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次要改進的地方是沒有"評分標準" 例如編曲佔多少,演奏佔多少,錄音佔多少這類的 這樣讓比賽的評分有點太過主觀....希望這點能夠有個規則出來 還有一點是我覺得都是電吉他的...木吉他似乎就沒希望勝出耶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我覺得這次要改進的地方是沒有"評分標準" 例如編曲佔多少,演奏佔多少,錄音佔多少這類的 </font>[/QUOTE]評分標準於準備時討論過,邦兄、中岳等都交換過意見。其一是即使我們有評分標準,也不可能公告,因我們不會希望他人就此評分比例來準備,而希望參予者自行思考如果只有一首曲子一次機會 ,他希望 拿出什麼樣的音樂來代表自己。 而不願意有評分的比例則是因為那樣是無法解決最根本的問題- 藝術根植於偏見。是以我們並不想去觸碰無法解決的問題。當然我們可以輕易地訂出編曲佔多少分、演奏佔多少分,然我看不出這能算什麼標準。是誰認為什麼應該列入、又該佔多少分。最終的客觀還是回 歸到這群人 "主觀" 的認定,而這認定僅代表這群制定者在某個時間的決定,並不代表每個制定者都真心同意,也無法代表參予者等也認同。 所以個人以為多數比賽的評分規則並沒有太大的用途,例如許多公開的標準,評審結果照樣讓多數人不滿意。而多數人卻容易誤把此方法當成必要準則。我們寧可讓評審者自行去選出他們的想法,將結果與 原因列出。其他人自然會去看評審的標準與偏見是否足以信服。 小弟在此再次強調: 1) 比賽的目的是希望經由 "交流" 讓參予者能從中得到些意見,也經由列出的作品讓後來者能有個定見,又由公開的評審方式讓人們能看到較有經驗者對這些作品怎麼想。 是以結果只代表某一群人某個時間點選擇了什麼樣的作品而已。 2) 這世界或許沒有所謂的客觀,其意義最多只是多數主觀的公約數,或是個體試著站在其他角度去 "主觀地" 思維。 以上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