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我的無名網誌一向是設定成只有登入的會員可以留言,而我最新一篇網誌不知是否因設定出問題變成所有人都可以留言。 最近因學校課業繁忙,我已經幾天沒有去看我的網誌了,我剛才才發現兩天前有人在我最新的那篇網誌中以匿名留言。 他留了兩個留言,兩個留言都只有一個字,分別為「幹」、「你」,感覺是故意沒有留第三個字的三字經。因我有受辱之感,因此我先暫時把這兩個留言設成了隱藏。 而我與學校一位同學有法律糾紛,我懷疑是他來留的。我想請問各位這樣子的留言是否算公然侮辱? 而要循司法途徑處理這件是又要怎麼處理呢? 而先撇開這個方向不談,有辦法從IP位置查到是誰來留這種留言的嗎? 或是有沒有辦法要求任何單位協助調查這個IP呢?
在網路上... 認真你就輸了... 不是說因為"事不干已"所以講的這麼輕鬆... 我自己也常常遇到氣到想告人的情形... 可是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想想... 根本不用氣 也根本不需要花這些時間, 金錢去告人公然侮辱, 毀謗.. 因為從一開始 你就可以選擇不必跟他認真 當然 這些只是一點建議 要怎麼做還是看你自己了
IP位置應該可以查,不過世界上有很多人、事、物令人不快,你可以選 擇告他或原諒他,如果他只有這次,那你就把那留言刪了,如果他接二 連三亂留言罵人,你就採取法律途徑,也誠如上面幾位朋友說的,你付 出的代價很大,很不值得去理這樣的人。
謝謝大家的關心及意見,不過基於其他因素考量,我覺得我需要採取這樣的行動。所以我目前比較想知道的是,就我網誌那種留言來說,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的話是否是可行的呢? 就是我標題主要想問的,這樣構不構成公然侮辱?
過來人的經驗認同 +1 這類個案都有個關鍵點 「幹」這個字 這樣呈現依一般社會通識通念 當然是負面評價用語 但後面這個「你」字 能否被證明有單獨針對性? 而這個網路上的「你」字 又和現實生活中的「你」 (就是自覺被公然侮辱或妨害名譽的被害者) 要如何鍊結? 這是偵查庭要說服檢察官的首要課題 個人經驗提供參考~~
我的話....會回他 麻? 我? 然後就繼續看他表演...然後繼續玩。 旁觀者自然懂;如果你隨著他起舞,有時候不一定會得到旁人的讚賞... 走法律?那我想,我手機最近那些無名電話的傢伙皮要繃起來了,我連號碼都有了...,科科。 好啦,如果真的要走法律,那就一定要一次到底的決心,還有數不完的證據...。 (Example:一通兩通無名無聲電話話就算了,我採到快二十通呢,哈哈;)(btw:每次打來都是我鬧鐘定的時間(7點~10點半),所以我也沒有打算去備案...XD,因為很難得碰到默契那麼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