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街頭藝人被打壓

本文由 esp10382011-11-03 發表於 "網友影片、Youtube 轉貼" 討論區

  1. midicake

    midicake Active Member

    註冊日期:
    2003-07-10
    文章:
    2,498
    讚:
    15
    所以說房子不要買在廣場旁或是可以街頭表演場地的旁邊!:cool:

    演唱活動在場子旁聽是一種享受,
    經過有距離的傳輸以後真的是會變成噪音。
     
  2. jastein

    jaste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01-16
    文章:
    152
    讚:
    0
    正當的訴求,失焦的舉動

    看完這影片
    感覺不是很舒服
    對於主唱的處理方式...我也並不認同
    雖然我也希望公部門多些場所供藝人表演
    但這影片給我的感覺就只是一個挑興的動作
    我認為可以爭取
    但透過正式的溝通不是更正面嗎
    我也曾在演出被關切過
    但依定是干擾到附近的住戶
    有人檢舉才會去關切的

    至於灑水
    這事本來就設計定時灑水的裝置
    約莫幾個小時固定灑水
    妳們所使用的空間於草坪上
    基本上就是不適合的地方
    何來環保局故意灑水
    應該在廣場上才對

    你透過麥克風說明,
    但處理的人員說法都是透過你轉述
    客觀性我是存疑

    我認同你爭取表演的動作
    但不認同你處理的方式,尤其是你說你已找記者來,好像你要找人幫你發聲,讓他門害怕

    很多表演者都是外地來的
    但若在地住戶希望不要干擾到他門
    我們也應顧及他門的訴求



    以上
     
  3. A-YEN

    A-YE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6-04-25
    文章:
    314
    讚:
    0
    這裡太多主觀意識的言論...

    你們可知道

    台中室內不能搞音樂表演,是不是要連戶外都不行????
    就在這個場地不久前才剛辦過為期一個禮拜的"台中爵士音樂節"
    量分貝咧!你們知不知道連檢舉都不行!?
    我幹嘛說這些? 因為我家就在隔壁啦!
    (市民廣場在中興街旁,我家在中興六巷,主舞台正旁邊)
    那整個禮拜不要說抓歌,我連練個甚麼屁東西都不行!

    拜託幫個忙
    現在在台中搞音樂已經是罪該萬死了!
    其實是可以搞,但你就是不能出來表演~
    真搞不懂阿拉是那個猛男燒的還是樂團的人去燒的!!

    請當代各位"先進"高抬貴手(嘴?)吧!!
     
  4. jastein

    jaste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01-16
    文章:
    152
    讚:
    0
    你的重點是?
    看不懂
     
  5. numb1415

    numb1415 Member

    註冊日期:
    2008-02-02
    文章:
    718
    讚:
    0
    那影片看不見來龍去脈。是覺得那影片也才太過主觀了點,也沒讓人搞懂當下的情況,也許當下雙方都搞不請楚狀況吧!
    客觀是指要站在街頭藝人的角度來看事情嗎?還是說因為市府官員和警方就要對他們抱持偏見!但影片就是沒有辦法清楚用科學解釋方式,所以瞜,只能用猜猜看瞜。

    為什麼說台中沒有辦法檢舉阿?
    那市府打壓街頭藝人的目的是為了?
     
  6. onlyone

    onlyone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11-11-02
    文章:
    6
    讚:
    0
    就像個無線迴圈一樣的循環,人的態度一直是很主觀的,

    受害人家屬-->政府-->表演廳-->政府-->.............<

    錯到底在誰呢??其實也很難說,每個人的需求都不一樣

    我抱持著中立立場.......請問如果你是政府有什麼處理的方式呢????

    當你接到一通民眾投訴電話? 要如何才能達到兩全其美呢??
     
  7. v21880816

    v21880816 Member

    註冊日期:
    2005-10-29
    文章:
    545
    讚:
    0

    基本人權啦~如果態度不強硬~不被吃死死的嗎?
     
  8. crazytrain

    crazytra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4-18
    文章:
    534
    讚:
    2
    很簡單的道理,如果真的有違法,罰單早就開下去了,你以為警察

    會跟你客氣嗎?如果沒有違法那倒底是來亂什麼,這不是找碴是什麼?

    就算有人檢舉好了,是不是該先確定是否有違法,違反那一條規定?

