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詞曲到大陸, 請大家給我些意見

本文由 kanzi2010-08-08 發表於 "閒談當代、聊天" 討論區

  1. kcstudiohk

    kcstudiohk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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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詞曲各 2500RMB
    編曲應該可以賣個 4000RMB...
     
  2. zzesc

    zzesc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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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對方已經侵權,如果你檢舉陸方順便炒炒知名度,
    讓亙多人聽見你的music

    在不簽合約時應該要強勢點,帶個律師ㄧ起去看合約內容
     
  3. owatariryo

    owatariryo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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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對方應該是版權老鼠(蟑螂/禿鷹...etc).....
    總之就是個scum 版大遇到的狀況已經不是交易糾紛了
    而是侵權:mad:

    我也不認同 "有一萬收一萬 當作成長經驗"的想法
    版權交易市場有他的機制
    任意向不合理的剝削妥協
    是拿石頭砸自己腳再喊痛:eek:

    如果那位Mr. Scum 是個大咖 在大陸不成熟的詞曲交易市場
    (或採用版稅制度前的台灣)
    我們或許可以考慮"媳婦熬成婆"的路徑 (不過也得當個貴婦阿...)
    但很顯然他不是個咖 我們根本沒有舔的必要.....:D

    製作人...producer...音樂總監..創意xx
    打著亮晶晶名號 做烏漆媽黑勾當的人太多了 各行各業都是:(

    台灣的版稅制度建立時 雖然詞曲的行情降了價
    但也相對保障了 創作者的基本權益
    (雖然我認為 買賣雙方的關係始終都還是傾斜的)
    版大如果有意願 倒是可以試試和版權經紀接觸:p
     
  4. EdwardTang

    EdwardTang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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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昰先拿你東西用了
    才跟你說
    他對你跟本沒基本的尊重
    我會說有多少拿多少就是因為他跟本聽起來不像一般正常製作人會做的事情
    所以不能用正常邏輯 所有事情會很正常很公平這樣去想
    畢竟是在大陸
    他今天改一點你的作品去用呢? 我們對抄襲這件事情是很寬鬆的
    要上法院 哪邊法院?
    要昰他有想你的未來 或是你們之間以後的友情
    他跟本不該這樣

    假如你是有點名氣 他是剝奪你
    可是要昰不是 你的價值也只是自己定的
    不管你覺得你歌曲值多少
    成交之前都是自己的幻覺
    完美的音樂環境誰不會想? 大家都知道完美情況是人家愛你的歌
    給你很多錢 讓你出唱片 跟你分利潤 提高音樂人收入水平
    可是我們都知道事實是差很遠的啊
    現在哪有聽一首歌就說 給你五十萬跟你買! 哪有這種事情?
    買也不太可不需要重新錄製就使用

    他聽起來很隨便 那你也該隨變 要求太多你只會失望
    另一個選擇不就是不賣他然後歌去放家裡自己聽?
    你心裡因該也有感覺拿點錢也不錯才會問對吧? 假如是價格問題好好問他能不能好心多一點
    跟他做過熟了 你歌也賣了 才有提高身價的資格

    以一首一萬來說 那麼好賺
    光當代這就不知道多少人賺翻了 對吧?
    真的接觸過你會知道
    有心對你的人不是這樣談的
    你今天想想要昰你很有錢 要投資個音樂人
    是這樣搞嗎?
    我會建議拿錢就是因為假如是這樣
    拿錢對你最有利 (除非有別人出更高 或是你有把握你可以再賣給別人?)

    楊宗瑋也不是以為世界上有無數人想投資他?
    事實是有錢有勢然後又要選擇給你的就那麼幾個

    有些人願意免費表演 有些人不願意
    你周圍看看哪些人比較成功?
    你要問問自己你目標是哪個? 給人聽你音樂 ? 還是賺錢?
    要昰我是要給人聽我音樂 我會說 hey thanks! 謝謝給我機會
    然後收錢 就算我覺得少

    假設今天不是華人音樂界也一樣 要昰我在國外有人說 hey 你音樂不錯 我給你 五百美金
    是我我會說 sure! why not? Thanks! 應該不會說 ...500? No I am worth more than that!
    歌再寫就好了
    這樣才是有自信吧?

