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論壇有當代論壇的版規,版規也不是我訂的 我講的跟買低賣高一點關係也沒有 我也覺得大家買的開心賣的開心就好 但既然版規有規定,就盡量遵守不是嗎? 請先看一下二手吉他版規吧 買兩萬賣三萬有沒有違反版規? --> 沒有 "不斷的"從國外進二手琴來賣有沒有違反版規? --> 算是游走規則邊緣 這樣你了解我要表達的嗎? 我從頭到尾,都沒表達過 "玩過的吉他一定要變成比原來買的價格還要低才能拿來當代論壇賣" 這樣的意思吧....
真是抱歉,我沒想吵架,態度差了我在這說對不起。只是"不斷的"跟一兩次有差別嗎?不斷的就不能嗎?我有說到台灣好貨不多,這樣賣沒有影響任何人吧,價錢又不貴,又造福想買的人,你們說他有賺就有賺~?他賣的就是二手琴,你怎麼又知道有賺?版規也沒說這樣不行啊,怎麼想都不是很合理,在台灣買二手來賣這樣可以嗎,版規規定不能有商業行為,買賣不就是商業行為嗎?還有分有沒有賺~?難道他是商家嗎?
當代並沒有不容許網路賣家買二手琴來Po文轉賣琴, 只要加入(個人或公司有商業需要請參考本站的 "廣告/提案合作"). 這個做法就跟國外討論區上的"Vender", "Business Classifieds"專區ㄧ樣, 我覺得很合理.
因為你引用我的留言,我以為是針對我~Sorry~ 其實我的想法跟你一樣, 我也覺得買賣是你情我願~ 以自己認定合理的價格買到想要的東西, 賣方有沒有賺很多其實不關買方的事.... (當然,如果知道對方賺很大多少會有一點ooxx...呵呵) 我的意思是, 既然這裡這樣規定, 就照這裡的規矩走吧~ 若是問我"個人"的意見 我也是覺得乾脆開放"所有的二手琴"(甚至新琴)買賣 管他商業化不商業化,買方反而有更多的選擇~ 只是這樣一來可能會變得很混亂, 這應該不是當代管理者樂見的....
我覺得有人從國外帶比較好的琴回來也很棒呀~ 至少我們不用出國就有好琴買 價錢也不會說爆貴. 被人家賺就算了~大家都很清楚被賺多少!!! 但就是說 : 你若有"災屌"(台語), 你也可以去國外標來賺別人的. 但一般我們沒有辦法這樣做的 就只好給人家賺又怎樣~ 買到好琴高興就好 只是我想要叫他們加入當代的 "廣告/提案合作" 可能就比較麻煩~ 因為那總會有些規定 也會造成賣家不方便等等的~ 我覺得大家也應該希望 某些人能夠繼續提供好琴 而且價錢又不貴 最近當代比較平靜啦~ (自從XXX沒有在留言後) 也不希望因為這假琴事件. 從此都沒有屌琴在出來~ (因為我錢快存到了 我也想買把屌琴呀)
其實多少可以了解版規的用意 如果大家賣的東西是曾經陪伴過自己一段時間的器材 至少在品質上相對會有一定的保障 畢竟很少人會故意買一把假琴來陪自己一輩子 這樣的買賣,單純很多 尤其面對不斷進步的仿冒功力,我覺得功課是永遠做不完的 順帶一提,之前曾經有跟賣家稍微聊了幾句 他也的確說琴是日本的門路進來的,在不虧本的原則下,玩兩下就賣掉 以上的話是原汁原味陳述,要怎麼解讀就看各人吧 就我"自己"的感覺,小賺一點可能是免不了的 或者說有人覺得可以大賺特賺,也不是沒有可能 不過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是發現台灣的二手行情價好像比國外高了一些 畢竟這兩位賣的琴都比市價略低一點(前一陣子普通的CLS或是STD好像都是要50k起跳?) 如果還能大賺一筆的話,那國外的琴真是便宜得很可愛 當然前提在都不是假琴的話啦 無論如何,規定是死的,踩到也沒話說 不過如果可以藉這個機會把規定修正的更明確一些 對論壇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他們也不是店家,也不是賣全新琴,只是賣些高檔的2手賣家而已 我覺得如果有人可以提供一些2手高檔琴或屌琴,價錢又合理,其實也是造福我們,況且台灣2手市場沒日本那麼大,有些琴在台灣能見度不高,也不好找,如果是自己要過去買或請人幫忙帶回來反而是成本會拉高很多,他們也不是店家,也不是賣全新琴,只是賣些高檔的2手賣家而已,所以也不用太苛責他們
其實這兩位賣家我也都跟他們買過琴... 二手吉他版的版規第一條如下 : 僅供樂手轉讓自己的二手商品,個人或公司有商業需要請參考本站的 "廣告/提案合作"。 賣多少把算是樂手轉讓自己的二手商品? 賣多少把算是個人或公司有商業需要? 其實本身就很難去界定.... 兩位賣家算是"樂手轉讓自己的二手商品",還是算是"個人或公司有商業需要"? 短時間賣很多把琴,可能會讓人覺得比較接近後者... (這跟有沒有賺沒有關係) 據我所知,連台北那位賣家好像也被停權了(他可沒賣假琴), 所以就管理者的角度, 應該也認為他的行為比較接近後者(個人有商業需要) 所以才停他的權吧? (這段純屬個人猜測,我不是管理者,我不知道他被停權的真正原因) 站在個人的立場,我當然希望這兩位賣家可以繼續賣, 讓大家用合理的價格買到想要的好貨, 像我這種買不起高檔貨的也可以看看照片過乾癮 我只是覺得, 當代是一個論壇,我們既然到論壇來PO文, 論壇上有這樣的規範,或許這個規範尚有討論的空間 在規範修改之前,大家還是要盡量follow不是嗎? 我只是想要表達這個意思 卻一直被誤認為我不爽這兩位賣家在這邊賣琴 關於這個討論串,我個人的回應就到此為止 造成大家不爽,就說聲抱歉了~
看得霧颯颯? 有沒有商業行為如果那麼難界定,為何要爭的面紅耳赤? 怎樣買怎樣賣雙方爽就好 但唯獨需討論的是...要誠信 其實國外買台灣賣也沒啥不對,有說是坦承,不說也沒錯,但只要不欺騙就好 不過我覺得如果現在大家都知道,我若是賣家,會更坦言說是海外帶回,畢竟那真的是他的本事(明知買低,但你就是不知道該怎麼買)~其實少一些謊言對這個論壇的品質才有幫助,賺起錢來也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