    如果音量超過法規標準是不是要檢測一下幾分貝?什麼依據就沒有就要

    趕人走,憑什麼?回答檢舉的人,抱歉,他們的演出行為一切合法,音

    量也合乎法令規定,這樣子會很難嗎?然後咧,這影片的後續有人知道

    嗎?就是這樣

    http://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2198087828481.2099591.1135801615&type=3

    這不是擺明就是要刁難?擺明要告訴你,怎樣,你玩不過我的啦~~~!!

    集會遊行需不需要申請都已經可以討論的事了,連要進行個街頭演出

    都要申請,這不就是要故意要用行政程序來為難?既然要打壓又何必作表面辦

    啥街頭藝人證照考試,裝肖唯嗎?
     
  9. equity

    equity Member

    註冊日期:
    2006-06-26
    文章:
    224
    讚:
    1
    我對於 台中街頭藝人被打壓 這個標題蠻有意見的
    後續的討論 直接把他延伸成 台中市府或官員
    影片中的主角 看起來就是個警察而已

    不如先釐清
    這個地方可以表演嗎?
    允許的音量是多大?
    警察執法是否過當?
    警察喝酒是否影響其判斷標準?
    當事人和警察的衝突 是否 是警察打壓當事人
    當事人和警察衝突 是否等於 台中街頭藝人和警察衝突
    最後這個標題 看起來很像 打壓街頭藝人 是台中市府的政策
    但在我看來 就是影片中當事人和警察處理事件時
    雙方各執一詞的糾紛罷了

    我從前住的地方 後面是個幼稚園
    每天廣播聲音吵 沒事辦園遊會 放音樂更吵
    從早上吵到傍晚
    找環保局來 活動已經結束了 找警察來 他們覺得我找他們麻煩
    就形式上規勸一下 從來沒有因為我採取那一種做為 他們因此改善
    我很希望台中的警察 來從我住的地方 打壓一下他們
     
  10. aragan

    araga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6-11-25
    文章:
    2
    讚:
    0
    你覺得他們當下如果有違法的話.能在那邊凹那麼久嗎?
    公務員5點半下班???
    那只是約聘的.並不是純公務員.所以很多人考慮太多了
    約聘專員晚上值班並沒有那麼偉大
    如果真是5點半下班
    幾個月前哪來這麼多稽查員抄掉那麼多PUB?

    現在台中的情況就是
    不是市政府舉辦的音樂活動都不能辦
    有人說辛巴阿曼不是照常在表演
    你知道他們遇到臨檢馬上就要下台躲查緝嗎?

    而市政府所舉辦的音樂活動
    如逍遙音樂町.爵士音樂節
    都是發包給外縣市的廠商去經營
    更有甚者.還有外縣市廠商再把活動發包給台中的廠商經營
    為什麼不直接發包給本市內的廠商
    大的利潤都被外縣市賺了
    在地的廠商只能拿薄薄利潤
    導致吃虧之後也不再想合作
    繼而有大辦活動幾乎的是外縣市廠商承包
    惡性循環之下.台中的音樂環境越來越萎縮
    而利潤永遠都是外縣市掌握大把
    除了官商勾結我想不到其他原因

    胡志強現在就是懶的甩一小撮的音樂群眾
    才敢大喇喇的一而再再而三欺押表演者.及表演環境提供者
    文化城.在去年阿拉大火之後已經變成笑話
    世界的大台中?我看是世界的大笑話
     
  11. jastein

    jaste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01-16
    文章:
    152
    讚:
    0
    看到你貼的欄杆圍起來的照片

    同時看到台中市政府公告要表演要申請

    欄杆圍起來:這舉動真是可笑....找個議員就可移除了
    表演要申請:我之幾乎所有地方若要表演都要申請...因為樂團會有聲音,周邊有住戶,所以申請應該是必要的

    很多事若都要政治解讀,其實沒討論的空間
    圍欄杆...市長要管嗎.....不是甚麼事都是市長決定

    很多公務員的心態..是要教育的
    但....人民也要不是嗎.....


    互相尊重...才有未來.....

    這問題不只在台中
    台北天母市集也發生過

    如果向高雄市處理五月天演唱會的模式...就是尊重嗎
    超時一樣唱,然後繳罰款就好...
    那就不需要政府了不是嗎

    很多人也為樂團演出在努力
    如果有法源...那對樂團才有未來
    所以我知好多朋友都在關注
     
  12. crazytrain

    crazytra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4-18
    文章:
    534
    讚:
    2
    大家討論的是街頭藝人,不是樂團,街頭藝人的法源規範
    台中市早就訂得很清楚了,不爽的問題在於明明照規定市
    府人員卻要為難,這是那招?
     
