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有一次從花蓮上來台北玩, 到XX去買了一顆ts-9 店員給我的報價低於正常的行情不少, 但我也沒多問原因 後來回到家才發現電源插孔接觸不良, 我懷疑是店員知道有問題, 所以才會便宜賣我 之後我就沒在XX買過東西了, 雖然有時候會進去晃一下
公佈人家姓名好像會構成某些法律責任 有時候也不是說的都是事實就可以這樣 畢竟人家真的提告了 , 樓主要怎樣證明這是事實呢 ? (我相信樓主 , 因為我也覺得那個老闆很xx) 如果樓主有把對話錄下來 , 拍下來.......(證人就不用想了 , 想想看那些員工會幫誰 ) 那還可以大條道理的出來罵 . 沒有證據在手上 , 說話還是小心一點的好 , 畢竟打官司是用錢去打 , 不是用證據去打的 , 樓主比那個老闆有錢的話 , ok fine , just do it , 要不我建議還是使用一下 "編輯" 功能比好 .
我認為這樣才會公平阿 所有的團的歌唱都用同一隻mic 歌唱的條件都一樣 每個gt,bs和efx就代表這個樂手的聲音 使用的音箱都一樣 而所有的樂器收音都是使用同樣的mic或di 條件都一樣 公平阿 每個樂手的樂器和效果器就像這個樂手的喉嚨 將代表這個樂手的音色和特色表現出來 而最後發出聲音的都是同樣的音箱 使用同樣的條件收音 同樣的sound man調整 很公平阿 難不成你要每個主唱都用同一個喉嚨去唱歌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