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當代先輩們,你們認為至少該到達何種程度才算是一個"吉他手"?? temp到80?120?160?180??..還是樂理精通到調式音階??還是要彈得出令人動容的旋律??還是自己認為是就是~即使只會刷4個和絃也算吉他手?? 大家對"吉他手"這三個字的標準在哪裡??聊聊嘛..... 以前我認為我勉強算是~但看越多懂越多彈越多之後...我認為我好像還離那三個字很遠很遠... 那大家認為呢?怎樣才算是一名"吉他手"??在技術方面或心態上面..該到達怎樣的標準??
話說回來,其實只要會彈吉他,就是吉他手。至於彈得如何,還有是不是一個稱職的吉他手,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我認為一個吉他手的價值就在於,是否能夠用吉他發揮創意,編寫出好的曲子,甚至是一些片段solo或riff都可以。 技術上,多數吉他手都是在追求進步的,因為要自己的技術達到隨心所欲,讓手配合上腦中的音樂不是那麼容易就能做到的。 心態上,你應該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並思考怎麼做才是以最有智慧的方式達到你的目標。
音樂家 = musician 音樂人 = musician 樂手 = player 有時音樂做久了會以音樂人自居, 但大概沒幾個人敢直呼自己是音樂家的, 但其實在英文中是一樣的字...在國外要是別人問起你的工作, 通常就是回答 guitar player, 或是直接說 musician...也沒有更貼切的字了... 謙虛點的講法是 : I make music for living.
這讓我想起一則笑話 某一天 乙去找甲 剛好遇見甲正在彈吉它 甲就對乙說 吉它跟音樂是我的生命 乙:但是你彈的實在不好 甲:沒辦法 我的命不好 ..................................... ...................................... 有點冷 抱歉 希望諸位不要感冒
如果我賣蚵仔麵線一個月賺數十萬,我大概就不會在乎別人怎麼稱呼我了... 大家不用那麼在意/計較"名"與"實"之間的比例問題啦~ 我覺得有彈過一陣子吉他的都稱的上是吉他手... 吉他手不過是個頭銜~(就像浮雲那樣...),前面還是可以搭配很多形容詞呀~ "很厲害的吉他手","才貌雙全的吉他"," 缺了根小指的吉他手", "四和絃吉他手","powerChord吉他手","" "優柔寡斷的吉他手","沒上台表演過的吉他手","體重破百的吉他手", "藍調吉他手","重金屬吉他手","汞中毒吉他手" "只會即興的吉他手","為生計打拼的吉他手","市儈的吉他手", "鍵盤比吉他強的吉他手","日行一善的吉他手","萎靡不振的吉他手", "酗酒的吉他手","另外有正常工作的吉他手"... "染上文人相輕毛病的吉他手"... "搞學長學弟制的吉他手"... "為[吉他手]一詞,做[正名運動]的吉他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