  13. jastein

    jaste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01-16
    文章:
    152
    讚:
    0

    本篇街頭藝人是樂團吧...

    本篇訴求是在樂團型態表演

    若是靜態的...應該不會有人檢舉吧

    樂團在街頭藝人表演活動中,屬於較難規範的項目
    因為聲音與其他街頭藝人想比,較為明顯
    我認為本篇訴求是在這裡

    因為本篇不涵蓋所有街頭藝人
    所以應是該街頭藝人的表演型態的訴求

    照片後方為住宅大樓....
    所以勢必會有人有所反彈

    我們認為的音樂...別人不見得認同
    所以..還是多體諒

    很多住戶...假日想休息時...這聲音對他門來說就是干擾....
     
    Last edited: 2011-11-12
  14. equity

    equity Member

    註冊日期:
    2006-06-26
    文章:
    224
    讚:
    1
    台中市街頭藝人的法源規範規定了什麼,該地點可否表演,容許的表演型態是什麼,可表演的時間是什麼?
    可否清楚的告訴大家再討論?
     
  15. crazytrain

    crazytra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4-18
    文章:
    534
    讚:
    2
    影片上有提到,我猜你影片跟本就沒有好好看完吧。

    台中市的街頭藝人表演辦法

    網路上google一下就有的東西。你連查都懶得查

    就要來護航,會不會太不專業了?
     
  16. jastein

    jaste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01-16
    文章:
    152
    讚:
    0
    這版大家都可發聲吧

    我看不出他要護航甚麼耶
    只是討論跟發表個人想法
    有何不可....?
     
    Last edited: 2011-11-12
  17. crazytrain

    crazytra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2-04-18
    文章:
    534
    讚:
    2
    要來討論一件事,最少先把開板的影片文章看清楚看完整,有不同

    的意見再來表達是不是基本的禮貌?

    已經討論多久了還在問這個場地有沒有開放街頭藝人表演,影片裡

    就有講的事,不相信也可以自己上網去查市府公告的街頭藝人開放

    表演空間,搞不清楚狀況就亂入,開板不完整看完、不作功課還要別

    人提供資料這樣子是有負責任有禮貌的討論嗎?
     
  18. equity

    equity Member

    註冊日期:
    2006-06-26
    文章:
    224
    讚:
    1
    在住宅區附近聽到有吵鬧的音樂
    只要有人反應無論政府有沒有給你執照
    都應該停止你的表演

    要查的人不會是我
    反而是要聲援的人應該告訴我們
    我提這個的目的只是希望回到理性的討論

    為什麼這個影片可以簡化成政府打壓藝人
    是我搞不懂的地方
    我沒有要替誰護航
    只是無法認同這的羅輯罷了

    街頭表演的法源是什麼
    地方政府的法規會不會高過噪音管制的法規?
     
  19. jastein

    jastein New Member

    註冊日期:
    2007-01-16
    文章:
    152
    讚:
    0
    街頭藝人表演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表演時間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十時為原則。
    (二)不得有販賣或主動募款行為。但得收取現場觀眾自由捐助獎勵<WBR>&shy;金;美術剪影及素描、傳統技藝類並得現場收費作畫。
    (三)表演過程應避免產生過大不適之聲音。
    (四)表演不得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五)表演型態及內容不得妨害公共安全並應特別注意設備及旅客安<WBR>&shy;全。
    (六)表演者利用本府所開放的場所進行表演,應保持場地之清潔。
    (七 )街頭藝人若有違反第六點規定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相關法令<WBR>&shy;處理。

    前面有post......
    我想第三點....過大不適之聲音
    從影片中主唱之音量....有無過大不適.....大家各有一把尺
    但若吵到旁邊住戶....就須自我約制
    而不是他律........
    當有人來關切
    應該是先將mic關閉,對被他影響的人抱歉
    而不是變成用mic來捍衛自己的演出權利

    所以我認為是應該找到合適之場所
    才是關鍵
     
  20. 99816521

    99816521 Member

    註冊日期:
    2006-07-12
    文章:
    263
    讚:
    0
    要有金主丫~

    沒辦法 人家有錢給個回扣~
    日子 難過~有錢 就搞個地方弄~不怕吵到人
    只能說玩音樂 藥丸到爽 需要的是前 跟一些法律知識
    多認識些政要 有錢有權的人物 幫忙推廣 相信音樂可以玩的更愉快^^
    只可惜 這些人 大部分都很自私/_ˋ
     

分享此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