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版主大大... 原題是討論MIC吧... To evan... 尊重一下網路可以嗎? 要罵人,要幹焦,你可以另外發表一篇新的言論,你愛怎麼罵隨你,沒人管的著...是吧! To Hunter... 我有用過Sure SM57 SM58,SuperLux 某一支小振膜電容式MIC,RODE NT3,在錄音環境不是很好的環境下錄DEMO... 在不考慮雜音也多少收進來的情形下,我個人是覺得RODE NT3收進來的東西Dynamic Range比較好,當然也因為它是電容式的,之後在MIX中自然比較有調整的空間... 哪一支好,我想還是要考量到你的預算? 不過,我建議你買一支功能比較多的,例如我的NT3,我除了錄Vocal,還拿來錄A Guitar,Hi-Hat,Snare...等等,聲音都還蠻優的,反而像SM58,SuperLux...就只用在收Vocal... wish you find out your best choice...
中價的mic我喜歡版主寫過的Sure KSM電容mic。 撇開mic話題,我和誰都沒過節,看上面兩位的話不是很公道。討論區裡面本來網友間互報惡質商家就很正常,一開始也只是在討論mic,是Paul Fang跳出來介紹他的店的mic貨品後,有人看不過去才來講,這樣有什麼不對呢?要說沒有談到mic 主題反而是後來才去註冊的朋友一上來就幫腔,說搞陰謀論反而讓人先懷疑。 個人買盜版、使用盜版和商家賣盜版不論就法律、人情來講都是完全不一樣。個人在家用盜版不營利在法律上沒有什麼問題,商家賣盜版營利是要採公訴罪的是犯法的。台灣已經被這種賣盜版的行為搞的 形象很差,每年301條款的壓力大家都忘了?唱片界又被這樣相同的行為搞到民不撩生。大家都是做音樂、喜好音樂的,應該知道自己的創作成品讓別人盜賣的感受,如過MIDI Mall Paul Fang真有這樣的行為還有人幫腔會不會說不過去? 事情對錯沒什麼好談,even不是也給 Hunter兄一些mic 的建議才去提這件額外話題?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如果要搞搞陰謀論的話,說 evan 兄是別家店的打手,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font>[/QUOTE]我看WLLN才會讓別人懷疑...一註冊就來幫腔很難讓人相信。
諸位,在技術論壇我們還是談談技術吧,其實我很好寫一些個人對音樂感覺的評論,不過貼在別的討論區,好壞讓人家去看好了。想一想關於mic的tip,我曾經提問mr72sony c800g akg c12 和neuman m149的比較,掌門人和72先生一起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討論。有興趣的朋友找一找去。其實從我的視角出發,抛去paulfang的身份,它說的其實蠻對的,現在protools,mackie部分產品都是大陸生 987;的,更何況mic。不管大家從哪媔R東西買到好的才對。像我幫朋友買韓國聲卡屢次受騙才今生拒用韓國制的pro audio產品。我也貼過一篇文章“韓國聲卡,吹牛老爹”幫助大家分析。在這個討論區其實也就是大家分享一些對於軟体和硬体的經驗了。我看張知識應該是我們的第一目的。不管paulfang是不是boss,但 O他對此的確是很有經驗。很多人不可能像他一樣接觸到那麽多硬体,所以,假使大家與網下的哪位有異議,最好底下解決,不然大家就不敢發言了。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留言人 BetaTester: 個人買盜版、使用盜版和商家賣盜版不論就法律、人情來講都是完全不一樣。個人在家用盜版不營利在法律上沒有什麼問題,商家賣盜版營利是要採公訴罪的是犯法的。</font>[/QUOTE]就是這種心態才讓 台灣走不出盜版王國的惡名。賣的人也錯、買的人也錯。法律不周全是立法委員失職,買的人難道在道德上就沒有虧欠嗎?就可以說話大聲嗎?如果沒有像 evan 兄的朋友那種買盜版片的人,這些商人要賣給誰?還有人會賣嗎? 而既然 evan 兄把別人的本名報出來,我希望他不要有雙重標準,把他那個不成器的朋友的本名也報出來讓大家罵罵。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留言人 BetaTester: 事情對錯沒什麼好談,even不是也給 Hunter兄一些mic 的建議才去提這件額外話題?</font>[/QUOTE]我只看到他問了一句 "Rodes 不是歐洲品牌嗎?" 然後就開罵了。這句話對原發問者有什麼幫助,我看不太出來。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留言人 BetaTester: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如果要搞搞陰謀論的話,說 evan 兄是別家店的打手,也不是不可能的吧? </font>[/QUOTE]我看WLLN才會讓別人懷疑...一註冊就來幫腔很難讓人相信。</font>[/QUOTE]我是潛水夫,不是打手啦......因為讀文章不用註冊,發表卻要,所以就註冊了。 我可沒有挺 PaulFang 的意思,文章裡也沒有任何一個字幫他辯護。我只是討厭雙重標準。自己的朋友不道德就沒關係、對手商家就不行?
