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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胡亂說: 成大事件後再談 mp3

  
以往要過河到另一個村鎮,唯一的方法就是坐船。而由於要來往的人很多,就有很多的船做著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工作,但事實上所有的船都屬於主要5、6個船家。船家渡河的工作很簡單,要的票價略高,但要過河的人都買得起,買不起的人通常也不用到另一個村鎮,於是眾人得過且過倒也相安無事。

..........有一天,人們發現渡船實在很沒效率,船票又貴、速度又慢,於是合眾人之力乎造了一座橋。忽然間船家的生意大受影響,好在橋造的不夠寬,還是有些人願意坐船。但很不幸的是吃到甜頭可以免費渡河的人想到多年付出的船票好像騙局,打算造一座更大的橋,反正船家以往幾條破船搖來搖去賺的暴利早就足以,要不然還是可以靠觀光客賺點盈頭小利。船家越想越氣,打算告造橋的人,不料地方父母官是個有心無腦的渾人,找不到造橋的人,只好抓幾個剛好過橋的路人甲來充數。不巧路人甲剛好是識幾個大字的年輕人,決定周旋到底,反正他們人多勢眾外加爛命一條,大可以拼了老命玩玩,還振振有詞地說當年船家要價高等等。於是一場辯論就此展開..........。

..........舉這個例子當然有弱點,因為唱片業有生產出實際產品,而不是靠簡單工具做服務業而已。不過我們必需認知,Napster的確不道德地只想利用群眾的免費心態來成就他們的事業。他們的大型中端機等等都是要花錢的,並不是辦慈善事業,只為了讓大家可以傳播文化。換個角度講,時代因科技而改變,但所謂的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並不會因為數位文化而改變。就個人使用而言,mp3一點都不造成問題,除非涉及販售行為。舉例而言,人們也常在圖書館或和朋友借書來拷貝,很顯然沒有人覺得那有法律上的問題。換言之,一個人將自己的CD做成mp3版來使用也不造成盜版行為。唱片業在面對科技總是過於緊張,已往他們告過SONY、廣播業、製造MP3 Player的廠商。就科技來說將CD轉成MP3和CD轉錄到錄音帶並沒有差別,真正的問題(或說差別)出現在錄音帶並不能輕易的傳送,最多只是朋友間借聽罷,但MP3和網路卻可以輕易結合而在認識與不認識的人之間隨意傳送。就其根本的方式(mp3或錄音帶)而言並沒有差別,然而這樣的差別對唱片業卻是生與死之際(至少他們目前願意如此想)。很顯然,唱片業的確可以打倒那些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的網站(如Napster),但對於廣大私自用CD燒錄或點對點電腦傳送的方式卻毫無辦法。

..........很多人說mp3會結束唱片工業,因此要視同盜版予以打擊。其實,網路之所以迷人之處就在於你無法"完全"壟斷或規範。如果科技的運用最後會打擊某種工業,那也只好如此,就像電話的發明也為電報業劃下句點。而要注意的是,通常舊的產業還是會有其市場,只是利潤不再豐富罷了,如汽車工業之於鐵路工業即是如此。再者,現行的唱片工業也許會末落,但人類追求、創造新音樂的慾望絕對不會停止,將唱片工業和音樂文化劃上近乎的等號其實是對商人過高的抬舉。

..........很多人將mp3的問題視為法律的問題,但這不但有點失焦,更大的課題是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是解決不了網路使用所衍發出的問題。自由的資訊流通造福很多人,同時也帶來不當色情、思想影響未成年者的問題。法律的世界黑白分明,不論你願不願意,總要分出個是非;然而我們身處的世界卻只有灰色,我們之所以覺得"它"值得爭議、討論,很大的原因就是有灰色的地帶。

..........其實唱片業大可不必緊張,他們擁有足夠的資料庫、人才、資金,那無異是網路時代最真貴的資產,而那些正是當今網路事業最缺乏的。當然他們也必需理解,時間並不站在他們那一邊,特別是網路傳輸速度和使用人口大量成長的前提下。當年全錄公司發明了圖像界面電腦和印表機等產品,其技術足以獨步全球,但他們卻怕數位文件會打擊他們的影印機生意而不知如何運用,最後這技術轉移到蘋果電腦麥金塔上,蘋果電腦也成為前500大的公司,而今日的全錄卻因為經營手段和數位文化而幾乎破產。蘋果電腦因為想同時攏斷電腦軟硬體而坐失操作系統的戰爭,最後卻眼睜睜看微軟抄襲其操作界面而日漸失去佔有率(雖然這幾個公司的發展並不能如此概括)。就上面虛擬的故事而言,唱片業如果要生存,最好的方法就是轉而成為造橋者,然後繼續壟斷過橋通行費(雖然只能攏斷一兩條橋),要不然就只好放棄已往習慣的豐厚利潤,或做其他增加付加價值的產品,其下下策是破口大罵、坐失良機而就走向末落。至於那些自以為倒楣、吃習慣免費共產自助餐的成大學生,他們的行為或言論其實沒什麼好討論(ps:稱念過大學的人為知識份子只會顯得台灣教育真的很失敗)。社會上應該做的事是討論出幾種解決方案,而不是又流於大拜拜似的各說各話,越扯越遠。

..........還是那句話,不管你願不願意、喜不喜歡,數位音樂文化將是人類生活的一部份。

作者: 當代工友

PS: 這篇文章乃作者隨談,較完整的想法詳見"MP3、數位音樂對唱片工業的影響"。想繼續賺取暴利的船家、苦主被告都得罪的地方父母官、或是不想花買路財的書生如看不順眼此篇文章,請上當代樂手的留言板留言,如果要找原作者"當代工友"辯論,掌門人回答是一律查無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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