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音樂網站 涉侵權被訴

本文由 REX2003-12-05 發表於 "音樂、樂理、其他樂器" 討論區

  1. +CRUSADER+

    +CRUSAD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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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KURO這樣的東西會出現, 而且還能賺錢...應該是市場上先出現需求吧!各大唱片公司為什麼不去想想為什麼市場上會出現這種需求呢?是不是自己也該檢討一下呢?

    今天就算KURO被告倒了或跑到大陸或其他的國家去了,和台灣沒關係了...那台灣這塊需求市場的問題還是沒解決.
     
  2. 馬提

    馬提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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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今天就算KURO被告倒了或跑到大陸或其他的國家去了,
    和台灣沒關係了...那台灣這塊需求市場的問題還是沒解決. </pre>[/QUOTE]沒錯,這是供需問題
    kuro只要將公司改設籍在大陸,五大能怎麼辦?
    就算kuro在台灣違法,五大在台灣市場勝利卻失去更龐大之大陸市場,難道就勝了嗎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神啊!請給我勇氣,去改變能改變的。
    給我雅量,去接受不能改變的。
    給我智慧,去分辨哪些是可以改變,哪些是不能改變的。」 </pre>[/QUOTE]Great!受教了!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我問的是您愛比這比那,那先講您有多少錢。</pre>[/QUOTE]我愛比,您不也是嗎?
    喜歡比誰理想崇高真的這麼有趣嗎?
    比誰有錢是罪惡嗎?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而且不要忘了,講了半天不過就是價值觀,
    即然是價值觀的看法,就沒有你認為一定對的事。 </pre>[/QUOTE]對啊,沒錯啊
    但小弟將現實情況報告出來,不知何以讓您如此生氣

    您自個兒看看上面您的回文,有多少是不符合現實
    您的思考邏輯說kuro"已被證明"要賠錢了快掛了,有沒有去查查事實資料為何?"被證明"是,您只選擇性看到IFPI發佈的新聞?那經濟部承認kuro在軟體業的貢獻獎是假的嗎?kuro與五大官司,您知道法官叫 兩方私下和解,理由是,這是雙方利潤沒談妥的問題
    小弟同意法律是多數利益的武器,但別忘了,這是人定的,沒有永遠誰對誰錯。您覺得全台灣人民來個大公投,
    "您覺得音樂販售應該是一片CD370,還是一個月99元無限下載合理",誰會贏?
    事實衝擊到您的價值觀時,您卻是選擇忽略事實,保護在您心中的價值觀

    另外
    我和你想消滅kuro的看法不同
    我贊成五大爭取自己的權利
    我也贊成kuro從中分食利潤
    我更贊成消費者自利的行為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你在說那些賺兩三萬的人批評誰,批評老闆,什麼都不懂.... </pre>[/QUOTE]很抱歉,因為我受不了這些人只從好萊塢電影學來看上層社會,這些人將電影的娛樂誤以為是真實世界的一切。
    我自認沒什麼成就,但要跟爛人比,夠了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繳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回匱社會是將自己多餘的能力,不管是時間,金錢
    </pre>[/QUOTE]很抱歉,關於稅與回饋的看法,我和您是明顯不同
     
  3. 掌門人

    掌門人 當代校長張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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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當你覺得同性戀不應被歧視的同時,,,你能以相同的原則去同情患有戀童癖的人嗎???
    比起陳由豪,或理律的落跑律師等經濟罪犯,,,,Kuro 也沒特別會賺.......重點是....一個正常人不會,也不該想學習如此致富...不是嗎??..... </font>[/QUOTE]呵呵~所以大部份的人都很難發。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您覺得全台灣人民來個大公投,
    "您覺得音樂販售應該是一片CD370,還是一個月99元無限下載合理",誰會贏?
    事實衝擊到您的價值觀時,您卻是選擇忽略事實,保護在您心中的價值觀 </font>[/QUOTE]這舉例不夠優。明天來投票所得稅減半,結果會如何?明天來公投所得前 25% 者多交稅,結果不問可知。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來一個人在一生所做的貢獻可以因一句話而一抵勾消 </font>[/QUOTE]許文龍很聰明,不知為何會講那樣的話惹毛所有的人。
     