對版主很抱欠!一直一來我都很認真在版上討論,這次是事出有因。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法律不周全是立法委員失職,買的人難道在道德上就沒有虧欠嗎?就可以說話大聲嗎?如果沒有像 evan 兄的朋友那種買盜版片的人,這些商人要賣給誰?還有人會賣嗎? 而既然 evan 兄把別人的本名報出來,我希望他不要有雙重標準,把他那個不成器的朋友的本名也報出來讓大家罵罵。 </font>[/QUOTE]本來已經講明不想再談的,可是明顯有人在惡搞。這裡沒有人在罵買的人,是在講賣盜版商人的法理性。提醒當代的朋友們不要和兩面手法的商人打交道。如果有人一定要買盜版、省點錢,要去找Paul Fang就去,如果有人在意商人這樣惡搞,那就發現後不要去。也沒有人說買的人就不該罵,我的確也嚴刻的勸過我的朋友,他現在也不再用盜版了。做朋友該說的時候說,我拿他出來幹什麼? 上面的朋友已說到不能用雙重標準,可是真正在用雙重標準的是誰? 從頭到尾我的立場很清楚,就是講出事實,希忘商家和消費者都注意這種版權問題。我對我的朋友也用一樣的標準,可是這位朋友是事發後才註冊,從頭到尾沒指責賣盜版商家,卻指責說事實的人,其居心在哪裡 ? Paul Fang和MIDI Mall 已經很丟臉了,請打手可不可以放過?真想罵人的話,我找一個買盜版的朋友的名字給你罵,.....'圓寶暗'就是買的人之一。喜歡的話開始罵呀?看誰是雙重標準嘛。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留言人 evan: 對版主很抱欠!一直一來我都很認真在版上討論,這次是事出有因。</font>[/QUOTE]Well, 除了這篇,我也開始認真的回答別人問題了。之前都只是來看文章,沒有回應,這一點我是不如你熱心。我也肯定你其他文章裡的討論,只是這一篇你的回應態度讓我覺得是無端挑釁,所以才浮出水面。 為什麼我覺得你第一篇回應是無端挑釁?我說一下我的想法。 每一家商店都會有讓人喜歡跟不喜歡的地方,也都會有對盤跟不對盤的顧客。所以如果要開一篇文章討論臺灣的惡質店家,我敢保證每一家店都會被人罵到、也都會有人出來辯護。所以我個人覺得,原則應 該是「如果看到商家明顯在討論區出言誘騙網友,得挺身而出舉發之」。 Ok,回到這篇。PaulFang 在回應原發問者問題的時候,有提到「來跟我買盜版片」嗎?沒有。那麼,他們有以「販賣劣質麥克風」或是「以高價販賣麥克風壓榨消費者」出名嗎?也沒有。如果是後者,那麼我們應該跳出來警告網友 不要跟他買麥克風,因為去他那邊買的麥克風都比較貴或是比較爛什麼的。然而今天事實不是這樣,所以你提出他賣盜版片這件事是想證明什麼?只是證明你個人對他的不滿而已。只是借這篇文章發洩你的 個人情緒而已。 舉一個誇張一點的例子:如果今天通伯上來回答這個問題,我卻跳出來說「他的店在賣木棉花」,大家一定覺得我很白爛吧?什麼跟什麼啊,九不搭八的。(Sorry la 通伯,借您老人家的大名來舉個例,沒有不敬之意!)這就是我為什麼覺得你是「無端」「挑釁」。 而且到最後,Rodes 也不像你說的是歐洲品牌。所以你那篇到底說明了什麼?這才是我跳出來的原因。 打手?不太一樣啦。我不會「幫誰」,只會對自己覺得不對眼的事提出問號而已。如果 PaulFang 在回答別人問麥克風的問題時,提到什麼我覺得不對勁的事情,我也會出來講的。那麼,難道那時候我就變成您老兄的「打手」了嗎?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本來已經講明不想再談的,可是明顯有人在惡搞。</font>[/QUOTE]不能說跟你意見不同的就是惡搞吧?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這裡沒有人在罵買的人,是在講賣盜版商人的法理性。