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看到的一篇報導,一把吉他的生態課。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1111200443.html 這個一般人聽也沒聽過的「拉西法案」,早在一九○○年就已經存在。當初立法的目的,是為了杜絕濫捕與走私鳥、魚等瀕臨絕種動物,並且避免美國生態遭到外來品種的破壞。而國會在二○○八年修法,大幅擴大這項法案的適用範圍,除了原有的瀕臨絕種動物之外,現在連許多常見野生動、植物都在保護之列。也因此在那之後,吉普森公司必須證明原料是常規栽培與合法加工,才能用來生產吉他。 爭議點:這項法案的立意正確,當然沒有疑問。濫捕濫伐,早就令人深惡痛絕。問題出在執行上:一來,這項法案規範的,不只是為數龐大的野生動植物本身,還包括從雨傘到吉他,數量難以計算的製成品;二來,無論你是進口、製造、買賣或單純的擁有與攜帶這些製品,依照法案,都是違法的,輕則罰款,重則被關。但試想想,今天的國際分工複雜,產品標示也是業者說了算,一般人要怎麼知道自己所買到的產品,到底有沒有哪個零件或成分,是在這項法案的保護範圍之內?
目前這法案聽說美國司法打算是用來打擊非法木材貿易,樂器這類來說當然會特別被注意到。對貿易廠商比較需要注意,但對一般人來說,保育類植物也比很難弄到手,除非有興趣的收藏者們。不過對一般人來說真的用料卻實是廠商說了算,而且這法案涵蓋的範圍有點廣不只是樂器,法案中也沒有明確的追訴期限(吐血),gibson公司的案子搜索後卻沒有下文= = 只要人在美國,都有可能觸法而不知。 雖然打擊持有保育類植物是對的,但台灣也沒有象美國這麼的。。。不知道是好事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