  4. tOnY

    tOn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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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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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ok,那請問"比較"有何不對?
    您不是也認同有個目標可比較,人就會努力嗎</font>[/QUOTE]廢話不多說。
    我問的是您愛比這比那,那先講您有多少錢。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許文龍是,賓拉登是不是?
    賓拉登在回教世界,成就超大、受人尊敬、事業有成、對其人民謙懷同情,也回饋社會。您認為他是不是成功的人?</font>[/QUOTE]沒錯他還是我的英雄哩!
    而且不要忘了,講了半天不過就是價值觀,
    即然是價值觀的看法,就沒有你認為一定對的事。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小弟已經再上面說的很清楚,不要每天說人家爛,多照照鏡子。</font>[/QUOTE]是誰在說誰爛??
    是你一天到晚說大家把道德捧的怎樣怎樣...
    事實是什麼?有嗎?誰管啥道德?道德是什麼?
    要是大家都把道德捧著,會父不父子不子?

    你在說那些賺兩三萬的人批評誰,批評老闆,什麼都不懂....
    旁人還在笑那個沒做過創作,沒經營過唱片公司的人
    老在那大聲的說你們這些大老闆該怎樣該怎樣.....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另外,小弟每年繳掉上百萬交易稅給國家,養活多少公務員,這貢獻比起要回饋社會的口號還實際吧 </font>[/QUOTE]繳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沒聽說過稅是必要之惡?
    難道別人繳的就沒養公務員?
    而且你講的繳多少錢好像多偉大,
    你可能沒理解你繳的錢很大一部份也是花到你自己享用的公有建設上
    你可能沒理解你還沒能力繳錢時,你是靠其他人的稅來營造你成長的社會,和你的教育
    你可能沒理解你所擁有的一切也只是這社會的一部份,
    你理解到大家都是為自己而造成這社會的供需,
    可是不論你再怎麼行,財富也不過是在這裡轉來轉去

    繳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回匱社會是將自己多餘的能力,不管是時間,金錢
    拿出來幫助這個社會,你將兩者混遙了
     
  6.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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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還是多聊"音樂",,少動肝火吧......

    韓國人吃狗肉,但在台灣不准......"性服務"很多地方都有,但不一定合法...不是每件事只要市場有需求,就該合法去罪的.....
    當你覺得同性戀不應被歧視的同時,,,你能以相同的原則去同情患有戀童癖的人嗎???

    比起陳由豪,或理律的落跑律師等經濟罪犯,,,,Kuro 也沒特別會賺.......重點是....一個正常人不會,也不該想學習如此致富...不是嗎??.....
     
  7. REX

    REX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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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看到的...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日前認定KURO(飛行網)及一名會員違反著作權法,依法提起公訴;IFPI今天發表八點聲明,呼籲KURO及其他P to P業者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投資人重新評估適法性,消費者則應選用合法業者的網路音樂服務。

    IFPI(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李瑞斌表示,此次是國內首宗P to P案件由司法機關認定其侵權,證明國內著作權法的相關法律體系已相當完整;今天IFPI舉行記者會提出八點聲明,再次呼籲各界尊重著作權,聲明內容如下:

      一、肯定台北地檢署的侵權起訴,並主動即時公佈予媒體,代表國內著作權保護已與國際同步。

      二、KURO應立即停止長期以來侵犯IFPI所屬會員權利之行為,在尚未取得IFPI所屬會員的合法授權前,立即停止與音樂相關的營業項目。

      三、IFPI仍將密切注意所有未經授權P to P業者之會員流量,P to P會員應向業者要求退會,立即停止任何違背著作權法的下載或傳輸行為,以維護自身權利和尊重音樂創作。

