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獨立音樂的「錢」景

本文由 rumians2012-11-16 發表於 "樂團經營" 討論區

  1. rumians

    rumians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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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獨立音樂的定義?
    最早出現「獨立音樂」這個名詞,是指除世界五大廠以外的唱片發行商的統稱。而就我個人的理解,目前台灣對於獨立音樂的定義,於外在的呈現來說,一樣是指主流唱片廠以外的發行,只不過「主流圈」的範圍稍為擴大一點,就是攘括一些本土較大或較知名的唱片廠牌。以內在的本質來說,主流圈對於藝人形象與音樂風格(A&R)的操作都遵循著一種「商業規則」,在媒體資源上具有一定優勢的景況下,進而形成所謂的「主流音樂」。在這樣的音樂環境中,對於獨立音樂的定義,大致上有三種切入角度,一是指A&R以「類型音樂」為主軸的呈現,二是指音樂內容無法達到一定的製作規格,三則是指在各類媒體的宣傳力度上無法達到一定的規格。當一個藝人或團體在商業操作上,有諸多面向的因素顯得別於「正統」或者無法達到「正統」,便被稱為「非主流」,換句話來說「非主流」與「獨立音樂」幾乎是被劃上等號。當然,這種分類法還是非常粗糙的。

    市場低迷?
    台灣的市場有一個特色,那就是當某種操作模式能夠獲得商業上的成功時,它就會不斷地被大量複製,緊接著充斥整個市場。大眾的眼睛與耳朵確實存在一種視覺及聽覺的密碼,當你越能夠善用這個弱點,就越有機會掀起一陣浪潮。主流廠牌對於這項弱點的運用似乎有點過度濫用,當預設「只有純商業模式較容易在市場獲得良好反應」這樣的立場時,主流音樂過於充斥反而會導致市場糜爛,並非Pop本身成分不好,但「數量太多」相應的就是「廉價」。並非是因為台灣大眾在藝術上的人文水平太低而設限了主流市場,而是主流廠牌在藝術上的人文水平太低,變相強迫大眾只能看見、聽見單一種類型的呈現。若期望在市場上衝出一線生機,我的觀點偏向不斷嘗試「大眾可以接受到何種程度的創新?」的底限。

    藝術與商業並存?
    近年來音樂圈出現的一些突起異軍,他們創意十足、風格迥異,卻能夠穿出夾縫,激起一大片浪花。這個現象似乎可以說明台灣的聽眾已經出現一些「倒彈」現象,對主流音樂開始顯出一種倦怠感,對獨立音樂人來說未必不是一種轉機。論到這些黑馬,他們銷售的並不單單是自己或音樂,更大的成分是銷售一種「文化」,一種具備特色又能夠引起共鳴的文化,內涵更包括對生命的態度、生活的方式、處事的風格…等等多面向地與市場族群相互回應,他們不再靠吸引小眾族群來苟延殘喘,而是能夠從大眾當中創造出屬於自己的族群,似乎開啟「如何使藝術與商業價值並存」的最後一道曙光。或許從今以後,獨立音樂人創作的不再只是音樂,而是全面性地創造出一種文化。

    擺脫A&R設定上的「非主流」
    Pop本身只是商業做法中的一種,但商業本身並不等同於Pop,因此在我看來,「藝術成分若過高,商業價值就顯低」這是個無法證實的「真理」。其實各種類型的A&R都可以具備商業價值,所謂大眾的視覺與聽覺密碼,其實就是營造更多的「記憶點」與「連結點」,這兩種手法在各種音樂領域上都是通用的。每個人對藝術都有不同的解讀,宏觀的來看,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藝術;微觀的來看,一個無法與人溝通的藝術,只能侷限於一種自我陶醉。當你的藝術能夠與大眾溝通甚至連結時,市場往往以商業價值來回應你的自我呈現。問題是,你願意被「翻譯」嗎?如果不願意做任何妥協,認為這種融入使人能夠記憶與連結的商業作法是一種形式上的折損,那麼獨立音樂永遠只能站在自己的頂點上。

