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吸菸者的反撲

本文由 Lynyrd Skynyrd2010-09-13 發表於 "閒談當代、聊天" 討論區

  1. Y-Ray

    Y-Ra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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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有抽菸,而且抽很兇。

    我盡量不要影響到別人,但一定還是影響到別人了。

    我以後會小心謹慎的抽菸,[盡量]不要影響到別人。

    然後什麼菸害防制法我也沒啥意見了。



    只希望增設一些完善的吸煙室。:cool:
     
  2. midicake

    midicake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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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依照新聞所刊那幫吸菸的人遭到勸告依然故我,
    因而被扁,
    對於不吸菸的其他顧客,其實心裡面也許是 :D 暗爽的,
    雖然表面不能顯現出 :eek: 太幸災樂禍的表情。
     
  3. marcokyo

    marcokyo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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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針見血啊!

    一看到這標題就感覺可能會很熱鬧了

    看到很多"他媽的"就肯定真的很熱鬧了

    另外,這個新聞就只是兩群情緒管理很差的傢伙,沒事找事發洩精力

    就跟一般死流氓或是小混混每天做的事差不多

    今天可以為了抽菸,明天當然也可以為了超車或是瞄一眼而打架

    比起新聞標題針對吸煙族群的教育意義

    我只有慶幸他們被抓去關了之後,剩下的人的生活保障又高了一分而已
     
  4.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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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遇到這樣的事
    在餐廳我會問老闆 在醫院我會問警衛 警察..

    追究責任的事 輪不到一般不吸煙者來執行
    不吸煙者可以向有關單位舉證告發
    才是維護"菸害防治法"執行的手段

    如果覺得執行不OK 罰則不夠重
    那就修法
    如果連不吸煙者都覺得這法不OK
    那"菸害防治法"就很好笑 !!

    覺得聞到煙味都不能忍受的話
    可能訴求“全面禁賣 禁吸煙"才會滿足
    找政府訴願比較合理
     
    Last edited: 2010-09-16
  5. wizar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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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菸害防治法裡面有規定廠所的經營者、管理者以及從業人員應該勸阻,在場人士也可以勸阻。勸不聽的話可以開罰,不過開罰也要由執法人員為之。
    開罰和開扁是有很大的差距,最後還是要被告傷害,實在沒必要這麼衝動。
    不過菸味真的很臭,一直聞到那種味道,脾氣會發作是真的。
     
    Last edited: 2010-09-16
  6.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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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重的菸味確實影響公共安全跟不舒服
    如果由據有公信力的檢測單位訂定標準基礎跟檢測辦法
    也許也可以增編入法..

    但不會是不吸煙者覺得不爽 就不對...
     
  7. wizardma

    wizardma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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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隔壁鄰居經常在他家門口抽煙,
    我家客廳就會充滿菸味,
    我也不能怎樣,
    只能忍,忍不下去就上樓回房。
    那不是多重的煙味,
    只要一根煙點燃,
    就可以造成附近其他人的不適。

    鄰居不是故意的,
    他有自由在自家門口抽煙,
    但是他不知道那個煙味讓隔壁鄰居受不了...
    可是我們連在自己家裡居住活動的舒適性,
    卻被這樣的行為給破壞了!

    菸味對大多數不抽煙的人來說是種折磨,
    已經影響到身理(不適感)和心理(由不適引發的不悅),
    應該不用什麼公信力的單位來檢測說:菸味真的很臭吧。
    還是說要公信力的單位來證明說我當下真的很不舒服?
    聞到菸味先去醫院開個醫師證明什麼的才去告對方?

    國家基於國民健康已經訂定了菸害防治法,
    除了銷售和使用的行為和罰責都有規定以外,
    並沒有不給人抽煙,只是要挑地方而已。

    有不吸煙者的地方幾乎是公共場所居多,
    不是個人的私人空間,
    抽煙的行為絕大都會影響到別人,
    影響他人就說不過去了不是嗎。
    難道這點最基本的道德價值都不存在了?


    難道說六輕也有權利排放臭氣和毒氣嗎?
    菸害在醫學上已經得到證實了,只是致病速度較慢。
    但是聞到的味道當下就是非常不舒服,
    為什麼抽煙的人都不多替別人想一下呢?
    既然是公共場合,遵守一下既定的規矩,應該不困難吧?

