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一位阿伯... http://busker.khcc.gov.tw/message.messageList.do?SerialNumber=A0001&CollectionID=000055&TitleCode=mainMessage3 (內有影音附件可下載)
我玩木吉他, 但是我不會想一個人搞定全部的樂器. 我只想在六弦內彈三種東西, 旋律, 和絃, 根音/Bass .其實 Jazz solo. Finger Style. Classic, Flamigo. 不都是這樣玩.
哈哈哈我覺得這發言語氣很像大陸的張眀清先生 其實搖滾的意義好像也很難定 就像我老是覺得玩hiphop 或blues的白人 雖然有很多很受歡迎 但我還是覺得黑人覺讓我習慣些 縱使沒規定人種 但我想每個人的觀點應該有些不同吧 我也蠻佩服這樣快人快語的 完全不客氣
引言: 垃圾 隨便賣弄花招的白痴 自認為自己將吉他玩得很好,卻不知道 自己只不過是碰到搖滾的皮毛 反正大家都藏在網路的世界...所以有些人總是躲在房間裡用電腦鍵盤咬人...沒想到當代裡面也越來越多...而他只不過才彈了一首歌...你又知道他只會這個歐...我在東京有看過他live...我覺得他根本不想搖滾...因為搖滾只是他的一小小部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