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銀這招也是中國的玩意兒...... 在你頭頂上劃一刀 然後灌水銀進去 因為比重的關係,你的皮就會像衣服一樣剝落... 史書記載岳飛就是受此刑而死 有沒有發現 大家都在說岳飛被12面金牌召回 卻沒有人說他之後怎樣了 因為死太慘了,很少人提起
岳飛應該是被絞死在風波亭吧 ******************************* 要談人權,當那些死刑犯再對被害者做屠殺時,他有考慮到所謂的人權嗎?? 既已沒有人權之人,何必用人權去衡量之? 我反而覺得台灣應該推行鞭刑,罰錢對那些凱子根本不痛不癢阿
看看白冰冰,陳進興都被槍斃了,可是他的憤怒卻還在。 不過這個議題的程度涉及太廣了,所以我覺得十年內台灣難有共識。 有很多無惡不作判處死刑的大壞蛋,他們作出令人無法理解的罪惡時,難道跟你我還有這個大環境都沒有關係嗎,國民素養不提升共識因該就不會存在。 線再我只能期待十年後的台灣了。
死刑,鞭刑,+1. 新加坡亂丟垃圾罰金很重(記得是新幣500到1000),但對付有錢人怎麼辦呢? 很簡單,有錢人愛面子,所以累犯的人就假日去掃街,不論你多有錢,看你怕不?! 所以很多台灣的有錢人移民新加坡之後住不慣,因為無法像在台灣或大陸一樣的享受有錢有勢的特權. 管理就是要由人性出發,對不尊重別人人權的人還跟他談什麼人權? 支持廢除死刑的人真是幼稚,一定是生長在溫室,飽讀詩書,不知人間疾苦和江湖險惡之好命人.
不見得,大奸大惡之人是很韌命的,所謂禍害遺千年. 看看那麼多監獄片,重罪的人在獄中 nothing to lose,所以人人怕他,反而過的不錯. 還是趕快執行死刑,省得在獄中為非作歹,逼男為娼. 推薦大家看看Prison Break影集,很精采.
儘管沒能放下的受害家屬其實是自己再次受苦,但沒有人有資格能叫受害家屬放下,因為沒發生在自己身上永遠無法體會那種痛。也沒有人有絕對的理由去說服立場相反的一方,但人們有那麼強的執念想報復實在不是好事。也難怪現在的犯罪手法越來越兇狠.....連良民們都有強烈的報復心裡,一些在負面環境成長變成壞人的人,自然更是心中有氣,要發洩、報復才覺得對。 一命抵一命、欠債還錢的想法並沒有什麼不對,至少它很單純、公平、也容易理解。然一般所謂的壞人 (真正大奸大惡的剛好都不是這類容易理解的壞人) 就算沒有被繩之以法,其實也很可憐,因這類人往往不是在愛的環境成長,且負面的能量終究會顯現在自己或旁人身上揮之不去。你若仔細看,有些報應甚至禍延子孫。夫代司殺者殺, 是謂代大匠斲。 我覺得很奇怪,人們對於自己支持的政客慢性毀掉一代人的財富、環境與未來倒沒有什麼感覺,卻對電視上播報一個陌生人殺了一個陌生人之後,是否該受 "把他關到死" 還是 "現在就拉去死" 而激動不已.....台灣這十多年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好像人們心中都有一股不知名的氣、一種莫名的恨,只能偶爾靠一窩瘋全民炒股票、選舉、吃蛋塔、看電影找到一點快樂.....。
如果真的要廢除死刑,要欺負我和我家人的人要小心了,最好把我們全家人都殺光,不然我就殺光你們全家,然後再讓國家養我ㄧ輩子, 以上只是舉例........死刑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他絕對是法律的最後防線和有效的赫阻的方式,現在要被判死刑是真的很困難,因為法官只要能替犯人找到一點點原諒理由,我想沒有一位法官是想判人死刑的,所以小弟覺得還是不贊成廢除死刑。
