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已過好幾天, 但我還是覺得不對勁, 所以決定把個人經驗po上來. 事情起因是過年前某天我要幫手機充電時發現電源進不到手機裡, 我的直覺是充電器壞了(感覺到它插手機那端的插頭接觸不良), 所以就拿回當初購買的亞太門市送修. 客服人員說保固期已過, 建議我若有急用, 自行送到忠孝東路5段的震旦行會比他們那邊統一送修快, 而且技師當場看就可以告訴我問題出在哪. 我考慮到幾天後就過年, 不想拖太久便決定親自去那家震旦行. 不過當我和朋友過去時技師好像不在(只有一個小姐), 我們就把手機與充電器留下了(其實之前另一支手機也有相同的情形, 東西用久哪有不壞的道理, 所以我有重買充電器的心裡準備, 只是小姐說還是得給技師確定). 隔日她打來說的確是充電器的問題, 換新的要650元, 只是貨要過年後才到, 我不假思索的答應說既然壞了該換就換, 她就說那貨到會通知我. 故事到目前為止沒什麼問題, 我就一直等到年初六過了. 等呀等, 等沒消息, 初八晚上我主動打去問她才說好了要我過去拿. 我和朋友大約八點多到, 店裡從頭到尾只有我們和兩位店員. 我把單子拿給其中一位(她們倆原本好像在聊天), 另一位把手機和充電器找出來交給我. 我看了一眼, 問: 這是新的嗎? 她說: 對啊~ 然後我就刷了650元. 回到家後我趕快插上充電器, 想這麼多天應該有人在語音信箱留言給我, 趕快聽看看, 結果接上手機的瞬間我的手感覺出來這是我送修的那顆(還是接觸不良)...仔細看上面的貼紙是舊的, 搞什麼嗎, 頓時很想打電話去罵人(從我家到那裡來回要一個多小時, 整人嘛~), 但已過10點店已打烊. 第二天中午確定店已開門我就趕過去, 不過店裡的人已非昨天晚班那兩位. 我: 小姐, 我昨天來拿送修的手機和充電器, 結果妳們店員還是拿壞的給我. 店員: 哦~她拿錯了(一付無所謂的樣子) 我: 昨晚我臨走時還跟她確認這是新的喔, 她還說沒錯, 我從很遠的地方來的ㄟ, 這樣讓我多跑一趟 店員: 就跟妳說她拿錯咩, 新的在這裡(還是沒有抱歉或不好意思的樣子) 她邊說邊把東西拿給我, 還順手貼上一張貼紙 店員: 保固期3個月喔~ 我: (= =)小姐, 昨天妳們晚班的怎麼沒幫我貼貼紙告訴我保固期3個月? 店員: 啊, 她一定是看到原來的充電器有貼紙才沒幫妳貼啦(妳們感情這麼好, 一直幫她說話? 就算如此她還是沒告訴我保固期的事呀 = =) 回家的路上我仔細看一下那張貼紙, 她在上面寫的不是當天的日期, 而是早了好幾天, 那我實際拿到東西的保固期怎麼算根本不到3個月嘛 = = 回家以後我妹妹說我應該當場不要拿, 跟她們要求退錢再去別處買, 不過已經來不及了. 我相信一定有做生意態度比她們好的震旦行或其他地方, 大家就別去那家找氣受了.
