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新聞看到的,真的有點扯!! 為什麼這些銀行和電信業者,腦筋為什麼會這麼死硬. 以下是新聞內容: 替罹難親人辦手機停話 業者要「本人」辦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7/1/1p8r2.html 88水災重創高雄縣,今天有高雄縣重災區失蹤者家屬反映,想替失蹤的親人辦理手機停話和信用卡止卡,但是,業者卻堅持要「本人」才能辦理;家屬無奈抱怨「本人」已經不在了,相關文件也都被埋在土石流裡面,短時間之內又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手機費用卻還得繼續累計,實在很不公平。 高雄縣政府民政處表示,有災民反映,失蹤親人可能被埋在土石流裡面,目前下落不明,他們想替可能兇多吉少的親人辦理手機停話、信用卡停卡以及和金融卡止付,原因是,擔心手機如果沒有辦理停話,每個月還要繳月費,信用卡也擔心被冒領或冒用,但是,不管怎麼解釋,電信公司和銀行就是要「本人」辦理,災民無奈的說,電信公司和金融機構之前就有多次處理重大災情的經驗,為什麼都沒有改進?
有的時候業者也是礙於法規 如果有人惡作劇亂停他人電話 業者因此被受害人提告....這算誰的??? 何況個資保密法的大帽子一扣 整個商譽都有影響 不過死亡證明應該是可以拿出來佐證的吧? 最黑的可能是官僚? 黑道? 民代? 黑鮪魚? 電信只是貴+服務差而已啦...
也不用太情緒化吧,看來都是為反對而反對,跟者媒體起舞 電信業者,一定要有一套完整的停話方法~業者不是神仙,怎知來通報的人是真的受災失縱,還是有人惡意整人?? 就我的猜測(我沒去留意新聞) 最少應要能出示死亡證明,才能由其它人代辦停話 至於新聞的焦點,應是集中在,如此的重大災害,可否由檢查官或其它政府單位,跳脫原本失縱必需三五年才能開立死亡證明的方式,統一由公家機關開立,好協助家人處理善後 而聽媒體報說"要本人辦理"對此有不滿還起舞的人 我只能說,難怪台灣水準低下,跟者大家罵,被媒體嘲弄就叫愛台或有同理心嗎?? 網路發言雖然有一些保護傘,但還是需要動點腦消化一下訊息吧.
完全同意~大家看新聞還是要動動腦, 發揮自己的判斷力. 不用隨之起舞. 喊衝就衝. 電信公司 銀行辦理這些手續一定要依循相關規定, 不然豈不天下大亂? 死亡證明是辦這些事情最重要的依據. 但因很多罹難者都被埋著, 也不知道找不找的到或是否真的罹難了. 所以目前只能算是失蹤. 記得有看到新聞說這次可以以失蹤三個月後就可開立死亡證明書. 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因為這種證明不能亂開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