      四、投資者應謹慎評估P to P之投資,並督促其應在營業前取得合法授權,如已經是現有未經授權P to P業者的投資者,更應重新評估投資事業的法律風險。

      五、為KURO代收會員月費的業者,如便利商店、電信業及信用卡業,應重新評估適法性,以免造成自身及廣大消費者的傷害。

      六、其他使用P to P技術、非法下載或傳輸檔案的業者 (如XPNet等),不應心存僥倖,IFPI將持續打擊非法,以維護著作權人權利。

      七、請消費者選用已獲授權的合法業者,以確保個人權益。

      八、依據起訴書中犯罪事實的陳述,KURO已將數量不明的中央伺服器移至大陸,然而國際法律已有共識,未經合法授權之P to P是違法的;不要以為將伺服器移至海外便可逍遙法外,國外相關權利人及司法機關仍會追訴。
     
  8. 掌門人

    掌門人 當代校長張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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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馬提

    馬提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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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件官司的發展真是越來越精彩,尤其近來IFPI在媒體上的動作頻頻
    雖說是恐嚇的心理戰,但小弟認為反而成為反效果

    IFPI想用新聞打壓KURO沒錯,但在判決未出來前,KURO仍都可以繼續賺他的錢。
    假設最後判決並無違法,可以想見許多業者將copy kuro模式來分食這塊大餅。而現在業者見此模式這麼好賺卻不敢動的原因,就是IFPI的恐嚇。那麼是不是反而保障了kuro與Ezpeer的兩家生存獨佔?合法化後KURO會發現受到IFPI打壓的這段期間是最好賺的 時刻。小弟認為這也是kuro低調的主因
    就算是判違法,但kuro已經將風險開始做分散,例如大陸業務或者經營交友、雜誌。則要消滅kuro的目的並無達到。再者對於KURO這段空窗期所賺的獨佔利潤,IFPI應也是失敗的
    昨日IFPI的八大聲明,最後一項,事實上,滾石早就告過大陸的kuro,滾石被判敗訴。五大對大陸的kuro是沒輒的

    而IFPI也替kuro做了免費廣告,將這個商標知名度拉到最高點,kuro辛苦花錢請奧美或在各媒體上打廣告,還不如請IFPI幫忙。未來Kuro還可以利用這個名氣做做實體通路,例如賣網路遊戲之類的

    雖然說五大想學apple看似可行的模式,一首下載10元經營,但小弟認為這行為是很草率的。陳國華早在kuro未成立前就試過apple模式,證明在台灣這小市場是不可行的,當然或許是知名度不夠,或當時時 機未成熟。但如果是在競爭對手如此低價下,兩者一起競爭失敗的機會很大。試問,一首10元只能聽2台電腦,跟一個月99元可無限制存取,消費者會選何者?如果未來判決kuro是合法,五大的收費水準根本 引不起消費者的興趣。就算沒有kuro競爭,能替他們拉回多少業績小弟仍是質疑的
    而IFPI在網路媒體上的新聞,與其說是反制對手的聲明,還不如說是為五大自己下載業務的廣告。假設真是如此,這種商業手法未免太蠢了吧?!

    在掌門人的MP3、數位音樂與音樂工業的隨想中,提到 " 但狹著大量資金和旗下知名藝人、律師團和國會遊說(註四)等,他們還是會重新掌握新的資源。 " ,
    小弟卻認為仍很難說。kuro已經請立委修法條(也就是5-xx),而且在立法院已一讀通過,這絕對是IFPI最害怕的事。因為只要三讀一過,IFPI馬上後悔當初不接受KURO的補償金條件,本想搶回整塊或大部份 的餅,搞到後來卻只分到皮屑。但對IFPI來說事情應仍有轉機,尤其現在準備進入總統選舉的火熱階段,很多法案必定會被拖延。也將會有人將大把鈔票自動送到立委諸公們的口袋中,在這個戰場比的就是 勢力的實力,誰輸誰贏仍難料。但可知,IFPI此時壓力必定是極大的