我覺得你應該要當場就發飆...不要給自己悶 說個小故事 Ab兩個人在馬路上小小的擦撞了...很明顯的是b的錯 雖然不過只是小小小的撞,ab都下車看狀況,車子沒什麼傷, 兩造談的過程中b的態度實在是令人生氣 後來...一瞬間,a大罵了b...罵完後立即閃人,也不給b辯駁的機會了 我問a...其實也沒什麼傷啊,幹麻生氣呢... A回答說... 明明是他的錯,他的態度也很差,如果我當下不罵他...想說息事寧人,那今天一整天我一定會很嘔,既然如此,那我當然就狠狠罵他幾句後閃人,把鬱悶留給犯錯的人啊 我心裡想...真是有見地
我倒不覺得這裡頭有什麼卒仔 逞兇...等的意涵 只是很簡單的...譬如慈濟人會說[不要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消極的[就想開點吧] 但我那A朋友是[不要拿別人的過錯來氣自己,同時把懊惱跟不悅還給犯錯的人] 就那麼簡單...如果持續爭執下去,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說不定兩敗俱傷...SO,他選擇速戰速決 套在原PO的故事裡... 我那A朋友大概會立刻要店家退貨還錢 甚至咆哮...拿了錢立刻閃人 在別人或銷售人員眼裡...沒錯 他是奧客 但也是因為奧銷售人員的關係...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什麼卒仔的... 重點很簡單:你不體貼我,我也沒必要為你著想,更沒必要為了你犯的錯而累積鬱悶...講完就閃,自己心情也好一點 在我看來這不是卒仔,而是效率 兩方都不悅的糾纏到底,那不是勇敢...就只是雙方都用自以為是的理直氣壯,來創造一個沒有結果的爭執事件 原PO這種是比較糟糕的...當下沒爭取自己的權利,反而積怨的來這裡捅店家幾刀 只聽原PO說那家店態度很差,反而讓我躍躍欲試...默默無名的 反而多了一些人知道那家店...萬一那天我去 銷售人員反而對我很好...那原PO豈不尷尬?而且造成反效果? 所以才會給點建議... 你的機會來了...可以拿卡單去復仇= = 如果是我的朋友...我會叫他帶我去那家店討發票...順便...#$!#! \ . / (不過事過境遷的話...還是奉勸要廣結善緣比較好)
我是覺得mibo沒什麼錯,因為對於這種幾百元的小事,正常人跟他同樣遭遇我想蠻正常的,至於打了就跑的的行為,真的一般人觀感都不好,逞了口舌之快,對於自己的權益其實是沒維護到的,反而是犧牲權益,罵了一句讓自己爽,對方被罵也不痛不癢,反而替對方省事,表示我罵你>快跑>其他事情我自己處理,這在前面的車子擦撞事件,就是這樣子了,但是mibo事件,這事情大大不一樣,罵了店員但後續還是要店員來處理,除非放棄權益,不然罵完一樣要等對方處理,反而多了點相互衝突的危機,所以建議直接請店長處理比較好,其實凡事以和為貴,而既然敢罵,也不要罵了一句就快閃,那會被朋友看笑話的
MIBO的事情... 我的意思是當下立刻要求退貨還錢...然後加入黑名單 不爽的話 甚至就罵銷售人員...(反正時間也都浪費了) 是逞口舌之快沒錯,就算對方不痛不癢也是只有自己爽...沒錯... 對我來說,我看不到(應該說我不需要看到)對方的不痛不癢,這會是最好的結局 吵架嘛...最怕遇到不要臉的,不痛不癢直打哈哈的人了 總之讓自己爽好過讓自己悶...特別情緒的牽動是源自於對方的過錯... 對事處理的方式也沒什麼對錯 只推薦給mibo另一種態度來面對 至於看不看笑話嘛...恩...你是這樣想 我就是A君的朋友,我就不當笑話看...(我總覺得自己也算一般人,也可能原來我不是一般人...XD) 我都說啦...你看A君卒仔,我覺得他很有見地 這種事就見仁見智囉~
...我原先也是這種心態, 所以第二趟我叫自己耐著性子好好跟她講(而且我面對的不是拿錯東西給我的那一位, 所以我叫自己別發怒) 這過程我都耐著性子好好跟她講, 也算是接受了她替同事找的藉口與理由, 但她還是讓我失望了...只能說自己笨.
你那不是笨...只是人太好了一點(到頭來你還怪自己笨XD)...懂體貼很好,並且沒有錯 的確對不同的人發脾氣沒必要...不過婊那個原本不甩你的員工一把是比較快的 [公司怎麼教育銷售人員的啊!?]拿著刷卡單或者打電話去這麼問店長吧 (老話一句...我個人的建議還是...事過境遷廣結善緣比較好...結惡緣就...算了啦) 反正...不經一事 不長一智囉
那沒什麼好羨慕的啦... 對了 講最後一話... 你說[而且我是那種遇到爭執時就拙口笨舌的人;提出這呼籲是給像我一樣懦弱的人] 我說你啊...要為自己的善良感到驕傲... 每個人的個性不一樣... 這次就不要再因為你遇爭執而木訥感到懊惱... 應該要覺得自己可以思考那麼多,不好與人爭而感到自信 當然如果還有下次...如果你想換另一種態度來處理...那也沒關係...
to liu 我還是覺得既然敢罵就是敢面對,不然就別罵,你那朋友罵人家,依邏輯很少情況對方會呆呆無法辯駁,很大的機會,對方一定回罵的,且聲音傳遞的速度也比你朋友移動的速度快,呵呵...對方馬上回敬一句,除非你朋友先走上車,發動車後罵了一句X後快閃,要不然像你朋友運氣那麼好的情況,基本上蠻少見的.要罵之前還是得想清楚的,要不然還是找人幫忙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