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主題下有不少人都有以下先入為主的觀念: 1.評審都聽過Bon Jovi原唱的版本 2.評審沒看過american idol參賽者改編的版本 3.甚至評審從不看american idol這個節目(這一點最離譜) 4.所以評審會認為這是潘自己改編的版本 評審會以為這是潘的創意而予以加分. 很矛盾的是 有些人說這節目是american idol整個拷貝過來台灣的 卻又認為評審從不看american idol這個節目 豈不是非常奇怪? 如果你又想翻供 說評審偶爾會參考一下american idol 那你又憑什麼確定評審沒看過這一集? 而你又憑什麼確定評審聽過Bon Jovi原唱的版本? 你不要跟我說評審一定聽過Bon Jovi原唱的版本 有搞樂團且還在樂器行上班的人 連G N' R的團員長什麼樣都不知道 連Nightrain都沒聽過 連Slash拿Gibson都不知道 還覺得Izzy Stradlin的Solo很好笑 連搞樂團且還在樂器行上班的人 都有如此的井底之蛙 沒玩團的沒聽過You Give Love A Bad Name 豈不是再正常也不過? 不要以為對我們這種人而言幾近家喻戶曉的歌 就真的是家喻戶曉 也許你又會說 那搞不好評審這兩種版本都沒聽過 那我就會說 這不正是剛好 如此評審就會認定這是單純的Cover 完全沒有創意不創意的問題 難道不是嗎? 你千萬別跟我說 評審這兩種版本都沒聽過 所以會認為這首歌是參賽者潘自己寫的 那就太離譜啦!
恩...怎麼說呢... 其實這是取名為比賽的表演活動... 不算是比賽...所以才有人輸了又贏,贏了又輸,淘汰了又回來,回來了又淘汰... 比分手擂台還撲朔迷離啊 還有就是...評審們可是專業的音樂人啊... 小胖老師對這次金曲獎還開砲的說是二流評審評一流歌手~~ 他們可是專業的評審,專業喔! (上次也參與批評張宇的討論串...只因為我是RADIOHEAD的迷.../ . \) 其實...專業的音樂人跟評審我覺得都是喬段之一... 譬如分手擂台也是需要些通告藝人演評審一樣的意思 為了節目鬥嘴實在是...這就不是選秀節目啊啊啊~~~比較起來棒棒堂跟黑澀會還比較正經咧= =
引用liusim: 之前看到超偶的張芸京唱Are You Gonna Be My Girl拿最高分... 那才真的扯到翻掉 說真的我真的搞不懂張芸京為什麼最後可以拿到第一名!!!他唱歌真的是..."還好"而已ㄟ~~~不要說因為我們聽比較重就覺得林宗興應該勝出!但事實上林宗興確實是唱的比她好阿!而且不只林宗興,其他人唱的也比她好!感覺張芸京拿第一就是內定的!只是不知道內定的點在哪...真的很無言!!! 小弟發言若有不客觀的請見諒!
Lynyrd Skynyrd引述我的話回此篇文章 請問Lynyrd Skynyrd文中所指所有的「你」指的是小弟我嗎 但文中絕大多數的「你」所講的意見 應只有一句是我說的 也就是「評審如果看過原唱表演還會給相同的分數嗎」 我的問題 或者可改成「表演者如果非常完美的 或更加完美的 把自己曾經拿來比賽的歌 唱第二次 評審還會給相同的分數嗎」 星光我偶爾轉到時會看 但看的次數也不太多 對這個節目我沒有想批評的 我會說這是很有娛樂效果的節目 但節目上參賽者唱的歌 我大多是第一次聽 幾乎連原唱者是誰 或原唱版本也沒聽過 說來應算是國語流行樂的井底之蛙吧 關於我問題的答案 其實很清楚 至於對此事件的看法 我認同shawn之前所說的大部分的論點 就不再贅述了
我也是覺得最後五強裡論歌藝每個都勝過京爺, 但是大概從10強左右我就知道冠軍九成就是他了, 淘汰再弄回來....常常唱的還好, 分數卻很高....種種讓我看到有點.... 記得超偶最後一集 林隆璇還很扯的說, 有人說我特別偏袒張, 但其實我沒有偏袒他, 我只是特別喜歡他...類似的話(原文是怎樣我忘了, 大意是這樣), 聽了都快暈倒. 我要是在現場應該會噓他吧. 不過說實在, 要是我是幕後既得利益者, 我也會把張弄成冠軍, 因為依人氣看, 他能幫我賺最多錢. 個人認為這種節目嚴格來說不是歌唱比賽, 應該定義為商業性質的選秀比賽. 目的是在節目過程中創造商機, 並發掘一些可以賺大錢的商品(歌手). 說來說去, 我還是每集星光必看, 主持功力好很多, 正妹比較多....
真的啦! 常常想看超偶,但轉過去一看到利精姊,忍耐不了兩首歌,就轉台 真搞不懂這位主持功力超爛的人也能有那麼多節目 她的主持就是:帶來什麼歌?...加油....國輪老師?...哇!好高的分數喔... 這樣我也會吧! 隨便一個小鍾也比她強吧! 這樣也能出來賺錢? 我如果是製作人,就算她貼錢給我,我還不用她咧
這就很像有人用大比賽或是電視冠軍料理鐵人開發出來的菜,用到小比 賽。贏冠軍,或是說今天有人參加號稱質感很高又有很多"專業"評審的 吉他比賽然後用了 JERRY C的 搖滾卡農得了高分。 然後評審一致好評。 這個時代都是看表面的,IDEA在台灣又不值錢。 大家的心態就是這個可以賺錢,這個好賣。 大家一窩瘋搶種,搶開,搶賣。 與其花時間去培養一個周杰倫或是王力宏。 到不如好好包裝一個,地區型K拉OK之王或之后。 到頭來賣的是節目,人氣。 誰管你歌唱的好不好還是原創呢? 只是這樣做對唱片界真的好嗎? 也許對很多在PUB或是地下努力很久 的作場或是樂團開了一個曝光的窄門。但是像上面的所說的,找主唱去 還不能唱自己的歌,那為什麼參賽可以唱自創曲? 是擔心創作部分被P掉,以後專輯上不能加創作歌手? 這樣還不如到西門町街頭衝一下。 還記得,IRON BANANA在YAMAHA 唱的很HIGH的時候的張力。 即便YAMAHA也是有風聲。 但是,在台上的那種解放的表演,絕對比這樣好的很多。 搖滾不就是對抗大人物嘛? 被市場同化,還是吃掉市場。 如果用自己喜歡的STYLE去打垮這樣的東西。不用包裝,不用行銷 這才是應該做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