    就小弟認為,IFPI當初從成大MP3事件開始的第一步就錯了,才會讓自己這麼難打這場仗。未來kuro能否繼續經營這塊版圖,無論如何都已經是贏家。
    從一開始的老大心態到後來終於發現民心已變,如同國民黨當初失去政權一樣的過程,五大並沒有馬上體認到危機是如何展開。假設如果五大在KURO壯大時,打壓KURO、消費者的方式不是用消極的恐嚇、呼 籲,而改為積極的商場競爭,設個跟kuro一樣的公司,以其龐大資源優勢比其更低的價格,先將競爭業者消滅,等獨佔後一切問題必定容易許多,甚至立法都是操控在自己手裡,再拉高價格也是輕而易舉。 一場本來必贏的戰爭打成這 樣,真不知該說什麼

    ps.
    小弟一直以來都有這個疑惑,不同廠牌、效能的電腦、筆、車子、手機、房子有不同的售價,為何不同歌手的唱片卻是用統一訂價?
    在大部份的產業領域,自由競爭下的價格代表的是消費者與資本家共同認同的平衡價格,如果定過高的價格造成銷售不佳,勢必得降低價格迎合消費者
    但為何唱片業卻是業者以自認合理的僵硬價格來強迫消費者認同?為什麼CD的價格不是市場機制導向?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呵呵~所以大部份的人都很難發。 </pre>[/QUOTE]如同上面IFPI與KURO的例子,IFPI花太多精力在維護"自身是對的"這個想法,而不是像KURO專注在去找因應的方法。
    買下各媒體告訴大家自己才是對的,so what?
    前者只維護了自尊,後者得到實質的利益
     
  10. 掌門人

    掌門人 當代校長張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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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雖然說五大想學apple看似可行的模式,一首下載10元經營,但小弟認為這行為是很草率的。陳國華早在kuro未成立前就試過apple模式,證明在台灣這小市場是不可行的,當然或許是知名度不夠,或當時時 機未成熟。但如果是在競爭對手如此低價下,兩者一起競爭失敗的機會很大。 </font>[/QUOTE]我幾乎可以明白地說,五大在台灣要學 Apple 是不可能的,早或晚切入的下場都一樣。

    今天流行音樂的最大問題是無法創造出讓人們願意繼續聽的作品,而且是有消費能力者願意聽的音樂。今日的流行音樂創造的消費年齡層越來越低,是一群品味沒建立,又改變很快的年齡層。到了後來,流 行音樂不過是為了 KTV 而製作的產品。如果是只聽三個月的歌,又是沒消費能力沒完整價值觀的消費層,你憑什麼要他拿 $10 買垃圾?這已經不是有沒有盜版的問題,而是產品值不值的問題。

    我反而希望他們將 kuro 告到賠一屁股,然後做出不可一勢的平台,下場還是沒人買。當然,他們會怪消費者免費用習慣,不會怪自己漂亮水果攤上的水果早爛掉。

    PS:上述純說明現在的現象,並無意評種水果者是否努力等。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假設如果五大在KURO壯大時,打壓KURO、消費者的方式不是用消極的恐嚇、呼 籲,而改為積極的商場競爭,設個跟kuro一樣的公司,以其龐大資源優勢比其更低的價格,先將競爭業者消滅,等獨佔後一切問題必定容易許多,甚至立法都是操控在自己手裡,再拉高價格也是輕而易舉。 一場本來必贏的戰爭打成這 樣,真不知該說什麼 </font>[/QUOTE]沒錯,但台灣的五大太笨。二來他們自己是不可能達成協訂的。若用共享收月費,第一個就會碰到 artist 該分多少,你怎知哪首被下載幾次....一千個問題。所以即使他們聰明些,我也很懷疑會成功。