    擺脫製作規格上的「非主流」
    隨著數位音樂的發展蓬勃,獨立製作達到發行品質已不再是難事,但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音樂圈中「樂人相輕」的文化。關於這點我一直有很深的感觸,不僅相同專業的人會相互輕視,連不同專業的人也少有尊重。台灣音樂人才的專業多半都是土法煉鋼,不是音樂創作欠缺原創性,就是音樂製作欠缺理論基礎,兩者都太過於極端。我們常在許多理由不可考的著眼點上,設下許多自我設限,相互給予負面引響的結果,就是製作品質低落。從音樂製作的角度來看,創作人是水溝裡的臭石頭;從音樂創作的角度來看,製作人是出賣靈魂的惡魔。關於「如何在經費不足時提高製作水平又能不折損原創性」,我深信是有方法能夠達到的,只是兩者之間的平衡點必須透過創作人與製作人不斷地相互理解、擦撞、融合,隨著經驗累積,殺出一條正確的血路。

    擺脫宣傳規格上的「非主流」
    顯而易見地,主流媒體的風向球已經轉變,從傳統的第一、二、三類媒體,轉向第四類與第五類的結合體 ─ 網路整合移動通訊媒體。也就是說,花大筆經費在平面、廣播、電視、實體..等傳統廣告媒體做全面性宣傳已經越來越不符合效益。隨著媒體形態的變革,新一代的廣告供應端發展出一套與需求端共創營利的模式,使得方法論與資金大小的正反比關係日漸趨小,大筆鈔票越來越不能代表宣傳力度,同時為那些沒有宣傳經費的絕佳創意騰出了一大片天空。因此之前所述的主流與非主流的界定 ─ 宣傳規格,這個論調就越來越站不住腳。獨立音樂人學會如何善用新的媒體平台,是一門最重要的功課。

    獨立音樂的「錢」途在哪裡?
    獨立音樂人若能在傳統定義上徹徹底底地撕掉「非主流」這個沉重的心理標籤,讓「獨立音樂」單純只是淪為廠牌的問題,未來的路就能夠更寬廣。樂觀的來看,這一代的主流文化往往是上一代的次文化,下一代的浪潮又何嘗不能是「非主流」呢?前提是對於經營路線有很獨道的想法,也認同需要有面對群眾的翻譯,那麼想要透過創造出新的文化、族群來獲得更長遠的路並非不可能,只需要在發酵時間上的堅持、在發揮空間上的開放,相信你我都能夠找到那條路。

    馬雅音樂 ─ 製作人 Producer J
     
    Last edited: 2012-11-21
  2. Fz0115

    Fz0115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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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為聽眾, 我的想法很單純, 好聽與不好聽而已, 主流音樂也是有好東西,獨立也是,端看作品..
    當部份"獨立"音樂成為一種行銷手段,還是回歸音樂本身就好..
    個人看法: )
     
  3. 聰明的木頭

    聰明的木頭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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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文章分享。

    我個人認為:
    「獨立音樂=自主發行」
    除此之外的非主流小廠皆歸類為地下廠牌。

    畢竟組織化的發行就不能算是完全的獨立了。
    一點淺見。
     
  4. ray.liu

    ray.liu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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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大家似乎對於經紀權的理解不深.無論是單個藝人或是樂團,團體,所作的努力無論是發片,創作等都是為了市場考量.我想所有人都不會否認吧.
    只是每一個人對於市場的定義不同罷了.發片,是為了要給觀眾聽,無論觀眾大小,即是市場.對吧?
    那最重要的問題是,面對市場時,不管是商業市場(有秀費)或是為了成名發表會,第一個會碰到的最艱深的問題就是經紀權歸屬的問題.這也是獨不獨立的最根本課題.
    至於從音樂製作等來看獨立與否,似乎是實務經驗不足的推論.現今國內樂團的大咖,自己製作唱片時,我想很少請所謂的製作人吧.也都是自己來吧.不是嗎?那與其他還沒成名的樂團有差別嗎?
    至於音樂本質,有人喜歡聽,願意買,那就是成功的音樂.如果做出來的音樂,沒人要聽,沒人想買,那下一張,你還會作一樣的音樂嗎?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成功的音樂經營,是需要各方面傳媒的配合,但也就是需要傳媒投資的配合,所以配合的第一條件就是簽約與否,而簽約就是經紀權.
    往往經紀權的轉讓,代表傳媒的投資量.有傳媒的投資,才有成功的機會.沒有傳媒的宣傳,在好聽的歌曲也是死路一條.
    所以,獨立的根本意涵是音樂製作?市場?還是最根本的經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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