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發現低買高賣 外加盜用他人圖片

本文由 神的阿公2006-11-14 發表於 "交易、糾紛討論" 討論區

  1. 神的阿公

    神的阿公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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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20638395

    我記得 這顆 好像是 當代某位網友賣的 記得好像賣1萬還是1萬1

    怎麼這顆 漲價了 美金漲了嗎 ?? 換一條monster也不用四五千塊吧

    然後連圖片 都沿用上次的賣家的

    不知道 上一個賣家 作何感想 也沒註明照片出處

    這樣算是盜用他人著作吧 要是前賣方 想學某位林XX 告的話 呵呵 這個賣方就爽到了

    前賣方 看到應該站出來一下 呼籲一下這種行為是不好的 說不定你還可以告他喔!~

    PS:還別錯過勒....我很慶幸我錯過了!^^
     
  2. EdwardTang

    EdwardTang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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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您發現!
    發給你五顆心心!
     
  3. 你的神

    你的神 B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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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其放冷箭,諷刺,謠言,或者企圖毀謗及騷擾我的物品以及人格,精神,心情的話,那不如馬上來告.其餘多說的都是你自己再犯更多的法,並且構成惡意的動機以及行為甚至於損害三個參考點,要用民事訴訟的話,就趕快來試試看.懂著作權法還啥的也歡迎,反正一案歸一案,你就趕快整理整理,然後提告.大家把自己該負的法律責任給釐清,免得你繼續惡意損害名譽,並且宣傳謬論.




    有空我可以找時間跟其面幾個音箱主人連絡.
    與其任你惡意動機以及行為所造成我物品以及人格,名譽,心情上的損害,我可以不賣這東西.上面就說可以議價了.不開高一點很多開6000塊殺爽的人都會跑來詢問.再者那個數字我無聊就會去調來調去,這不乾你的事情.
    如果你對物品的價錢有意見,就應該循正當管道談價錢,早就說可議價了,但你要說是買低賣高,便構成毀謗商品以及名譽的影響,如果對圖片有意見,也是如此.所謂盜用,更是誇張的用詞.你用的方式並非正確法律途徑.
    如果你真的董法,就走正確法律途徑,不用自己犯更多法.成立惡意騷擾的動機,行為,以及損害.




     
    Last edited: 2006-12-08
  4. 甲斐

    甲斐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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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他會不會想當你的阿公啊..........
    開玩笑一下.....哈哈.........
     
  5. 你的神

    你的神 B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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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阿公早就去世了.

    你的神這個暱稱本來是說世界上有很多種信仰宗教,你要信哪個神是你自己的事情,很多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神.
    而你口中說的神,所依據的也只是你口中說的話而已,並不能代表神.所以你說神要懲罰我,也只是你嘴巴講講而已,我可以不信.你要信神,也就是信你自己的神而已.看到這個暱稱的時候,不仿想一想你的神是誰?你能依賴的是誰?其實你自己就是你的神.你說的話以及你的神來自於你的內心.對錯都是自己內心的對錯,實際上與神是無關的.神也只是你所用的文字.
    這個暱稱的意思並不是說我是神.
    這個暱稱大約是我15歲時想到的,描述的情境也是給自己的,所以別人難免會有誤解,不知道意思是啥.至於後來,就是當作名稱而已.
    這是趨向於無神論與相信自己的暱稱.

    我幼稚園時有去基督教會,小學三年級受洗.
    但後來不喜歡教會,或者說有一段時間有點自我吧,絕得有些教會的人很討厭.當然那時也絕得有些學校老師很討厭,算是建立自我價值觀的時期.

    這個暱稱對其他人而言,可能很奇怪吧.
    但對我而言就是個名稱而已,同時也記載一段15歲左右時的想法.至於其他人的誤會,也不用見外.世界上本來就充滿誤會,尤其是牽扯到神的.關於神的東西,也不用因為害怕誤會而更改.畢竟信仰該追求的是真理.
    這個暱稱也正是從內心解釋自我的答案.
     
    Last edited: 2006-12-08
  6. 十一姑

    十一姑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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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東西在網拍標榜幾成新幾成新,難道說沿用上次買家的照片你東西會跟你入手的時候一樣新嗎?,這根本是一種欺騙阿,你買東西有過那一天就已經沒有之前你入手那麼新了,所以要賣多少別人無法干涉,但是照片必需是自己拍的,不然跟東西不符合阿。如果東西自己拍照就叫做不是合法取得那網拍沒有人合法了阿。
     
  7. midicake

    midicake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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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切都是巧合...巧合。
     
  8. 你的神

    你的神 Ban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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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就沒有使用照片證明物品新舊的動機.也沒有說這物品是幾成新.只有說面交,試機,誠可議價.
    其餘閑雜人等的負面言論,將構成惡意的動機以及損害名譽,騷擾之實.

    先前好像有個前賣家生活圈上的朋友,說要6000塊錢才買.浪費我的時間,最嚴重的是讓我很不爽.
    我要賣東西賣多少錢是我的事,我討厭這台的時候可以賣便宜點,我不想輕易賣出的時候可以開限高的價,這些都隨我高興.至於這台之前到底值多錢,也不干我的事情.我有權利自己決定要賣多少.
    至於影響到物品以及我的言論,則是涉及惡意毀謗,騷擾.
     
    Last edited: 200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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