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買低賣高這種狀況很難去界定些什麼 不過就我個人"主觀"的看法來說 我把當代當作個"音樂同好"群聚的地方 商業利益考量很少的地方 而二手樂器偏向"交流" 大多是用不到或者不喜歡了的東西拿來出清 給"真正想用"的人有另一個管道取得的交流平台 而雅拍就真的比較商業化一些 說實在買低賣高的道德衡量並沒有準則 有人把部份吉他當作投資(比方有位拿著衝浪板在沙漠玩的前輩) 這也是很好阿~~ 只是在當代 "交流"的人比較多~~ 比較容易出現"阿~~我想要的琴沒標到~~結果賣出了卻又漲價再賣"的不平衡心態狀況~ 畢竟大家都是玩音樂也不是很有錢~~ 吉他對我們來說不只是商品~還帶有一份感情吧 我想只能說緣份吧 但是說實在台灣市場不大~ 要靠吉他來投資利潤實在有限 而二手價格也往往比國外還低 這已經是很幸福了 很多時候真的是看緣份吧~~ 說到這個之前看到關於PRS的討論~發現很多在國外有著"買PRS很保值"的人都有後悔~~討論文章中出現一句話"PRIVATESTOCK的數量比預期的多太多了阿"~還覺得蠻有趣的
我的看法那就更"主觀"了,只要是買賣那就屬商業行為,賣的人會想賣高一點,買的人會想買低一點,而最終賣出或是買入的價格就是雙方的平衡點了,既然買賣雙方當時都同意這個價格交易,那事後也沒啥好說的了~ 以前小時候某位樂器行老闆還告訴我:[賣你便宜,還被你嫌東西可能不好有問題,只好賣你貴一點你才會爽....] 這也讓我體會到那個買賣平衡點有趣的地方~ 或許抱怨"買低賣高"的朋友都還是學生,下回您不妨試著跟比你早一步買到琴而又要轉賣的賣家談談看價錢,或許讓他賺一點你還是可以買到很便宜又喜愛的琴~~
沒錯啊﹐人的口味興趣會改變啊。能夠買些琴免費玩個幾年﹐不花錢還能賺點利息錢﹐何樂而不為﹖ 古董吉他的確比目前的股票保值。要買的精﹐看的準﹐才能繼續玩。天下沒有穩賺不賠之事﹐我也常常失手﹐得失乃人間常情﹐當作下次的經驗罷了﹐這是收集吉他的刺激和樂趣之一。 不過我是為了玩更多的琴去買賣琴﹐不是為了賺錢去買賣吉他。這是商賣人和收藏玩家的不同。 而且我絕對不在台灣美國的常參與的吉他論壇上賣琴﹐或推薦我想賣的琴, 我相信自己很有原則的。
前輩承讓了~~在隔壁賣豆芽菜的攤子那兒拜讀您的很多文章亦讓小弟收穫甚多~ 事實上小弟也很認同您的觀點~~ 或許琴很多到後來就會劃分出"使用琴","收藏琴"還有"一夜琴"(???純投資用或者玩玩就賣的琴) 我想每個人對器材都有各自的看法~~最重要是玩得自己開心就好~
我想這個重點不是在於"買低賣高" 而是 慣性惡意殺價 拿到馬上賣 風評 這些問題.... 一把charvel 5A我賣人家8000過了一兩年還是幾個月 16000賣掉 我只能說他厲害!恭喜他 有眼光 但是之前就遇到過 某人跟我說他要收藏很喜歡這把琴 拿回去馬上高價放拍賣 這我就會很不爽了 去問他他還嫌說你這把琴問題一大堆之類的 狀況明明好得不得了...連fret有輕微使用過的痕跡 都可以說成嚴重磨損...無法調整嚴重打弦 聽到這樣的辯解 心裡更火大 既然琴這麼多問題 那退回給我好了 一跟他說要退 人就不裡你了 這種人實在是.....
二號兄說的是~ 其實買低賣高理所當然... 賣家在意的是過程吧~如果我賣一把琴...買家很阿莎莉~ 就一般的殺價...我也說OK~他之後要賣高我不會不爽~ 如果買家一直說你琴怎樣要扣多少...學生沒有錢... 等等....之後再被賣出去賣家一定很不爽.. 貓X兇可能就是被這樣吧...雖然很可憐... 不過他後來也沒好好的處理自己的事情... 惹的民怨四起.....哀~"~
我收集吉他的的貼文是和豆芽菜鋪的一些琴友同好茶余飯後扯蛋的游戲文章, Crazymorning 老弟居然也看到而且看的如此仔細﹐ 讓我感到受寵若驚, 非常感謝。 所謂“一夜情吉他"或“一夜琴”是調侃自己三心兩意買了玩玩一下以後馬上後悔轉賣的吉他﹐ 或者有些的確便宜可以馬上轉手去賣的琴﹐這種"萍水相逢"情況可遇不可求﹐市場上比我精明的高手更多下手更快, 而且一分錢一分貨﹐小心衝動買到有問題的琴。 就像我賣的1969年Gibson ES345 的琴﹐開了6小時來回買了﹐發現自己不喜歡她的Stereo 立體效果的裝置和Varitone (6種音色調鈕)的音色﹐幾個星期後馬上賣掉。 所謂"收藏琴"是想買吉他來放在床下希望會升值 ﹐是有投資味道, 這個項目最容易犯錯﹐自己不玩不內行最容易踢到鐵板, 會買到投資錯誤的吉他﹐ 例如Taylor 的電吉他在前年推出前我就預定了2把﹐看來不但沒有增值可能會賠錢﹐像是台灣股市的人說的被"套牢了"。就先放著吧。 還是"使用琴"比較實在划算﹐如果能夠自己使用﹐又能保值甚至升值是兩全其美。一般是買二手古董的專門琴比較保險﹐例如 Vintage Gibson, Fender, 或更冷門的 Mosrite. 買錯了大不了自己當工具琴用。 美國的二手市場和收集路線和台灣大有不同﹐不能一概而論。不過自由經濟的法則是大同小異的﹐定價之事決定於買賣雙方﹐下手快慢﹐買低賣高, 賺不賺錢看個人的本事和運氣﹐最主要是不能有欺騙行為。買方自己也要多作功課才下手買, 不老實的賣家不少。 隨便寫寫回復和大家聊聊而已。
其實我是真的覺得38000是秒殺價,但是轉手賣出的賣價所賣的價錢也是在行情以下了@@"~SL1狀況好的話如果PO5萬應該還會有人問,就像在買賣中古車一樣,收了之後他沒賣出去放著也是一筆成本,要等賣了才賺,至於要賣多久這也很難說,搞不好賣了好幾個月也說不定@@"才能賺7千,不過我想45000也是個不錯的好價錢= ="應該也不會賣太久!你真的賣的太便宜了@@"要不是我自己也有一把可能也殺下去了@@"!哈哈!也別想太多啦,也希望他能賣給能好好照顧它的主人
這本來就無關法律問題 法律上要構成犯罪的證據法則與要素要來的嚴謹多了 而是道德瑕疵 但是這種事情可不是什麼財產界定 這種說法可以輕描淡寫過去 很多事情上法律不構成犯罪 這種事情 就不能批評了嗎? 就自己摸摸鼻子倒楣就ok了嗎? 等到遇到的了 就會知道那種感覺有多幹 尤其是那把琴對你還有特別的意義 到時後 十個人裡面應該有九個以上 就不會繼續有這種事不關己的冷靜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