    難道你只有一首歌可以賣錢? 抱著自己的歌給予金錢上的要求才是把音樂搞得商業化 一首歌賣的好後不用你說人家都會加錢的
    只不過是一首歌 是要給人聽開心用的
     
    Last edited: 2010-08-09
  5. equity

    equit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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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盡量開價和對方談吧 能談多少是多少
    在大陸打官司的價碼的價錢我不太清楚
    先蒐集一下行情價(聘律師VS.版權行情)
    說不定你打贏了 給你的錢還不夠付律師費哩
    說不定贏了官司 錢還是拿不到
    白忙一場 不如直接拿錢較省事
    不過這樣看來 你不告 對方大概是不會給的
     
  6. 1986國綰

    1986國綰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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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對著作權好像很消極的樣子.
    如果還沒買就用,我是覺得另當別論,如果是要爭一口氣,或者討公道的話,應該訴諸台灣媒體,嚴重的譴責大陸.
    雖然說這樣有點像是把事情鬧大,但我想或許這是讓華人重視道德的一個機會.
     
  7. owatariryo

    owatariryo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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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定,因為行情價比那位so called 製作人開出來的高多了..

    現場演出的大環境,對表演者的確很苛刻,
    我懂你想告訴版大的、那種努力不懈的精神\:mad:/

    不過詞曲交易的市場 ,相對現場演出健全許多,有一定的行情和規範,
    縱使我不知道大陸是否有如MUST一樣的版權管理架構
    但版大遇到的狀況很明顯,並不是台灣詞曲交易市場的常態(甚至是對岸)

    的確,如果回到過去台灣尚未有健全版稅機制的時期
    賣斷、放棄自己應有權利、以換取事業可能性的做法,是可以考慮、也往往是不得不考慮的
    但至少現在不是了:)

    在台灣光曲的行情價就比500美金還多....然後未來也沒有版稅..
    廣告、戲劇、鈴聲下載的錢你一毛也領不到:(
    (這筆錢應該不會被歸類到將靈魂出賣給邪惡唱片工業的所得吧..)

    如果今天美國市場的行情就是,500美金買斷,那當然你對版大的鼓勵是很適合的。
    不過美國音樂著作權利是包含版稅的,所以如果有個人告訴我 "Hey I'm a produther from some kinda major label record and I like yo tune. So would you like to sign a contract so I can turn yo idea into mine ,,,,for like 500 bucks?" 我會告訴他 "500 bucks? My ass is worth more than that (LOL)"

    應該說不健全、資訊不對稱的的音樂交易,比較屬於所謂商業化問題的範疇,
    你講得製造成功機會,是要在常態的環境之下才適用(也就是大家起跑點都差不多,不求一樣但至少差不多) 然而版大遇到的並不屬於目前的常態
     
    Last edited: 2010-08-09
  8. Desert Surfer

    Desert Surfer Well-Know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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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個事情和原來貼文有些出入, 現在似乎相當複雜.

    在大陸對版權相當的不尊重, 全世界都清楚憤怒, 連美國大的軟體公司, CD/DVD公司, 吉他公司都深受其害. 而且政府根本不重視此事, 美國公司幾乎是無可奈何.

    在台灣大陸請律師訴訟花費可能不少, 而且效果可能不大, 經濟上是否划算? 要好好考量.

    是否先和當事人談判, 如果對方不理睬, 告訴他你將寫公文信給播放的電台, 再副本給大陸管理機構 而且會向台灣的媒體投訴. 談判前把此歌曲是你自己創作, 曾經發表的日期地點網頁的證據, 對方和你初期談判的來往信件收集好.

    對方如果肯付合理價碼,並且保證原創者的名字, 我認為可以勉強接受. 真的鬧僵了,再考慮下一步.

    台商在大陸的商業保護一直是深受委屈, 沒有法令, 沒人理會. 也許用媒體的力量, 大陸政府最近為了簽ECFA 要取信台灣會稍微重視一點.

    不管如何, 心裡要要準備作最破壞的打算. 這一仗會打的很辛苦. 你如果在大陸沒有政治背景的朋友關係, 孤軍奮戰更辛苦.

