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請相信我! 有些情愛歌曲是針對特定年齡層而寫的沒錯, 但就[情歌為流行音樂的大宗]這事實看來, 每個年齡層都有所屬的情愛糾葛/酸甜苦辣的議題正困擾著, 這也只代表著, 如果真有芭樂歌,那也只呈現出各年齡層(年代)心中的那顆芭樂的[規格]想必不同"...這件事. 並非年紀輕才熱衷戀愛,不是長大就懂愛情~ 每個人都被"芭樂"到(過)...
剛好幾年前我也用所謂的"芭樂"手法 製作了一首電視劇配樂專輯的 if .... 有興趣的可以聽聽囉... 翻唱是Karen Mok 編曲是鍾成虎 (試聽網路上很多...我不確定合不合法就是了... 這裡就有,,,http://mymedia.blog.yam.com/m/935919 當然買CD會聽到比較好的音值....) 芭樂是水果 不愛就別吃囉...
這位仁兄沒事吧...保重阿... 沒想到這篇我回頭香之後沒多久就已經到第三頁了 "市場"的需求和"非主流"之間似乎到現在還是沒有達到平衡 同樣是萬人演唱會 外國是金屬團和流行歌都有 但是台灣"非主流"的演唱會似乎沒有破萬過 希望閃靈這次OZZYFEST演唱會回來之後 可以稍微改變一下台灣音樂的風氣 (似乎有點離題.....) 姑且不論喜歡哪種樂風啦.... 小弟覺得芭樂歌........ 真的"太多"了....
先說明~~ 小弟並沒有惡意, 請用輕鬆的口吻來詮釋我的回覆~~ 颱風天在家夠悶的... 大家來聊聊也不錯~~~ 其實我只是想說幾點: 首先, "有流浪狗被惡作劇綁橡皮圈"或"她老公卻常和朋友約美眉到ktv唱歌", 應該並不是芭樂歌(愛來愛去)的問題... 也跟耳濡目染無關, 如果是這樣, 那很多搖滾不是鼓吹人家吸毒~~飆車~~性犯罪~~?? 我想...那樣可能會直接一點...^^ 再者, 如果愛來愛去都是無聊的, 那bon jovi的always大概是垃圾了, 應該沒有存在的價值... aerosmith的Don't Wanna Miss A Thing也是騙錢的, skid row唱 I remember you也不該成為經典的... 不過閣下當然有權利不喜歡這些歌曲, 我喜歡是我的事~~ 以前小弟玩速金團做helloween也是我的事~~ 如果我今天騎車超速被照相就把責任歸給五月天的軋車... 應該會被迷妹給打死....(如果是正妹我甘願被打...) 第三... 現在的流行歌編曲也沒有你說的那麼膚淺, 事實上...越來越多技巧在裡面, 只會順階和弦我看做不出幾首的唷!! 要是只用順階和弦就可以搞得定... 那我十多年來研究的和弦都是白費心機了... 搞那麼累跟白痴一樣....=.= 最後... 我只是不甘被指為讓人家離婚的兇手... 補充一下~~ 若您只是說不喜歡芭樂歌愛來愛去, 我尊重你的喜好,我絕對不會在這裡回文的~~ 因為那是你的喜好啊!! 而且這種文章著實不少, 我不會為了這種事打一堆字... 否則小弟天天24小時坐在電腦前打也打不完... 800GB的收藏真算是一種浪費... 對於芭樂歌(愛來愛去)的話題我沒有意見的, 只是小弟覺得閣下的論點讓我有點不平... 小弟90%的時間都是在研究這些您所謂的"芭樂歌", 做的也都是這些您所謂"因為這些歌不但沒幫助, 還讓人為了自己的慾望拿來當藉口"的歌, 希望您了解~~~如果您單純說不喜歡我可以接受的... 如果把這些事歸究到"芭樂歌"的身上... 那我不是十惡不赦了???^^ 小弟的淺見~~只要能讓人感動的歌曲就是好音樂!! 小弟曾幫一個女生量身訂做一首歌曲, 她只看到歌詞就掉了眼淚, 這是一種感動!! 同樣的,一首歌曲做出來讓人家尖叫~~怒吼~~甩頭, 其實也都是一種感動... 至於歌詞怎麼寫, 其實那是讓人更能進入"畫面"的東西, 我想這裡大多數的人都聽過小虎隊的"紅蜻蜓", 我早就不記得MV長啥樣了... 不過光是想起就是會有畫面, 每個人的畫面都是不一樣的, 至於歌詞要怎麼寫, 其實是有很大的學問的, 絕對不是把字塞進去就了事的, 不過這不是我的重點... 或許所謂愛來愛去的歌曲並不能引起你的共鳴或是畫面, 但是這些愛來愛去的歌曲也並不是像您所說的那麼膚淺, 是有學問的....(這不重要啦...我還沒厲害到可以把這些東西寫成教材的程度...所以請別叫我解釋什麼學問...^^) 您可以不喜歡,可以無視這些人的努力, 都是您的自由... 只是把一些事情的責任丟到這些人身上... 似乎有點太牽強了~~~^^ 手機的普及是因為大家都在用, 但是傳統電話也是有它存在的價值的, 我沒有看過有人把用手機跟人家講到分手而把責任怪給手機的.. 流行歌的普及也的確是因為會聽的人比較多, 當然賣的也比較多, 可是並不是忽略"不是愛來愛去的搖滾樂"的價值~~~ 也請不要把責任規給這些人... 關於這種觀點... 或許...閣下是有點偏執了... 如果說誘人改變價值觀的話... 那希望有一天搖滾能永遠跟性,血,毒品無關... 我沒有冒犯的意思~~ 也不會再繼續回本文的~~~ 或許是小弟無聊想太多, 都是芭樂歌害的... 寫了這麼多浪費大家看的時間還有傷眼... 真是抱歉啦!!^^ 也謝謝大家沒有跟我要成人動作片.... 嗯.... 我沒有罪....人不是我殺的...^^
講實話,真覺得天使皓兄跟Mibo小姐二人所要表達的,我好像看不出關聯性 不過,對Mibo小姐所要表達的,倒是有些許的認同,記得之前看蔡康永的"兩代電力公司"時,曾經有一集請了幾個小女生,年紀應該都不超過25歲吧,然後問了她們的戀愛經驗,好像有個18歲的女生說,她已經談過超過100次的戀愛了,其中最長三年,最短半天,多數的戀情都只有幾個月。 或許是對所謂戀愛的定義不同吧,只是,我真的無法了解,認識半天,甚或是幾個月,可能連對方是怎樣的人都還沒機會認識,就分手了,那,怎麼算談戀愛啊?