死刑一點嚇阻力都沒有,而且關犯人也不是向大家想的一樣在立面混吃等死。這件事的議題自己覺得是民間大眾對這類資訊都不夠所以反對聲浪才會這麼高。 話說台灣五年沒執行死刑了,這也不能只公幹王部長一個,其實還要謝謝他把這個問題拿上檯面。不然我想問大家5年了,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五年前不反抗,到現在才在公幹王部長? 隨然現在是個全球化的時代但台灣好像離開了世界。
您別把台灣說的這麼得落後,因為法律沒有所謂落不落後或著是進步不進步,只有適不適用著個國家人民,當這國家大多數人都可接受就是好的法律,五年來沒執行死刑是這些法務部長瀆職,可能因為他們覺得大筆一揮就有人因他要槍決而不願擔當這條罪名,反正當法務部長的職務都不長,撐過了任期自己就過關了,反正是下一個部長的事,但是對被害人的家屬情何以堪,反觀您是被害人您會如此理性嗎?小弟我就沒辦法,而不是五年前不反抗,是人民不知道、所以才會讓社會百姓一直默默接受(就像是溫水煮青蛙一樣),也因為問題曝光了社會百姓才會讓這樣的部長下台,我想接部長一職時他會不知道執行死刑也是他的工作之一嗎?,所以我想所有的官員只要是有支薪,都因該對國家社會人民跟職務盡責,不管承接任何職務都要盡力執行。
人權是世界潮流嗎? 歐美社會流行的東西就是好的嗎? 適合我們嗎? 不要盲從. 先看看自己有幾兩重吧. 有錢人每天喝燕窩養身,魚翅鮑魚怡口,你要跟上潮流嗎? 也許我們該學習的對象是新加坡的執法從嚴,甚至是回教世界的為國殉身. 我說"也許",所以請不要拿新加坡和回教另外開闢筆戰戰場. 我堅決反對我們盲從歐美引領的潮流. 人家有本錢講人權是因為他們的民主素養已經百年,人民水準夠,而我們呢? 我們人民的水準夠嗎? 他們動不動就拿中國的人權開刀,事實上,中國的人權如果像他們一樣的過分自由,中國能有今天的強大嗎? 早就亂成一團了. 而歐美本身也是為了廢除死刑爭論不休. 美國就還有幾個州還沒有廢除死刑. 台灣幹嘛在這方面搶著盲從潮流? 政府先專心救經濟吧! 另外請不要有婦人之仁,請想像搶劫的場景,嫌犯正考慮是否要殺人滅口...此時會有三種人: 1. 無論如何一定殺人滅口. (不怕死的亡命之徒) 2. 只要搶到錢就好,絕不會殺人. (良心尚未泯滅) 3. 會考慮到後果嚴重程度而決定是否殺人或犯案. 假如你的家人,兒女剛好遇到的是第三種人,你會希望廢除死刑嗎? 你會希望作奸犯科的人有不公平(殺人不用償命)的人權嗎? 不要批評人家受害者想報仇或是修養不夠,沒有放下怨念的智慧. 嚴刑重罰的出發點應該是考慮到預防勝於治療,所以用嚴刑厲法來約束上述的第二和第三種人,既可減少無辜的受害者,也遏阻一般人的犯罪動機. 這才是阿彌佗佛,善哉善哉. 相反的,倡導廢除死刑的人不就等於是推波助瀾,讓游走邊緣的人比較容易泛起殺人的動機.
我認為這件事會搞成這樣, 是因為我們是 "情" 治的國家兒非法治的國家, 情凌駕一切. 無論廢不廢除死刑其實都是可以好好討論了, 但無論是提出者或是反對者都是用 "情" 在角力, 試想如果換另一個受過極大苦難的人來說入地獄的話, 肯定很多人跟著附和, 想反對的人也會識趣地禁聲, 這社會真是怪到爆! 再說要入地獄哪那麼簡單, 用嘴巴說說就算了? 如真有心要入地獄, 就應該殺掉壞人, 死後就才可以入地獄去渡化被她殺的壞人跟被害者, 這才是真慈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