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一些 努力只想多活一天的癌末患者 雖然他們想活下去的理由 在外人眼中不見得有何意義 但也有看過一些尋短的人 他們活不下去的理由 在許多人眼中更沒意義 所有的意義 都等待被(活著)實踐
Kramer也是那年代的逸品~~
現行的刑訴制度是檢方起訴後 卷證並呈給法院審理 所以我們也只能 透過媒體知道"卷"的大概內容 至於檢方掌握的證為何? 證到甚麼程度? 其實只能等開庭檢辯攻防後 才知道卷證內容有沒有辦法說服法官~ 但覺得其實最後判決為何? 其實已經不再重要了 因為對這些球員而言...
前天看完所有談話節目之後 覺得... 雖然我們不可能有機會坐在法官的位置審判這些球員 但其實整個社會對這些球員的心證 已經形成了~~ 現在的氛圍 彷彿這批球員已經判決定讞 不論最後法院宣判結果如何? 台灣球迷.球團與球場 大概也都很難再接納這批球員了 台灣職棒打假球...
昨天覺得板檢應該有相當把握 但今天看了詳細報導 覺得板檢似乎 也有點怕證據力不足 起訴書中 多次敘述2位被起訴的球員測謊未過 如果人證.物證充足有把握 應該不需要刻意著墨測謊未過這件事...
過來人的經驗認同 +1 這類個案都有個關鍵點 「幹」這個字 這樣呈現依一般社會通識通念 當然是負面評價用語 但後面這個「你」字 能否被證明有單獨針對性? 而這個網路上的「你」字 又和現實生活中的「你」 (就是自覺被公然侮辱或妨害名譽的被害者) 要如何鍊結?...
跑司法線的記者素質很不一 姑且先不論報導寫的真實性如何? 平面媒體司法線記者訓練要求比較扎實 電子媒體最扯 每隔一陣子就會出現有菜鳥SNG記者 把檢方"求刑"當成"判刑"的連線報導~~
今天的各大談話節目 幾乎都在談起訴書內容 " 起訴不代表有罪 "及" 無罪推定原則 " 是刑訴教科書教的大原則 但有個實務界的律師朋友曾說過 若起訴的被告超過5個人以上的案子 不管是幫助犯或共同正犯 也不論是詐欺集團案件 或是群架鬥毆傷害案 大概都很難無罪判決全身而退...
考慮一下變現性 與變現的時間成本 台灣願意花6位數字買吉他 的收藏家與吉他投資客應該不多 縱然參考ebay行情看起來保值或增值 但若沒人承接 也是有行無市 像沙漠叔那樣身在美國 市場大 變現性便利 自己本身又有興趣兼收藏兼把玩 比較適合這種投資工具
是要選樂器? 還是投資工具?? 如果是後者.. 名琴有一定" 價值 " 但脫手" 價格"要看當時市場需求 且變現性未必方便~~
感覺蠻多要注意的... 例如是否要中英文版本對照的agreement? 是否要公證? 銷售紀錄以甚麼報表為憑? 多久對帳一次? 給付方式? 若涉及訴訟?雙方同意一審管轄法院是台灣的XX地方法院之類的.... (看你們所在地...) 總之蠻多的......
翻玩一下這句... 大師彈爛琴還是大師~~
雖然說 郭人豪 一審當庭認罪( 其實我覺得它的態度很勉強啦~~ ) 郭人豪 當庭願意乞求我原諒( 我覺得郭人豪內心更是千百個不願意!! ) 但我也還真不知道這時能有什麼上訴理由?? ( 應該不大可能良心幡然醒悟 覺得40天拘役太輕?上訴請求從重量刑吧?? ) 我想很久 我如果是這種人...
嗯~~~ 看來好像也是如此吧??!! 02/10下午 台南高分院又要為郭人豪出庭 每次因為開庭下台南 只能安慰自己 至少能去吃好吃的周氏蝦捲 但........ 實在有點懶的去
我之前用Marshall MG30DFX Marshall原廠單體接上6025 測試感覺 改機前後音質差異很明顯 聲音高中低頻動態整個浮現出來 花個1千多塊 自己動手改機 嘗試玩玩蠻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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