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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講的第4點我有遇過

    當初因為家人都出國不在台灣 , 條子先生問我會不會感到很無助 ﹗這個問題真的讓我很無言 , 他是覺得自己無能還是怎樣 ????
    其實如果沒有條子目擊整件事情的經過 , 他絕對有"把黑說成白"的可能性以及"權利" , 如果他真的是這樣 , 那只能祝你好運了 .

    我當初的事情是在一條雙線雙程的馬路上發生
    那個地方是有雙白線在中間的 , 那就是說不可以跨越雙白線囉
    那時候大概是晚上10點 , 我奇 60km/h 左右
    之後突然之間我就倒地了 , 之後有人扶我起來 , 跟我說是他沒注意我的車子 , 跨越了雙白線 , 他自己就承認了違規

    到了醫院 , 我才知道原來他後面有載一個女生 (是人家的老婆)
    那個女的好像傷得蠻重
    因為我的右方是一塊草地 , 晚上10 點已經蠻黑暗的了
    之後條子問他是不是想左轉去草地上面
    他就突然把黑的說成白
    說是我沒注意他的來車 , 還說我車速至少有 80km/h (最好是對面來車的速度是可以用猜的 =.=" )
    他說謊的動機我也可以了解 , 難道要跟人家說要帶人家的老婆去草地上面 "開心" 咩 =.="

    事情過了幾天 , 那位仁兄也沒有跟我連絡 , 他當初說會幫我出修車的錢 , 我就報給他我修到好大概都要一萬三 , 之後他就跟我說我撞傷了他的 "朋友" , 也已經沒跟我要醫藥費了 , 之後還說最多只賠我三千 , 我也只好很無言地收下那個三千塊

    所以樓主如果你可以找到目擊證人是最好不過的
    因為如果他把黑說成白 , 你的損失會非常之慘重
     
  4. 你的神

    你的神 B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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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起來既然有警方以及送醫的話,應該是有採證跟驗傷了,所以賠償部份是賴不掉的.
    或許對方也是沒經驗,也不知道該賠多少錢,這些就給律師處理吧.
    撞傷別人花錢了事和解是最好的方法,應該沒人撞到別人,還想給自己製造一堆後續麻煩.
    你最好要找律師或專業人士處理.
     
  5. 柳丁寶

    柳丁寶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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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進行酒測...雙方都沒喝酒!!
     
  6. 愛睡覺

    愛睡覺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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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你先和你女友簽立和解書,然後由你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2. 維修的部份其實不應該先修理,應等對方保險公司到場後再行處理
    ....醫療費用的部份是不能用預估的,應視實際開銷核銷
    (因民事訴訟容易拖的非常久...三五個月半年都很正常...so....)
    ....至於工作損失的部份是可以求償的,但需附工作證明扣繳憑單
    ....若因受傷造成生活不便,可要求看護費用..單據來源請自行想像
    ....另外先前提到不應先行修理車輛的部份,若因此造成無法通勤,可開立大眾運輸系統單據要求補償
    (例公車票~捷運票~計程車收據等)
    .....精神損失的部份....其實這部份比較難....
    3.會,先前提到了工作損失的部份,應附上工作證明及扣繳憑單
    所以這部份您可能得再特別注意
    4.這部份就見人見智了,看當時筆錄做的漂不漂亮了

    補充:
    理論上會先到調解委員會調解三次
    若是三次都無法達成和解,那就會轉到地檢署去
    通常若是雙方皆有意願和解,那會再判回調解委員會
    若實在因和解內容有太大的差距,就是直接上法院了

    金額部份....
    您開十多萬太少了,找個有經驗的長者幫忙一下
    應該可以拉到30萬來給對方殺價....

    另外請特別注意在這段時間請不要任意簽立任何文件
    若您已滿20歲,和解必需是與您和解,就算您的父母與對方和解也無效喔:)
    如果有問題再發問吧:)
     
  7. 愛睡覺

    愛睡覺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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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補充一下
    小弟數年前也曾載我妹被撞,造成我妹右腳骨折
    當時前三次調解委員會雙方均未到場
    快半年時,是直接送地檢署
    最後由檢察官發回調解委員會調解

    第一次我開30萬給對方殺,對方出價一萬八
    本人當場直接離席

    第二次要求民事賠償一元,刑事部份不和解
    對方傻眼...本人直接離席
    事後調解委員會主席私下向雙方接洽希望各退一步

    第三次...和解金額為十萬零八千


    最後,沒人希望發生這種事
    但遇都遇到了,凡事以和為貴
    上法院打這種官司...其實只是浪費時間罷了
    若彼此能各退一步拿出誠意,也許能儘早達成和解
    若您認為對方態度惡劣那就再做打算吧:)
     
    Last edited: 2007-08-16
  8. DRUMER119

    DRUMER119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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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有來了 因該是有做過筆錄 那 直接找法律顧問吧 雖然可能要多花錢~~~
    同意樓上的講法 不要隨便簽任何文件 尤其是和解書之類的(通常叫你簽文件的時候 不會很擺明的說 這是和解書 要小心)
    台北的警察很黑 常常會騙民眾 簽和解書 (尤其是交通事故案件)
    如果你覺得心有不平 真的建議 直接詢問法律顧問
     
  9. 柳丁寶

    柳丁寶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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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大家的意見!!多謝~
     
  10. funny2

    funny2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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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1:撇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那些不說,就刑法而言構成過失傷害罪
    而受害者是你和你女朋友,所以到時候就用共同訴訟,比較不
    生以後程序上的問題。
    問題2:損害賠償金額合不合理是由法官去認定,到時候會依各種因素考量後,法官會做出適量裁減,所以不必擔心這個問題。
    問題3:在賠償上是看現在以及未來,所以過去離職的事情不會影響到,只要你女朋友現在是有工作的狀態就可以了。
    問題4:通常發生糾紛時都匯各說各話,你可以要求警察協助調閱附近的監視錄影畫面,或者自己到案發地點詢問當時有沒有附近店家或住戶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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