    我沒有法律經驗背景, 這是我個人外行的意見,供參考而已.

    祝談判順利!
     
  9. 1986國綰

    1986國綰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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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價錢多少是另一件事情,比較需要去在意的是還沒有賣,怎麼就被拿去使用了?
     
  10. 小小

    小小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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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唷~~商場上都馬先搶先贏~~~先用再說阿~~~

    站在發行公司的立場一定是這樣的~~~
     
  11. 1986國綰

    1986國綰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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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這是行規嗎?是本來就是這樣唷?!
    我突然滿好奇音樂界的商場是什麼樣子,因為我研究所有點想讀藝術行政.
     
  12. kanzi

    kanzi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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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各位版友熱情的回覆

    相較於大家對著作權及整個音樂市場商業模式的了解
    我簡直是跟一張白紙一樣
    也不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 非常的汗顏

    過去我一直以為只要默默的玩音樂就好
    但這次我意識到自己似乎也該為這環境盡一些責任
    哪怕我只是個無名小卒 改變不了什麼
    但我也要對得起自己手中的吉他
    和多年來砸了很多錢買的音樂設備

    其實寫歌並不是我謀生的方式
    甚至我覺得自己不太會寫歌
    單純就是工作之餘自娛娛人而已
    但是 這次有這個機會 說不想發行 不想賣出去 那是騙人了
    如果有很多人能聽到我的作品
    我會覺得我對自己的音樂生涯終於可以有些交代了
    (父母非常反對我玩音樂 已經10幾年了 老實說我也沒玩出甚麼東西來)

    目前我心裡已經有個底了
    由於還在洽談階段
    我也不方便把我心裡設的底限和條件發表在公開的地方
    只要是可以爭取的權益 我不會輕易放棄的

    有了進一步消息後
    我會和各位版友報告(不論簽約與否)
    再次感謝當代的各位
    如果還有其他意見 不論正反 我都非常的感激

    Kanzi
     
  13. FISHERMAN

    FISHERMAN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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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音樂圈那麼黑暗歐!!!
     
  14. HowardTay

    HowardTay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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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託...不要輕易說出一些自以為是的事......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發行公司在版權上都是很計較的...

    一旦觸法...你永遠不知道對方可以要求的有多誇張...
     
  15. owatariryo

    owatariryo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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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h............請參閱 MÜST 網站 (裡面有影片概述 版權管理 是怎麼一回事)

    如同樓上Howard大所言
    部分唱片工業給人的邪惡印象
    其實來自於 他人的想像以及道聽塗說:p
    有些部分是真的 有些部分是假的 有些則是被誇大或者扭曲了

    至於對岸的生態如何 我就不清楚了 就不亂放屁了:D
     
  16. misery

    misery New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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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台灣有家公司 叫傳遞動感

    在幫台灣各大唱片公司 跟內地的業者 收取ktv授權費用

    這大概是我所知道的
     
  17. midicake

    midicake Activ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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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有些製作人也是這樣熬過來的。
    當然浪得虛名的也大有人在。
     
  18. 小小

    小小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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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可能我說的太嚴重了~~一般公司並不會這樣~~

    因為我有朋友遇到的事情跟版大就很像~~~只差對方是台灣公司。

    所以才心有戚戚焉~~。 如果給版友感覺不舒服~~請見諒
     
  19. 小小

    小小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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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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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的製作人為了生活而寫音樂某種程度上比獨立樂團更是辛苦。

    因為寫出去的曲子是要交案子的。常常會遇到被要求一改再改~

    改個兩三個月最後金主卻說原始版本最好。辛苦的程度並不下於

    獨立樂團。很多線上製作人也是從獨立樂團慢慢熬過來的。

    音樂圈都是自己人。不用刻意分線上跟獨立。
     
  20. 小小

    小小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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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不是行規,也不是本來就這樣。我只是看到身邊有個例子~~

    剛好開版大又碰上類似的事情。有點無言就是了..= =

    小弟碰過很正常的公司是真的會一首一首簽的。

    也有公司是一次簽一張專輯。因為開版大這次

    的情況是曲子已經被搶去用了。小弟的經驗是兇多吉少.....

    總之......可能我之前講的話太偏激了,造成大家的誤解

    真是不好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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