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如果郵局平信寄東西寄丟了(小包未加掛號),有什麼辦法可以找回來嗎? 還是說不見了真的就認倒楣? 因為買家有殺價的關系,所以以平信寄出,但是有事先通知. 那我應該如何維護我自己的權益,也兼顧對方的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