    大多數人並不會不爽就打人,
    但是不抽煙的人難道就活該要聞菸味嗎...
    法要怎麼規定,說真的我們一般小民管也管不著,
    但是請吸菸的人重視一件事情,
    就是不抽煙的人吸到菸味的反應和心情...
    不是我們愛叫,是因為那個味道真的很讓人難受!
    有窒息的感覺和難以忍受的臭味!!
    如果不能體會別人的感受,請參加六輕體驗營,
    享受一下被毒氣燻的滋味吧。

    以下是煙的成分和臭味成分
    煙草點燃的煙霧由氣相及固相兩部分組成,其中氣體部分點92%。從煙霧中分離出有害成分達3000餘種,其中包括一氧化碳、尼古丁等生物堿、胺類、□類、醉類、酚類、烷烴、醛類、氮氧化物,多環芳烴、雜環族化合物、羥基化合物、重金屬元素、有機農藥等,範圍很廣,它們有多種生物學作用,對人體造成各種危害。 粒相部分佔8%,主要為尼古丁和煙焦油。

    二、煙臭(煙味)成分分析

    引起煙味的氣體主要是:氨、乙酸、乙醛



    抽煙不抽煙只是一種選擇,
    我個人尊重非常抽煙的人的自由,
    但是選擇抽煙就要照遊戲規則,
    不想被約束可以選擇戒煙。
    沒有一條法律可以得到所有人認同,
    但是我們大多數還是得遵守,
    如果要修法禁菸禁酒,我個人絕對贊同。
    但是我覺得72兄在這裡提出這樣的呼籲,
    其實內心並非真的這樣期待吧。
    這個新聞事件是少數中的少數,
    沒有必要放大來看。
    不是說因為有人打了抽煙的人,
    整個法就要重新檢討。


    如果說吸到煙味沒什麼大不了也沒感覺的話,
    我相信那群人也不會去打吸菸的人,
    我今天也不會跳出來寫這堆廢話,
    還冒著得罪令人敬重的72前輩的危險。
    但是我覺得心理的話一定要說出來,
    就是請尊重不抽煙者的身心感受。
    敬人者人恆敬之。

    我個人不贊成暴力,
    但是逼別人吸難受的煙味絕對也是一種強迫、暴力行為。
    而且還會影響健康!
    這不是我們無的放矢!

    總之,吸菸的人不知道不吸菸的人吸到煙味的痛苦,
    才會覺得自己沒有錯!
    同理只要我不犯法,也可以用類似的方式去折磨一個人嗎?

    這個社會真的有病...只要自己覺得合理的事情,
    不管有沒有影響別人,都可以大言不慚的去做。
     
    Last edited: 2010-09-16
  8. Mr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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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禁買賣香煙是做不到的訴求
    但煙味又是個問題
    那修法才是出口
    像噪音防治 或驗酒測一樣 有個依據
    讓合法煙館 或臭豆腐店...
    照顧那些因為政府賣菸而有煙吸的人

    這些事可能也值得不吸煙者去努力 !!

    有些穿著品味特異的路人
    也常讓我很不舒服 很影響健康
    但這現象倒也不至於說這社會有病
    網路意見本來就很多種
    對事不對人就能有修養的討論
     
    Last edited: 2010-09-16
  9. wizar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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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能禁止是很好的,因為站在我個人立場而言,
    人類根本就不需要這些東西,可惜我一個人不足以代表全人類。
    但是現實上有很多人需要,而且是成癮的狀態。
    香菸市場是很大的利益,
    光是一個健康捐每年就有四百億收入,
    不是一個臭豆腐可以比的。
    所以要禁止就非常困難,
    可能有大量的資金在操控民代和官員也說不定啊。
    通常不能禁止,只好用開放和管理來解決問題了。
    從這個角度出發來看,合法煙館是不錯的方法,
    我覺得每個人都有選擇做不做某件事情的自由,
    只要在不妨礙別人的前提下就沒問題。
    就像是賭博,還有性交易,甚至是毒品(這可能困難一點)。
    我個人都覺得應該開放。
     
    Last edited: 2010-09-16
  10. wizardma

    wizardma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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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這麼覺得,
    所以我不太愛出門。
    哈哈。
     
  11. Lynyrd Skynyrd

    Lynyrd Skynyrd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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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麼憑什麼你對現行的法令不爽

    就不對:confused::D

    http://tw.forum.nextmedia.com/viewtopic.php?f=24&t=125717
     
  12.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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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說我不爽就不對嗎?
    現行法規有規定"煙味"多濃 不OK嗎??

    是不吸煙者對“煙害防治法"不夠完整 或執行不力不爽 不是嗎 ??
    不吸煙者的反擊 在你所述就是不爽扁人 不是嗎?

