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在教課的同時就要為學生建立一種負責任的觀念 因為我覺得當老師的話要教的就不僅是事專業部分 做人處事也要教 而當你跟學生建立起一種互相尊重的情感時 學生也比較不會這樣 以制度來懲罰警惕我覺得不好 (想想自己以前在學校當學生時被罰的感覺就知道)
有時候就也只能讓他這樣了... 下次在提醒他要記得... 有時候學生遇到不可抗拒之壓力時也要稍微體諒... 但如果只是跟女朋友出去玩那就嘿嘿... 話說以前自己當學生的時候都覺得事前請假還好,反正老師今天要上很多學生. 自己有機會體驗的時候才發現,我想多睡一小時,早一小時回家...
請假及曠課相關規定: 一、非突然臨時有急事,請儘可能『至少』在上課前一天請假,請 勿拖到上課當天才請假。 二、『至少提前一天請假的次數/總共請假的次數』的比例在『2 /3以上』的學生,若突然臨時有急事,雖導致老師白跑一趟 ,但只要臨時請假的理由正當,則予以通融不算曠課。但相同 情形每發生第二次,仍須算曠課一堂。 三、『上課當天請假的次數/總共請假的次數』的比例『超過1/ 3』的學生,若突然臨時有急事,導致老師白跑一趟,儘管理 由正當,仍須算曠課一堂。(大多在上課當天,才想到要請假 的學生,若臨時請假導致老師白跑一趟,有非常大的可能性是 想到要請假時,為時已晚。雖請假理由看來正當,但老師對請 假理由的真實性存疑。因此仍須算曠課一堂。) 四、突然臨時有急事請假,列入『上課當天請假的次數』計算。若 原本排定的上課時間,常會突然臨時有急事,不得已常會上課 當天才請假。請學生考慮調至較為妥當的上課時間,以免因常 臨時請假,導致老師白跑一趟而被算曠課一堂。 五、本規定於五月份開始實施,所有請假紀錄都將在五月份開始作 記載。為避免爭議,本規定將一視同仁,一律按規定實施。請 學生自行選擇對自己較為有利的請假方式。
我的方式 如果是慣犯就會記曠課(因為講過很多次又犯) 不尊重老師 如果是新生就原諒一次 請他下次務必提早請假 家長打的 就客氣的告知教室條約 但不記曠課 (因為繳學費的都是家長)呵 教室沒規定 就鼻子摸摸 認ㄌ:
假如是真的有事,我就覺得算了,但累犯,我就會記曠課!!反正就事論事!! 還有一個題外話,我現在很討厭學生,連基本的上下交替撥弦(速度約90bpm四連音),都談的怪裡怪氣.2266,還跟我說"老師,你可以交我彈sweet child of mine嗎?"我聽了之後都無言了,不知道各位板友有沒有碰過類似的事情,都怎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