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後搖團 那就會在網誌上寫 「三載的歲月經不起那三兩句話,那些話好似吹破蜘蛛網的強風,割毀了我們曾經編織的夢;我不是鬆軟的泥土,我不會任憑人拿著鋤頭往我身上耙」 類似的東西 然後離團 ======================= 如果是龐客團 那就在事發的當下會衝去找對方 先來兩句國罵後,直接給他兩拳 然後對方接著會來個鷂子翻身,凌空飛踢 十分鐘後 兩個豬頭攤在路邊大笑~!(有情好結局) 十分鐘後 兩個蠢蛋被帶上警局 兩人從此封琴(壞結局) ======================= 如果是80'S 的老搖滾團 先來一陣勾心鬥角,互說對方壞話 然後樂團分成兩派 最後變成兩個樂團= =" ======================= 如果是英搖團 好結局之一 見面之後 互講幾句~「討厭~~」然後和好 好結局之二 你漏掉一兩場演出 幾天後其他人當和事佬~了事 壞結局 分分合合幾次後,終於片面宣佈離團(GG)
錢拿回來之後 不要跟他有交集阿. 怕什麼 全世界又不是只有他會玩音樂 樂手再找就有了. 何必為了這種人不開心呢?! 把那些時間拿來多充實自己 不是比較快樂. 你也可以自己出來組一團阿?! 又不是非跟他玩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