    不守法的不吸煙者拿著“煙害防治法"的旗子揮舞
    也許你覺得很爽 但我覺得滑稽..
     
    Last edited: 2010-09-16
  13. Jason Lu

    Jason Lu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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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怪~小弟一個人住~三餐都老外~
    不是宅男所以都往外跑~
    我覺得吸菸者還蠻自律的阿~
    沒在禁菸場所看到有人吸菸過~
    只有我一個非吸菸者覺得"菸害防治法"實行的不錯嗎?:confused:
     
  14.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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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覺得實施菸害法以來
    應該有進步了..
    但扁人的是不吸煙者
    顯然不吸煙者比較不爽..

    每每站在便利商店 看著櫃台後那些依照菸害法規則
    合法陳列販售香煙的手法跟規定..
    還是覺得很好笑 ...
    但從不會有"這些不吸煙者是他媽的腦殘...“的想法或類似的言語表達,,
     
    Last edited: 2010-09-16
  15. Shawn

    Shawn Mod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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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nyrd Skynyrd,

    我現在才看到這篇...希望你輕鬆點, 開心點. 別把這裡的同好當仇人了.
     
  16. 1986國綰

    1986國綰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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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慚愧,小弟我這禮拜開始抽菸,一天抽一包.
    在這之前看到抽菸的人,都會覺得他們有點像是生病一樣.雖然很多朋友抽菸,確或多或少對此有些不好的印象.
    我是心情不好抽菸的,但抽菸非但解決不了問題,而且還會製造更多問題.
    但人往往在失落時候會一錯再錯,難以化悲憤為力量,而走向失敗者之路.
     
  17. sihankun

    sihankun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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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星期才開始是吧
    那別抽了
    如果你買一條,那還有五包,都交由我幫你處理吧
     
    Last edited: 2010-09-17
  18. djtsai

    djtsai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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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億? 真是超乎我的想像.....這代表抽煙的人很多, 消費很多錢,
    也代表煙商利益龐大...
    不過我更好奇的是, 這400億是怎麼花的?

    我覺得, 怎麼禁都沒什麼效果, 不斷地加高賦稅也是效果有限,
    把健康捐拿來蓋吸煙室更是不恰當, 根本是鼓勵吸煙

    而且我覺得最可悲的是女性的吸煙人口不斷成長,
    現在隨便走在街上常常看到年輕的女生在吸煙

    吸煙的養成是心態的問題, 跟整個社會的氣氛和社會的觀念是有關的
    只有當整個社會出現類似 "吸煙很遜" 之類的想法, 吸煙人口才會下降
    這種氣氛是很難養成的, 教育和宣導是一個方法
    但教育宣導要很有技巧, 不然反而會有反效果
    叫抽煙的人戒煙花力氣又沒用, 叫還沒抽煙的人不想抽才是重點
    政府如果沒有把健康捐花在刀口上, 那這些健康捐都白捐了
     
  19. wizardma

    wizardma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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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報導台灣成年的吸菸人口估計有三百八十萬人,
    所以健康捐有幾百億真的一點也不意外。
    健康捐的用途法律是有規定的,也有資料可以查。

    台灣每年因為抽煙引起的疾病死亡人數為兩萬人,
    每年被隨手丟棄的煙蒂有上百億個。
     
    Last edited: 2010-09-17
  20.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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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到健康捐 .. 就更好笑了...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
    本辦法依菸酒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財政部。
    第四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用途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
    二、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
    三、中央與地方之衛生保健。
    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
    五、防治菸品稅捐逃漏。
    六、中央與地方之社會福利。

    第五條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應以百分之九十供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衛生保健、百分之三供中央與地方之社會福利、百分之一供中央與地方之私劣菸品查緝及防治菸品稅捐逃漏之用。

    ""

    這就是健康捐的去處...
    10趴 給中央跟地方政府 印貼紙 印海報...
    90趴 給健保局浪費跟發年終 ...

    這就是我覺得真好笑的"煙害防治法" ..
    明文規定"只有百分之三" 來作菸害防治 @@

    我不鼓勵“吸煙"這件事
    更不覺得"爛法條"有必要左右守法的態度
    但"菸害防治法"只有官僚迂腐的立法精神
    對"菸害防治"的執行效果 根本是顯而易見的開玩笑

    下次發現公共場所沒人抽煙時
    除了感謝這個荒謬的法案執行
    也請記得
    也有很多吸煙者為了尊重不吸煙者的健康
    跟著遵守這個笨方法
     
    Last edited: 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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