我一點都不覺得這很必要,如果以後真的三通了, 或許就不難了,台灣辦活動,陸客可以來撐場面 什麼改變音樂風氣,這其實都是騙人的, 台灣人並不愛音樂, 音樂也不是我們的生活必須, 每天電視一堆狗屁倒造的事情就夠吸引人了...
我也覺得將社會上各種案例怪罪到芭樂歌上面有一點「非戰之罪」.... 我想音樂跟刀子是一樣的,刀子本身是無罪的,端看使用者要怎樣使用它,用它來殺人就是有罪,用它來救人就是功德無量。(是指使用刀子的「人」而言..) 當然音樂是由人創造出來的(包括芭樂歌),芭樂歌之所以流行是因為反應了市場的需要,這跟麥當勞與可口可樂、星巴克、85度C等的道理是一樣的。 但是人是會改變的動物(而且說變就變!),時代也會跟著變,以前流行的事物現在不一定流行,未來也是一樣不一定會流行現在的事物,其實說不定你現在認為的芭樂歌在以前人眼中來說根本是另類音樂呢! 我相信你的著眼點除了流行的元素以外,還有很重要的就是對情愛的描寫吧!這點的確是很奇妙的,從古至今人類的各種藝術形式當中,描繪情愛的佔了絕大多數,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呢?(包括羅蜜歐與茱麗葉、羅丹著名的雕塑作品---「吻」等等) < 吻 > 因為會引起共鳴啊!如果人類對情愛沒有共鳴,這些東西就不會流行或流傳,也就不會產生價值了。 人類在每個階段的價值觀也不一樣,青春期的時候因為賀爾蒙分泌旺盛,所以對情愛的需求與渴望跟中年期、更年期與老年期等不同,當然也有人一生不需要情愛的,這我也相信,但是我也相信相對來說應該比較少數吧! 我記得很清楚我在不同年紀的時候最喜歡聽的歌曲,現在回想起來雖然覺得當時很幼稚與無知,但那卻也是最真實的自己啊!無從否定的自己!年少輕狂、愛作夢的自己....沒有那個時期就沒有現在的我。 我尊重所有討厭情愛或芭樂歌曲的朋友,但就跟我不愛去麥當勞或喝可樂一樣,我也尊重更大多數喜愛這些食物的朋友,但是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各人造業各人擔!」若是吃太多引起疾病,就跟你說的社會案件一樣,是要自己去承擔,不能怪罪到其他事物上的。 以上~
我前面就講過那些人不能用芭樂歌來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做藉口呀~ 但歌會加強人的想法是無庸至疑的. 就像從前流行過一首歌"只要是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君不見從那年代以後, 人所做的真的是只要是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了... 音樂的風格與編曲等等, 的確是隨著時代在改變, 但歌詞內容......這是我覺得最芭樂的 = = 另外, 我也不討厭情愛歌曲, 有些歌詞意境寫得好的我很欣賞, 但不能否認大部分都是無病呻吟...
說過不回的...又來打自己的嘴巴...^^ 颱風天嘛.... 不過小弟真的欽佩大家的風度!!!!! 讚啦!!!深深一鞠躬... 有時候覺得人家"無病呻吟"也許是您沒有那種病(別誤會~~~這是好事^^) 不過歌詞這種東西真的是拙劣立見的, 寫得好的會讓人比較容易有畫面~~ 很多人以為歌詞只很簡單地把字塞進去... 當然不能夠打動人心~~~ 好的歌詞會讓人家看了就想把曲譜進去... 這樣為賦新辭強說愁... 的確真的是無病呻吟... 也就是因為這樣~~ 對我而言,歌詞的"對位"(很抽象...但是就是不只是把字塞進去)"故事"和"畫面"也是我所要求的, 光是一直寫感覺的歌一定會被我丟到垃圾桶... 關於歌詞小弟有一篇拙作... 我寫的文章字數都太長了... 很抱歉貼不過來啦^^ http://www.gtplayer.com/forum/viewtopic.php?t=6625 小弟前幾篇回文只是想說明~~ 這些歌沒有那麼"簡單"~~ (如果有人把它當那麼簡單去做...可能也有些角度要調整....這是題外話...) 還有~~我不是兇手!!!^^ 回到愛情觀的問題... 現在很多的人的確有點... 亂七八糟!!!!!! 這不是重質不重量的嗎??????? (所以小弟還沒交過女朋友...也太不重"量"了...=.=) wizard兄... 你的感覺....我懂....>.< 嗚嗚嗚.... 最今小弟也發生一點點蠻扯的事情... 看來情人節我要找黑糖膏一起過了...=.=
對了~~ Mibo~~~ 您的信箱有一篇道歉信~~請查收^^<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vbmenu_register("postmenu_377061", true); </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