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夢做得不錯, 希望哪天天上掉下這筆錢給你. 不過到時要慎選你要幫助的人呀~ (因為我男朋友的祖母年輕時很會做生意賺了不少錢, 個性豪邁的她也幫了一些親戚朋友...不過她中風之後, 連過年都沒人來看她...) 其實人一生若不追求名牌, 所用的也有限. 以前我也將名牌視為身份地位的象徵, 但自從讀了"後窗" "No Logo"之後, 了解名牌背後的醜陋, 知道企業是怎麼不公平的去剝削, 現在的我一看到名牌就反胃~
那我寧願夢到 Iron Maiden[FONT=新細明體]、[/FONT]Judas Priest[FONT=新細明體]、[/FONT]Metallica[FONT=新細明體]、[/FONT]Ozzy Osbourne[FONT=新細明體]、[/FONT]Dio 來台灣演出[FONT=新細明體],[/FONT]雖然他們的現場演唱會已經看過無數次[FONT=新細明體],[/FONT]可是遺憾的是至今始終無法來台灣開唱[FONT=新細明體],[/FONT]讓台灣樂迷沉醉在狂嘯的怒吼樂音饗宴[FONT=新細明體]![/FONT]
我覺得比較好值得玩味的是認為會捐錢的人似乎很多。不過就常理,多數收入普通的人平常或甚至終其一生都沒捐過資產與收入的多少百分比 (宗教、香油錢等除外.....)。即使捐個四百、四千的也很少。有了四億卻會捐個多少百分比.....似乎不太可能。 如果真心想做點善事,不用等到有四億。想未來如何沒啥用,現在行動才有真正的力量。 雖然如此說,我倒沒有覺得捐給慈善團體就是好的,因為多數的錢都將花到行政或人事費用上。當然要做慈善自然會有行政與人事費用,只是多數的慈善團體比較做單純的給予,其付出與得到的效用可能不是很大。
所以應該是與其捐給基金會,不如自己掏出個2億成立基金會 留下2億就是生活花費跟投資之類和買100支吉他之類阿里佈達的 接下來的你,反正也不用工作賺錢 不如就當基金會的理事長吧 你想花錢幫誰就幫誰 也可以跟Fender.Gibson合作一些「大東亞地區人人都可彈吉他」之類的夢想計畫 或是10年2億元,台灣音樂環境重建大計畫之類的 或是成立台灣MI分校,當作中國、香港、新加坡、台灣等華文地區的音樂教學中心 這樣的確是很感人的大工程 ---------------- 話說,之前不知道哪邊看到的,某位在蘭嶼教書的老師 專門去尋找被大家丟棄的報廢吉他,一度有募集到100多把 他修一修就送給蘭嶼的學生們,修不好的跟沒有救, 就祭典時當柴燒XD
這樣講倒是真有道理,而且樂透金額偶爾還有機會超過四億,另外如果上 輩子做過很多好事說不定還會中第二次,肥肥走了就走了,也不會再復活了,突然覺得標題與其說要怎麼用肥肥的遺產,不妨改成如果中了樂透要怎麼用會更有想像空間~
我要讓全台灣的小孩子都體驗都各種事物 讓他們真正了解自己真正的興趣 在12歲之前開始培養成為以後有用的人才!!!! 比如說給她 飛行員,賽車手,老師,老闆,音樂家 等等 但是要去算命算一下適合做什麼!!! 然後好好培養發展 應該有搞頭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