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門人這段話真的貼切 小弟因工作的關係每天都會跟台灣北中南各個不同地區的人接觸,先前也曾在台灣超過5個以上不同的城市居住過,台北,真的是最不像台灣的一個地方了 是啊,號稱法治社會的台灣,有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那些立委豬公們在立法的時常會立出全世界最嚴格但又跟其他法令相違背的法律,因此,很多台灣的法律若真的落實執行的話,大概所有的人都不敢出門囉~
大人您太客氣了~ 小弟剛去買宵夜回來 回程跟在兩人一組 形跡可疑份子後面.. 沿路走走停停..鬼鬼祟祟 那兩各怎麼看都像吃飽沒事幹隨機犯案的混混 跟在他們後面我幾乎要用牽的才不會撞到他們 沒仔細看他們的穿著及機車 我還真想盡點市民的責任 打電話報警.. 這種時間不去巡邏抓小偷還是什麼色狼 跑到那種併排各三排的也不會影響到交通的鬼地方.. 去開紅線停車的單...???????? 當下老實說小弟實在是跟大家一樣義憤填膺 但平心下來 在路肩擺各整組茶桌 好好的泡杯茶想想 我們的玻璃濕大人 在這麼不景氣的時代 在這麼晚的時間 為了我們政府重要的稅收 為了長官為了%數 還在勤奮的取締紅線停車 真的只有取締開單這麼膚淺嗎? 為什麼我們會被叫叫做死老百姓 人家叫大人? 跑到那種併排各三排的也不會影響到交通的鬼地方.. ....去開單...???? 當然沒這麼簡單.. 不這麼做.. 那邊的住戶怎麼會知道偉大的玻璃濕大人 會經過那種鳥不不生蛋的地方? 不這麼做.. 那邊的壞蛋怎麼會知道偉大的玻璃濕大人 只會在那種鳥不不生蛋的地方開單? 你有你的壓力!! 我有我的壓力!! 玻璃濕大人也有玻璃會濕的壓力啊!!
沒想到師兄一肚子怨氣。師兄有心的話去選個市議員 (本站網友不少,搞不好會選上.....),或者拍個電影、做點什麼喚起大家的意識吧!社會上負面的能量太多,抱怨也沒啥用 (抱怨也只增加負面能量,雖然許多事真的很幹......),不如來點正面的吧! BTW,如果台北市市民 "真的" 在乎河水的乾淨,淡水河早就整治成功了。其他事情也大概類似。 可能小弟內力比較差,我怎麼覺得台北夏天真是狂熱、狂悶?而且這幾年似乎到了晚上也涼不起來。
熱是很熱啦!不過歐洲、美國、大陸有些城市夏天也飆到40度以上 小弟比較怕冷不怕熱,不過台北市比較悶沒錯,但這個悶熱是後來造成的,小時候台北還蠻涼快的 小弟很容易被帶壞,出淤泥絕對染,如果去選市議員,應該會狂A錢,包娼包賭包工程包二奶,還是不要吧! 至於拍電影,應該沒人想看發牢騷的題材吧!
回到主題,今天想想讓我想到了一些問題 首先是,假如是一般民眾在捷運的公共空間有商業行為該罰,大家應該知 道之前佳佳唱片(未遷之前)行旁邊的樓梯,有那種賣口香糖的可憐人,沒 過那道門應該都屬於捷運站範圍,你在考慮社會觀感後你敢不敢把他們 趕出去,他們在那賣多久了,為何從來沒看過逞罰相關動作? 其次是,罰錢的依據假如是在未經許可,非店面的公共空間有商業行為該 罰,那捷運站裡面有時麵包店提供試吃,來外面"拉客"這種行為是否該罰 ?畢竟這種行為也算商業行為,而比照台北車站二樓,上禮拜去我也才看 烤肉店還有兩個妹檔在路中間做宣傳,這種同樣情形是否該罰,畢竟他們 都沒在他們店鋪裡面從事商業行為(假如政府美意是以人民權利為優先) 最後再看看假如政府真的都是為了行人的美意,為何會給如貝克男孩,定 期的鞋子,書大特價這種店鋪占據了行人的空間?結果很明顯,感覺政府 就只是想多壓榨小老百姓的錢 還別忘了,走向新光三越那邊開始,那條街的店家,以後是不是都不該 把店面"延伸"出來,諸如展出的衣服拉,電玩店的電視以及"盜版日劇 (未取締吧!!),夾娃娃的檯子啦,扭蛋的機子拉等等等,是否應該全部 都要取締?
車站里面的廣告燈箱算是商業行為嗎? 有金錢 & 商品的出現才算是商業行為 , 還是目的就是為了金錢也算是 ? 西門町捷運站里面的 7-11 呢? 又算不算? 就到最後就是 "錢﹗錢﹗錢﹗"嘛 付車資的目的就是為了完成我的旅程 , 那我的旅程就是為了交易 那我沒有完成交易 , 捷運公司要不要賠我錢 ?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 , 政府就是愛錢 ! PS. 你愛錢 , 政府就比你更愛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