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規定兩週內不能重複 Po 文及自推文,但如果先刪除自己的文,然後再發一次,請問這樣算重複 Po 文嗎? 我發現有些網友在不到一週的時間內在同一個樂器分類版區有已刪除的文以及新發的文,雖然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舊的東西賣出去又要賣新的東西,但我不禁想到如果有人利用沒有明文規定「不能自刪文再重發」這個漏洞來變相推文,其他賣/買家的權益豈不是將會受損? 而且已經刪除的文章並沒有辦法看到他原來 Po 的是什麼,所以即使他真的是這樣做我們也無法舉證、舉發,而且把所懷疑的 ID 公佈在這萬一他真的是無辜的我可就冤枉好人了,所以雖然管理者都說要請網友自己舉證貼上連結,可是關於這件事情我無從舉證,所以如果還請管理員有心改善大家的環境的話勞駕爬一下二手區的文並觀察一下那些一個禮拜內刪文又發文的網友吧!有的誇張一點的,在一個禮拜內已經刪文兩次這兩天又重 Po 了,真的有這麼多不一樣的東西在短時間內要賣嗎? 另外一個更厲害的還直接在刪文的原因裡面打「重發」兩個字。 還有明明同一區的物品,例如音箱、效果器區裡面,把賣音箱跟效果器分開 Po ,甚至連不是分類中的拾音器都自己獨立出一個文來賣,這樣各位是否也覺得算變相推文呢? 我個人是覺得有這種感覺,可是應該還有討論的空間所以想跟大家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