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針見血啊! 一看到這標題就感覺可能會很熱鬧了 看到很多"他媽的"就肯定真的很熱鬧了 另外,這個新聞就只是兩群情緒管理很差的傢伙,沒事找事發洩精力 就跟一般死流氓或是小混混每天做的事差不多 今天可以為了抽菸,明天當然也可以為了超車或是瞄一眼而打架 比起新聞標題針對吸煙族群的教育意義 我只有慶幸他們被抓去關了之後,剩下的人的生活保障又高了一分而已
我遇到這樣的事 在餐廳我會問老闆 在醫院我會問警衛 警察.. 追究責任的事 輪不到一般不吸煙者來執行 不吸煙者可以向有關單位舉證告發 才是維護"菸害防治法"執行的手段 如果覺得執行不OK 罰則不夠重 那就修法 如果連不吸煙者都覺得這法不OK 那"菸害防治法"就很好笑 !! 覺得聞到煙味都不能忍受的話 可能訴求“全面禁賣 禁吸煙"才會滿足 找政府訴願比較合理
菸害防治法裡面有規定廠所的經營者、管理者以及從業人員應該勸阻,在場人士也可以勸阻。勸不聽的話可以開罰,不過開罰也要由執法人員為之。 開罰和開扁是有很大的差距,最後還是要被告傷害,實在沒必要這麼衝動。 不過菸味真的很臭,一直聞到那種味道,脾氣會發作是真的。
我家隔壁鄰居經常在他家門口抽煙, 我家客廳就會充滿菸味, 我也不能怎樣, 只能忍,忍不下去就上樓回房。 那不是多重的煙味, 只要一根煙點燃, 就可以造成附近其他人的不適。 鄰居不是故意的, 他有自由在自家門口抽煙, 但是他不知道那個煙味讓隔壁鄰居受不了... 可是我們連在自己家裡居住活動的舒適性, 卻被這樣的行為給破壞了! 菸味對大多數不抽煙的人來說是種折磨, 已經影響到身理(不適感)和心理(由不適引發的不悅), 應該不用什麼公信力的單位來檢測說:菸味真的很臭吧。 還是說要公信力的單位來證明說我當下真的很不舒服? 聞到菸味先去醫院開個醫師證明什麼的才去告對方? 國家基於國民健康已經訂定了菸害防治法, 除了銷售和使用的行為和罰責都有規定以外, 並沒有不給人抽煙,只是要挑地方而已。 有不吸煙者的地方幾乎是公共場所居多, 不是個人的私人空間, 抽煙的行為絕大都會影響到別人, 影響他人就說不過去了不是嗎。 難道這點最基本的道德價值都不存在了? 難道說六輕也有權利排放臭氣和毒氣嗎? 菸害在醫學上已經得到證實了,只是致病速度較慢。 但是聞到的味道當下就是非常不舒服, 為什麼抽煙的人都不多替別人想一下呢? 既然是公共場合,遵守一下既定的規矩,應該不困難吧? 大多數人並不會不爽就打人, 但是不抽煙的人難道就活該要聞菸味嗎... 法要怎麼規定,說真的我們一般小民管也管不著, 但是請吸菸的人重視一件事情, 就是不抽煙的人吸到菸味的反應和心情... 不是我們愛叫,是因為那個味道真的很讓人難受! 有窒息的感覺和難以忍受的臭味!! 如果不能體會別人的感受,請參加六輕體驗營, 享受一下被毒氣燻的滋味吧。 以下是煙的成分和臭味成分 煙草點燃的煙霧由氣相及固相兩部分組成,其中氣體部分點92%。從煙霧中分離出有害成分達3000餘種,其中包括一氧化碳、尼古丁等生物堿、胺類、□類、醉類、酚類、烷烴、醛類、氮氧化物,多環芳烴、雜環族化合物、羥基化合物、重金屬元素、有機農藥等,範圍很廣,它們有多種生物學作用,對人體造成各種危害。 粒相部分佔8%,主要為尼古丁和煙焦油。 二、煙臭(煙味)成分分析 引起煙味的氣體主要是:氨、乙酸、乙醛 抽煙不抽煙只是一種選擇, 我個人尊重非常抽煙的人的自由, 但是選擇抽煙就要照遊戲規則, 不想被約束可以選擇戒煙。 沒有一條法律可以得到所有人認同, 但是我們大多數還是得遵守, 如果要修法禁菸禁酒,我個人絕對贊同。 但是我覺得72兄在這裡提出這樣的呼籲, 其實內心並非真的這樣期待吧。 這個新聞事件是少數中的少數, 沒有必要放大來看。 不是說因為有人打了抽煙的人, 整個法就要重新檢討。 如果說吸到煙味沒什麼大不了也沒感覺的話, 我相信那群人也不會去打吸菸的人, 我今天也不會跳出來寫這堆廢話, 還冒著得罪令人敬重的72前輩的危險。 但是我覺得心理的話一定要說出來, 就是請尊重不抽煙者的身心感受。 敬人者人恆敬之。 我個人不贊成暴力, 但是逼別人吸難受的煙味絕對也是一種強迫、暴力行為。 而且還會影響健康! 這不是我們無的放矢! 總之,吸菸的人不知道不吸菸的人吸到煙味的痛苦, 才會覺得自己沒有錯! 同理只要我不犯法,也可以用類似的方式去折磨一個人嗎? 這個社會真的有病...只要自己覺得合理的事情, 不管有沒有影響別人,都可以大言不慚的去做。
如果禁買賣香煙是做不到的訴求 但煙味又是個問題 那修法才是出口 像噪音防治 或驗酒測一樣 有個依據 讓合法煙館 或臭豆腐店... 照顧那些因為政府賣菸而有煙吸的人 這些事可能也值得不吸煙者去努力 !! 有些穿著品味特異的路人 也常讓我很不舒服 很影響健康 但這現象倒也不至於說這社會有病 網路意見本來就很多種 對事不對人就能有修養的討論
