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些人覺的不該刪除文章!因為刪除文章=當做沒發生這件事 這會讓某些聲援的網友的聲援行為,變得沒有意義似的 但此事件其實經過當事人心平氣和的溝通後,發現裡面誤會也很多 跟某人寫的文章,實際上也是有所差異 不過事實上是如何,我們當事人都清楚,但既然已經決定和解了,我就不詳細說明了 我是覺得 1.這是溝通後的共識,且對方也已經公開在我的版貼出公開的道歉文 2.那時也說過,和解時有手寫的道歉文,要讓我掃瞄後公開,只要將名字除掉就好 3.我也和該公司宋老闆通過電話了 所以沒必要事事把人得罪到底 畢竟我也常在台南出沒,偶爾還是會遇到該公司音控的場合 且最後的公益行為還沒成立之前,也就是正式簽書和解之前,我也不會刪除文章撤消告訴 這是保障自我的方式 很抱歉讓一些人感覺到了,我像是利用當代論壇or到與論力量的感覺 為此我在這裡鄭重道歉 願此事順利結束,Keep Rock Always!
本來以為不小心弄丟收據了,之前舊手機又壞了無法抓當時拍的圖片下來,結果前幾天大掃除,發現捐款收據夾在和解的公文袋夾頁內 說到做到,四千,沒豪洨! 我的捐款和和解的六千捐款共一萬 此事件我沒有得到任何利益,還壞了一隻HTC手機,幾百塊驗傷單證明,開車來回屏東地方法院兩千多塊的車錢,以及許多跑律師事務所和法庭的時間(我真的很忙,我每個朋友都知道我真的很多工作和事情,那些時間真的耽誤我不少工作,損失不少.....Orz,幫人做音樂錄音都是興趣,真的會讓我收入大減,今天就和台中某樂器廠商聊到,他也真的覺得,單靠做音樂,個人工作室是沒辦法做到我這樣子的)。 願此事可以讓更多的人得到借鏡,告人不是唯一的解決方式,有更多方式可以在和平的狀況下,讓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受到幫助以及把事情和平的落幕。 但事理,才是最根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