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台南的郭人豪判決40天拘役應該結案了~~ 但... 他選擇上訴!!

本文由 灑落2010-01-26 發表於 "交易、糾紛討論" 討論區

  1. 灑落

    灑落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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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說
    郭人豪 審當庭認罪( 其實我覺得它的態度很勉強啦~~ )
    郭人豪 當庭願意乞求我原諒( 我覺得郭人豪內心更是千百個不願意!! )


    但我也還真不知道這時能有什麼上訴理由??
    ( 應該不大可能良心幡然醒悟 覺得40天拘役太輕?上訴請求從重量刑吧?? )
    我想很久
    我如果是這種人
    要如何拼才能改判?
    或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但是說真的....
    看到大家的回應討論它的精神狀況的可能性之後

    我.想.通.了


    我現在真的有點擔心...

    郭人豪會不會出奇招啊??

    譬如說...突然變出一張診斷證明之類???
     
    Last edited: 2010-01-28
  2. Near

    Near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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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案中,被告上訴二審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就是被告上訴,基本上只能判更輕不能判更重(當然有例外情況)

    既然上訴結果只會有利,當然會上訴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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