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太過民粹和暴力對嚇阻警惕和對達到保護受害者一點用的沒有,因為他目的在於徵惡揚善,只不過是「希望」可以達到嚇阻作用讓其不敢再犯,非常的不科學,網際網路其實也是非常不理性又暴力的東西,這個主題不是只有台灣是這樣,全世界都這樣,有興趣的可以去找Daniel J Solove的研究來看。 既然愛的教育是看人用的,可是哪些人可以去決定這個人是不是合用愛的教育?誰有權可以決定?這只不過是想情緒宣洩了而已。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所有的人肉搜索都超出了比例原則和一種非理性「懲惡」,也不是正當對待犯罪者改有的公平正義,這到底是網路的民粹暴力還是正義。也許這已經不是像司法女神朱帝提亞蒙著眼的公平正義,而是一群人帶著有色眼鏡的變型正義。 所以我是認為人肉搜索只不過是情緒找不到地方洩了吧,這種想法和霸凌者根本沒甚麼兩樣,非常不理智的方式,以後還會有很多罪惡出自這裡,而這種全民公敵型的網路型態要怎麼從現實社會在這裡建立文民,和現實世界一樣的理性科學的網路紀律型態因該是我們大家該想的事情吧。
對人肉搜索我有以下看法 就是 提供有效的線報是值得肯定的 基於程度甚或可受表揚 當然有此能力的人也有必要評估花這麼多心力時間以及人身安全是否值得 點到為止是最好 剩下的交給專職專辦的單位對大家都好 不過在目前的盛況對比之下可能專職專辦的單位要加把勁就是 (笑) 也因此人肉搜索的流行成因有部份我並不樂見 另外提供有效線報和私刑不可混為一談 這部份影響太劇 至於基於維持社會秩序安定啦 公憤啦 狗仔啦 怎麼去分別 每個人自有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