我覺得能禁止是很好的,因為站在我個人立場而言, 人類根本就不需要這些東西,可惜我一個人不足以代表全人類。 但是現實上有很多人需要,而且是成癮的狀態。 香菸市場是很大的利益, 光是一個健康捐每年就有四百億收入, 不是一個臭豆腐可以比的。 所以要禁止就非常困難, 可能有大量的資金在操控民代和官員也說不定啊。 通常不能禁止,只好用開放和管理來解決問題了。 從這個角度出發來看,合法煙館是不錯的方法,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選擇做不做某件事情的自由, 只要在不妨礙別人的前提下就沒問題。 就像是賭博,還有性交易,甚至是毒品(這可能困難一點)。 我個人都覺得應該開放。
我有說我不爽就不對嗎? 現行法規有規定"煙味"多濃 不OK嗎?? 是不吸煙者對“煙害防治法"不夠完整 或執行不力不爽 不是嗎 ?? 不吸煙者的反擊 在你所述就是不爽扁人 不是嗎? 不守法的不吸煙者拿著“煙害防治法"的旗子揮舞 也許你覺得很爽 但我覺得滑稽..
我也覺得實施菸害法以來 應該有進步了.. 但扁人的是不吸煙者 顯然不吸煙者比較不爽.. 每每站在便利商店 看著櫃台後那些依照菸害法規則 合法陳列販售香煙的手法跟規定.. 還是覺得很好笑 ... 但從不會有"這些不吸煙者是他媽的腦殘...“的想法或類似的言語表達,,
真是慚愧,小弟我這禮拜開始抽菸,一天抽一包. 在這之前看到抽菸的人,都會覺得他們有點像是生病一樣.雖然很多朋友抽菸,確或多或少對此有些不好的印象. 我是心情不好抽菸的,但抽菸非但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還會製造更多問題. 但人往往在失落時候會一錯再錯,難以化悲憤為力量,而走向失敗者之路.
400億? 真是超乎我的想像.....這代表抽煙的人很多, 消費很多錢, 也代表煙商利益龐大... 不過我更好奇的是, 這400億是怎麼花的? 我覺得, 怎麼禁都沒什麼效果, 不斷地加高賦稅也是效果有限, 把健康捐拿來蓋吸煙室更是不恰當, 根本是鼓勵吸煙 而且我覺得最可悲的是女性的吸煙人口不斷成長, 現在隨便走在街上常常看到年輕的女生在吸煙 吸煙的養成是心態的問題, 跟整個社會的氣氛和社會的觀念是有關的 只有當整個社會出現類似 "吸煙很遜" 之類的想法, 吸煙人口才會下降 這種氣氛是很難養成的, 教育和宣導是一個方法 但教育宣導要很有技巧, 不然反而會有反效果 叫抽煙的人戒煙花力氣又沒用, 叫還沒抽煙的人不想抽才是重點 政府如果沒有把健康捐花在刀口上, 那這些健康捐都白捐了
根據報導台灣成年的吸菸人口估計有三百八十萬人, 所以健康捐有幾百億真的一點也不意外。 健康捐的用途法律是有規定的,也有資料可以查。 台灣每年因為抽煙引起的疾病死亡人數為兩萬人, 每年被隨手丟棄的煙蒂有上百億個。
講到健康捐 .. 就更好笑了...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 本辦法依菸酒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第四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用途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 二、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 三、中央與地方之衛生保健。 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 五、防治菸品稅捐逃漏。 六、中央與地方之社會福利。 第五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應以百分之九十供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衛生保健、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社會福利、百分之一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治菸品稅捐逃漏之用。 "" 這就是健康捐的去處... 10趴 給中央跟地方政府 印貼紙 印海報... 90趴 給健保局浪費跟發年終 ... 這就是我覺得真好笑的"煙害防治法" .. 明文規定"只有百分之三" 來作菸害防治 @@ 我不鼓勵“吸煙"這件事 更不覺得"爛法條"有必要左右守法的態度 但"菸害防治法"只有官僚迂腐的立法精神 對"菸害防治"的執行效果 根本是顯而易見的開玩笑 下次發現公共場所沒人抽煙時 除了感謝這個荒謬的法案執行 也請記得 也有很多吸煙者為了尊重不吸煙者的健康 跟著遵守這個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