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里說話其實並不是要跟誰抱不平啦 只是有時候也得以事論事囉 我也同意他的誠信其實已經破產了 但是之前跟"幹七﹗"有交易不愉快的人 是不是都要考慮一下當初交易的細節呢? 好像是否面交 , 有沒有試琴(機器)等~~~~ 我並不是持著自己學過一點法律來嚇唬人啦 因為說實在私人面交真的是沒有"七天鑑賞期"的規定 這點希望大家真的要清楚一下 在這個年代說話還是小心一點比較好 好像之前"別吵了" , "dist" , "carbaby"還有"上面"那位 你們都說自己被"幹七﹗"騙過了 事情的細節我是不知道啦 , 我覺得有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囉 是否面交這個真的很重要 , 因為明文就是針對著"郵購"一詞 如果你們是面交的話 , 那就真的沒甚麼好爭議的了 因為大家都是"有實際的接觸及測試過商品" 所以他退回ADA MP-1 給"metal阿欽"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事 剛剛用了十幾分鍾讀完這編文章 我還是覺得應該提醒一下大家 , "有幾分證據就說幾分話" 交字上的誤會可以很多 沒必要因為一時之氣而亂說話 到最後明明自己是說事實 , 但又拿不出證據 , 這樣就給人家反告毀謗 這樣不是很不值得了嗎? 說到最後 , 如果有人還要跟這個人交易的人就最好小心一點囉 要不然就不要跟他交易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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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梁生 建議趕快遣回香港 之前有受害者去法院申 告他 不知結果是怎樣? 之前有看到當代有朋友po 他的照片 但是據我親眼目睹過他並不像照片那樣子 實際上他比較肥.大概有個100kgw 跑不掉..講話時聲音 尖銳 帶有濃厚的廣東腔 之前他有組團來過我這裡表演 表演的並不是很好 來看他們表演的人很少 幾乎都是看下一個樂團的人 然後他還跟別人說他們團表演酬勞好少!!別的團怎麼那麼多,,非常的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