    不過我倒還看好國外的五大....that's another story。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小弟一直以來都有這個疑惑,不同廠牌、效能的電腦、筆、車子、手機、房子有不同的售價,為何不同歌手的唱片卻是用統一訂價?
    在大部份的產業領域,自由競爭下的價格代表的是消費者與資本家共同認同的平衡價格,如果定過高的價格造成銷售不佳,勢必得降低價格迎合消費者
    但為何唱片業卻是業者以自認合理的僵硬價格來強迫消費者認同?為什麼CD的價格不是市場機制導向? </font>[/QUOTE]這問題我也覺得很奇怪。不過我以為抽象事物存到 "載具" 後,人們基本上是用買統一 "hardware" 的觀念在購買。是以極端的情形還是有限量發行等物以稀為貴,特別是 LP。但一般狀況卻覺得是在買 CD,只是 CD 裡裝的是某某。所以會有一種統一 "hardware" 的價格範圍是被認可的。

    至於市場機能,其實某種程度已是如此運作。因消費者永遠可以選擇不買,又上述的載具理論其實已深入人心。是以金玉良言的書,和垃圾書等都有一 "載具" 觀念= 通常越厚越貴,至於裡面是什麼...who cares。
     
  11.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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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IFPI想用新聞打壓KURO沒錯,但在判決未出來前,KURO仍都可以繼續賺他的錢。 </font>[/QUOTE]與其說打壓,,,,事實上IFPI 比較是向消費群宣告,,"Kuro 涉嫌侵權".....有些守法的消費者也許會不想因為使用kuro而"犯法"....

    此外,,檢方可能在判決之前,就先要求法院執行禁止中華電信和其他合法機構繼續執行與Kuro 侵權行為之相關業務..如網路租賃或代收款項......
    我想Kuro壓力也不小吧........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就算是判違法,但kuro已經將風險開始做分散,例如大陸業務或者經營交友、雜誌.... </font>[/QUOTE]合法做事,,,誰管Kuro做啥??..大陸盜版更無法無天,,,對Kuro又是另一挑戰.......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事實上,滾石早就告過大陸的kuro,滾石被判敗訴.. </font>[/QUOTE]事實上,滾石應該是最早且唯一直接和MP3 Karlheinz Brandenburg 接觸的台灣唱片公司,,,
    但賣唱片和打官司是非常不相似的技術....

    買賣走私槍械毒品,詐欺,搶劫都很容易賺很多的黑心錢,,但大多數的人未必願意冒險,,..不是嗎??

    企業化or科技現代化的經營黑幫,特種營業or國際犯罪.....強的不過是沒良心的那部份,,,,也不必太神化歹徒了!! 抓壞人是條子的事,,,做唱片的寧願多花時間做音樂,,而不是五大坐在一起討論戰術......

    狗急都會跳牆,,...沒跳的大概還不急吧!!!!!未必是不會跳.......
     
  12. 馬提

    馬提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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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我想Kuro壓力也不小吧....</pre>[/QUOTE]是不小,但絕沒有五大的大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大陸盜版更無法無天,,,對Kuro又是另一挑戰...</pre>[/QUOTE]您太小看了,kuro現在在大陸是最大的付費p2p軟體,其賣的東西和台灣這不同
    免費的p2p的確蠻像是kuro很大的敵人,但這樣思考太遠了
    因這敵人有可能永遠都碰不到。現在業績還在成長哪來的盜版威脅?
    最大敵人反而是如果合法化後的大量競爭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買賣走私槍械毒品,詐欺,搶劫都很容易賺很多的
    黑心錢,,但大多數的人未必願意冒險,,..不是嗎??
    做唱片的寧願多花時間做音樂,,而不是五大坐在一起討論戰術......</pre>[/QUOTE]不一定
    有些違法好賺是因為法律嚴格限制下,使其缺乏競爭而好賺
    有些違法難賺,因為利潤太高吸引太多競爭者
    網路使得援交妹大量盛行,30來歲的妓女以前再怎麼掃黃都還是有生意,現在是因競爭被人嫌老根本沒人要,逼的她們要從良去洗碗、收垃圾