</font>[/QUOTE]這裡本來沒有人在罵人,只有人在問麥克風。既然後來有人跳出來罵賣盜版的人,那麼為什麼不能又有人跳出來罵買盜版的人?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也沒有人說買的人就不該罵,我的確也嚴刻的勸過我的朋友,他現在也不再用盜版了。做朋友該說的時候說,我拿他出來幹什麼?</font>[/QUOTE]Glad to hear that.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從頭到尾我的立場很清楚,就是講出事實,</font>[/QUOTE]講出事實,聽起來總是正義而無辜的;但是講出事實的「時機」卻總是讓人聞到什麼。興票案為什麼讓人覺得有問題的不只是宋楚瑜?因為國民黨早就知道有這回事,卻在總統大選民調落後的時候才拿出來 講,那就不是正義了。對於您的發言,我為什麼覺得是無端挑釁,也正因為此:看不出上下文的關聯。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可是這位朋友是事發後才註冊,從頭到尾沒指責賣盜版商家,卻指責說事實的人,其居心在哪裡 ?</font>[/QUOTE]事後才註冊是因為不喜歡有人硬要挑不相干的事來說。我說過,如果今天他是賣麥克風不老實,那麼你跳出來我會很感激你,但是今天你跳出來罵的事跟麥克風無關,我就覺得看了有點煩。美伊戰爭已經夠 煩的了。 就像 PC 跟 Mac 各有死忠的擁護者。有的文章也沒真的說誰贏誰,只是提到「我覺得最近 PC 進步很快」,就會有 Mac 擁護者跳出來大罵(反之亦然)。我只是不喜歡無端挑釁的人。 「說事實」不是無敵正義護身符,上一段說了為什麼。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Paul Fang和MIDI Mall 已經很丟臉了,請打手可不可以放過?真想罵人的話,我找一個買盜版的朋友的名字給你罵,.....'圓寶暗'就是買的人之一。喜歡的話開始罵呀?看誰是雙重標準嘛。[/QB]</font>[/QUOTE]說實在的,你朋友是不是不買盜版片了、你是不是罵過他了,其實根本就死無對證。之前提你朋友,只是想讓大家知道,買的人跟賣的人一樣不對,沒有什麼誰違法誰不違法的。現在你一句罵過他了就帶過 去,卻反過來拿人家的本名開玩笑,我覺得你的憤怒已經超過一個界限了。在這種狀況下,我看要好好的說或是聽我說什麼,也很難了吧? 我跳出來說話只有兩個重點: 1. 不喜歡無端挑釁的人 2. 買盜版片的人沒有比賣的人好 就這樣。其餘的時間,我也會拿來認真討論了。 WLLN
to Hunter, 建議你把標題改一下, 例如... @ 什麼牌的麥克風適合吵架?(答案是Rodes NT3 :-D) @ 麥克風的異想世界 @ 麥克風的愛恨情仇 @ 老方的無奈ˊ_ˋ(說話也不是, 沉默也不是) @ 布蘭妮要怎樣?? 葛格們, 不要再吵了啦@_@.... 總之會買的還是會買, 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 至少就我認識的有靠音樂"賺錢"的人, 都是用正版的....至於買盜版跟賣盜版的人, 自己就看著辦吧, 我是很相信"回報"的....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大家一定覺得我很白爛吧?什麼跟什麼啊,九不搭八的。 </font>[/QUOTE]對啊,什麼跟什麼啊?你可不可以不要再亂扯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