    越嚴格的法令不會是消滅掉違法者的主因,只有利潤的誘因不在時才是
    這社會不是只有乖乖沒膽的大學生存在,別忘了,更多的是金字塔底下的人。這些低收入的人對犯罪誘因比少數的知識份子更大上許多。所以為何歷史上從來譴責、呼籲都沒用,你一個月賺4萬或許不會去 做六合彩,怕被抓時毀了一生。但我連書都沒唸,辛苦做苦工一個月2萬多,一個月可賺50萬我為何不做組頭?
    對犯罪者而言,犯罪的背景大部份都是i have nothing to lose。考慮的不是犯罪對不對,而是值不值得
    同樣的,當誘因大到某種程度時,天使也願意做惡魔

    五大唱片業的問題,首頁中Steve Jobs 文章寫的很清楚,他們對科技的想法太天真了。而他們對投資的概念也有問題,很多錢都花在不該花的地方
     
  13. jazznote

    jazznote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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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留言人 掌門人:
    今天流行音樂的最大問題是無法創造出讓人們願意繼續聽的作品,而且是有消費能力者願意聽的音樂。今日的流行音樂創造的消費年齡層越來越低,是一群品味沒建立,又改變很快的年齡層。?鴗F後來 ,流 行音樂不過是為了 KTV 而製作的產品。如果是只聽三個月的歌,又是沒消費能力沒完整價值觀的消費層,你憑什麼要他拿 $10 買垃圾?這已經不是有沒有盜版的問題,而是產品值不值的問題</font>[/QUOTE]問題一是"品味沒建立的消費層"真否能分辨出市場上的產品具有品味?(如果分辨不出的話,那麼唱片公司的"餵養"策略也算成? \了)再則如果真拿"某些有品味的人"所謂的品味,這些人是否又能分辨出其價??

    我是覺得雖然一般性來說音樂也具有能分別高下的準則,但也要那個消費階層具有判別準則的能力,不過這故事也長了....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這問題我也覺得很奇怪。不過我以為抽象事物存到 "載具" 後,人們基本上是用買統一 "hardware" 的觀念在購買。是以極端的情形還是有限量發行等物以稀為貴,特別是 LP。但一般狀況卻覺得是在買 CD,只是 CD 裡裝的是某某。所以會有一種統一 "hardware" 的價格範圍是被認可的。
    </font>[/QUOTE]說個無關的,我倒是很喜歡大眾在品味上的粗淺導致的價格結果,常可以買到不少非常有價值卻又擺在店門前花車裡的超值品,譬如說你就可能在大眾唱片前面找到奧戴麗赫本的"羅馬假期"VCD,所以我倒 `是不怎麼討厭大眾品味,雖然另一方面商業機制會影響整個音樂產業的素質
     
  14. Mr72

    Mr72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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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eve Jobs 會經營麥金塔,, 未必懂娛樂業.......
    說實話,,經歷過一個月出兩三百張唱片,,,輕鬆運作就賣3,40萬張的既得利益者,,,,對現在的唱片市場.沒賺大錢的打算..這也是製作預算下划的原因,,,,,,,,.

    周杰倫的版稅收入差廣告和演唱會太多.......但若不再發片,周杰倫還是周董嗎????....

    以演唱會來說吧,,,,內地人聽盜版..但花錢看表演可不吝嗇....一場4萬人的concert,,一夜就可聚集大筆cash.....
    強過賣CD,,還得上電視玩遊戲.....

    Kuro 侵權的官司是競爭規則的開始,,,誰會後來居上還有得瞧......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有些違法好賺是因為法律嚴格限制下,使其缺乏競爭而好賺
    有些違法難賺,因為利潤太高吸引太多競爭者</font>[/QUOTE]Kuro違法好賺是因為法律公權執行不夠好....使其缺乏競爭而好賺
    唱片公司認為下載違法難賺,因為相對利潤太低吸引力不夠........

    與其費力和Kuro 拼網路,,,,找些偶像賣相機賣液晶電視賣遊戲.......多開心....要賺錢,,何必為難音樂.......

    五大在內地盜版品佔市場93%以上,,台灣的正版銷售數字只能用可憐形容......這樣的心情大概也是Nothing to lose at alll.......就算挽不回市場,,弄死Kuro都爽 !!!!
     
  15. 掌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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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問題一是"品味沒建立的消費層"真否能分辨出市場上的產品具有品味?(如果分辨不出的話,那麼唱片公司的"餵養"策略也算成? \了)再則如果真拿"某些有品味的人"所謂的品味,這些人是否又能分辨出其價??
    我是覺得雖然一般性來說音樂也具有能分別高下的準則,但也要那個消費階層具有判別準則的能力,不過這故事也長了.... </font>[/QUOTE]這有點雞生蛋、蛋生雞。
    據小弟的觀察,以飲食品味建立為例,通常愛吃是建立品味的重要開始。不過就成長過程上,愛吃本身倒和飲食品味本身無正比關聯,反而是父母飲食習慣和老娘烹調手段比較有相關 (現假設煮飯的是母親)。

    通常老娘烹調手段高明的,小孩子日後的飲食品味比較容易建立;家中隨便煮又很難吃的,常常小孩子也很隨便,是以即使往後有機會一嘗美食,也很難陪養出飲食品味。如果又碰到很好養,啥都好吃的小 孩,再加上父母也不善烹調者,結果往往難以有飲食的品味可言。不過這種人若體質好的話,嚴格說也是一種好命。

    話說台流行唱片工業某種程度也是一樣 (這裡指唱片非指廣義娛樂業),現在已是兩種選擇 1) 慢性自殺 2) 殺雞取阮。而且會有今日的果,也是當時重下的因,也沒什麼好抱怨。唯當時的因也包含 MTV 的發明,這點或許不是做音樂的人想出來的慢性自殺方法。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 越嚴格的法令不會是消滅掉違法者的主因,只有利潤的誘因不在時才是 </font>[/QUOTE]比較好的講法應該是 "投資報酬率"。嚴格的法令還是有殺傷力,因重罰本身對違法者也是一種風險成本,只是利潤高加被抓比例低時,人們考量下有可能寧可冒險;相對風險太高,利潤有限時,冒險者自然也少。是以法令本 身殺傷力還是有的,只是看相比之下划得來否。
     
  16. tOnY

    tOn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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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弟沒有什麼意見, 只有一些問題 ^_^

    1. iTunes 的模式適不適合台灣? 或是廣泛的說, 亞洲地區或是全世界?

    2. 線上商店的客戶對象是誰, 只有台灣? 中文歌曲定價? 西洋歌定價 (會比國外低嗎)?

    3. Kuro 類型的軟體進入門檻高不高? 台灣有沒有現成的技術團隊可用 (Message Software with Database or Message middleware) 維護成本高不高?

    4. 唱片是不是會是將來音樂人的主要收入來源? 如果不是, 還有什麼?

    5. 音樂人是否大部分都已經能使用電腦, 及相關技術來幫助自己工作(音樂人是否只需要音樂領域的知識)?

    6. 當其他新興產業跨入傳統產業時 (或異質產業互跨以擴大市場時), 是否必要加以保護?

    7. 音樂產業中, 是否提供了給音樂人持續的成長空間? 或是給音樂人提供所有必要協助的機構?

    8. 音樂產業的專業從業人員, 合理的平均待遇要多少 (like 資訊, 金融.....等專業產業)? 政府若要培植, 輔助標準要怎麼訂 (不是打著保存傳統音樂那種補助)?

    9. 音樂人是否可從開放的 Internet, 可以得到更高的產業的利益分配?

    10. 3G, 數位廣播, 數位電視, 對音樂產業的影響?

    11. 音樂銷售主流市場, 是否僅限青少年市場? 如果是, 那其他市場有沒有機會 (like 高齡化社會)?

    12. e-learning 對未來樂器及音樂教學的影響?

    13. 如果音樂有一個整合需求 (如電視, 手機, 遊戲, CD, CF), 供給 (樂手, 編曲, 製作), 與金流 (發 Case, 轉帳) 的平台, 這個平台應該要提供哪些功能?

    14. 傳統戲曲, 或是原住民音樂, 除了保存外, 可不可能有更積極的方式增加其價值?

    15. 是不是所有產業都會進入微利時代, 是 or 不是的理由?
     
  17. 馬提

    馬提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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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nY大,這些申論題都很不簡單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15. 是不是所有產業都會進入微利時代, 是 or 不是的理由? </pre>[/QUOTE]任何可自由競爭的產業都會因競爭者的參與而切割利潤
    就算市場有高進入障礙,也會因科技不斷的進步而消滅獨佔或寡佔之情形
    換言之,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沒有永遠的獨佔

    只有一種情形是例外,法律限制下的獨佔

    經濟學課本裡提到因防止企業永久獨佔,故要有反托拉斯法。錯了,那是因為時間看的太短
    老舊的教科書還在用電信事業為自然獨佔做例子,這幾年各種如大哥大的無線科技發展,早已大幅侵蝕其利潤

    而產業進入微利時代後能否再創高峰,就得看其與時代配合發展的程度
     
  18. tOnY

    tOn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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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馬提:

    之前提到的數學問題, 它被解出的方法, 並不在於本身的數學分支, 而在於其他分支.

    很多問題, 問題的解決方式, 並不在問題所處的領域, 而可能存在於其他領域. 難題通常來自於此原因.

    上面的問題, 僅單靠一個領域的知識是不太可能有完整解答的. 這只是我的一些想法 (當然某一些, 我可能知道我自認知道的答案), 並沒有想得到 1+1=2 這一種答案....當然, 也有可能是我停止一些爭論的手段 ^_^....but who knows......

    馬提你提的例子跟這有一點像 ^_^ ,小弟我很多的想法也是來自於此類似的概念.
     
  19. jazznote

    jazznote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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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引言:</font><hr />原留言人 馬提:
    任何可自由競爭的產業都會因競爭者的參與而切割利潤
    就算市場有高進入障礙,也會因科技不斷的進步而消滅獨佔或寡佔之情形
    換言之,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沒有永遠的獨佔
    </font>[/QUOTE]另一點我倒是覺得有一種獨佔存在,就是如果你找到一種像可口可樂一樣暢銷的配方的話,那就是寡佔利益了^^
    (短期內它應該不會倒吧,雖然我一直覺得它很難喝=__=)
     
  20. 馬提

    馬提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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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blockquote>code:</font><hr /><pre style="font-size:x-small; font-family: monospace;"> 另一點我倒是覺得有一種獨佔存在,就是如果你找到一種像
    可口可樂一樣暢銷的配方的話,那就是寡佔利益了^^
    </pre>[/QUOTE]可口可樂當然不是獨佔或寡佔
    口渴時不是只能喝可口可樂,還有其它上百種飲料可選

    它賣的好受歡迎是有其獨到之處,例如品牌經營、流行元素、行銷概念...而不只是配方本身
    以前台灣不也有個小虎咖啡想學它,找來幾個外國人學可口可樂的廣告,或那個茶裡王推銷意識概念?因為東西好不好並不是絕對必要。高級餐廳的東西不見得要多好吃,讓你"感覺應該"好吃反而更重要

    這讓我想到一個很有趣的"無知論"
    很少人開車時會想著活塞怎麼起動、火星塞點燃、輪胎開始轉動...通常只會注意最後得到的那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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