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我朋友家開的樂器行..... 如果各版友有任何發現麻煩通知我一聲! 感激不盡!! 原文如下: 今天凌晨我們家發生了竊案,歹徒從房子後面的防火巷侵入,拆開浴室的鋁窗進入一樓店面,先到二樓的教室竊取幾把骨董的電吉他,再回到一樓搬走新的電吉他,失竊得還有節拍器跟電吉他弦等,總計有超過二十把電吉他,損失約在數十萬元之譜。 一早我父親已經報警,甚至驚動到分局長來到家裡關切(整間店被搬光,這在宜蘭已經算超大的竊案),現場已採集指紋回去化驗,也調了路口的監視錄影器畫面,正在全力追查中。 對於這次的竊案我們有幾點發現: 第一、歹徒應該是有預謀的行竊,並非隨機得挑選犯案目標。因為房子後面的防火巷,連我住了二十幾年,都不清楚該從哪邊入口,歹徒勢必是經過一定時間的地形觀察才展開行動。 第二、我們家一樓是店面,二樓是教室,三樓是住家。一般人從外觀上看,應該只知道一樓的貨品擺哪邊,除非上過二樓,不然不會知道二樓的教室內,還有幾把高價值的骨董名牌吉他,而且是知名廠牌,其價值是一樓其它牌子新吉他的好幾倍。 第三、除了吉他跟音箱外,歹徒只偷了電吉他的弦和節拍器,旁邊還有木吉他弦沒拿,歹徒竟然能分辨得出差別,研判應該是學過吉他,或至少對樂器的行情有相當的了解。 第四、如果要行竊,一般竊盜集團會挑好攜帶及銷贓的銀樓或鐘表店下手。一次偷二十把電吉他,就算是小轎車也很難塞得下,加上之後要銷贓的管道也很困難。 第五、我和我哥都在台北工作和念書,六日才會回家。不曉得歹徒是不是看準這點,挑了周五的晚上,家裡少了兩個大男生,偷起來也比較不用擔心,好險你沒有對我父母出手,不然你的下場會更慘。 綜合以上幾點,雖然很不願意如此說,但我們研判是熟人或至少是熟悉我們店裡生態的人所為,至少一定進入過店裡面。如果你有在看這篇文章,我給你一個機會,限你三日內將貨品歸還,你可以放在一個空地或其他地點,打電話通知我家裡(相信你也知道家裡電話,放心,沒有竊聽)。 不然,我一定會盡我全力找到你,揪出你,讓你得到應有的制裁。你最好自己去自首,不要讓我在警察之前找到你,我會讓你後悔踏進我家大門一步,當你扯破鋁窗,爬進我家的那一瞬間,你就犯了不可抹滅的錯誤。 你是懂吉他的人,應該不可能不知道,像Gibson這類的吉他都有編號,你最好一輩子都把這吉他放在家裡自己欣賞,如果你拿出去表演或是賣,馬上就會被發現。 還有,我家位處在東港橋下,旁邊是宜蘭市的五叉路口,因為時常發生車禍,這裡的監視器數量也是宜蘭市之冠,凌晨兩點到六點間經過我家門口,又要能載得下二十幾把電吉他跟音箱的車子,相信也很容易過濾,你被秋出來也只是遲早的事情。 也請各位版友幫忙,對於銷贓管道,我們認為有幾種可能,除非歹徒要把二十幾把電吉他都擺在家裡自己練習,不然吉他不像其他黃金或手錶如此好賣,一把一把放在網拍也不知到要賣到何時,所以可能的管道應該是找樂器行或學校社團銷贓,如果最近有人大量拋售二手或全新電吉他,煩請跟我們連繫,謝謝您,感謝您看完這篇文章。 真善美樂器行03-9333367 失竊物品:GIBSON 電吉他 (編號:82677588) Fender 電吉他 Ibanez 電貝斯 SX 五弦電貝斯 Fender 貝斯音箱 ROLAND 貝斯音箱 ROLAND 電子琴音箱 *2 ROLAND EXR-5S 電子琴 ROLAND E-35 電子琴 以及電吉他數十支、周邊商品等等 原文: http://www.wretch.cc/blog/i9333367/13021309 部分失竊物品的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i9333367&book=18&page=1
感謝各位版友的關心 我會再問問我朋友看有沒有其他琴的序號 監視器的部分我也建議他了 ^^ 當代是個溫暖的地方 雪中送炭的多 多數的版友都是好心要幫忙的 但若是單純看好戲抑或者是覺得我朋友可笑的人 行行好 點"上一頁"就好了 不要留一些沒營養的東西 人家遭小偷已經夠衰了 換做是自己, 難道真的只自認倒楣嗎? 請不要落井下石
這是我第二次點進來這個網頁了,因為幫不上什麼忙~但會多注意是否在拍賣中銷贓 以前都會幻想如果樂器行裡的琴都是我的那有多好!! 但如果用偷來的,我想也賣不掉吧 而且這很明顯是熟人所為 他雖然得到了很多「換不了現金的吉他」 但相信他也會得到更多更多「內心的空虛」 就算這件事沒有結果、沒查出來 但他一輩子都不敢將這內心的秘密對別人說 也害怕在外面跟朋友喝酒、不小心說溜嘴 我想他也是樂手吧 活在陰影下的他~唯一能走出來的道路就是 [FONT=楷体]自首吧!!![/FONT]
偷者也很可惡 向小偷道德勸說是希望小偷還存有一絲絲良心!!在鑄成大錯前給他一次機會!! 當你被偷時你應該也很想把小偷"斬呼死"吧!! 希望早日破案!!這種人不需給他機會!!因為他在偷之前應該就有想過後果了!!而不是意亂情迷!!
我覺得可笑,主要是針對這幾句。並非不同情受害者的處境。 理由如下: 假設一個如受害者所述,精心策畫的偷竊行為,會因為看了這樣的敘述而良心發現,從此睡不著覺,跑出來自首,那這樣的笨賊,實在不值的費唇舌討論。 如果是精心策畫的偷竊行為,想必若受害者兄弟在家,衝動的和歹徒周旋,如果歹徒竟因此被兩兄弟制服,那實在和精心策畫扯不上關係。如果歹徒計畫周詳,行竊時被發現,恐怕受傷的還會是被害人。我實在不知道這樣的放話(不然你的下場會更慘),有何意義。 還是受害者想自己揪出小偷,把他打個半死?當然在心裡想想是不犯法。但如果受害者真的這樣做了,如果各位網友很贊同拍手叫好,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請問受害者報警了嗎?警察受理報案了嗎?就算沒有,我實在不相信歹徒會相信有私了的可能性。 各位不妨想想,行竊的人就是缺現金,債務人逼急才出此下策,除非該店家和人結怨,刻意報復,否則誰會挺而走險,東西都到手了,還拿出來還你? 如果受害者有掌握熟識的特定嫌疑人,這樣放話當然有效果,如果沒有的話,講這些大話會有效果嗎? 趕快報警,有留指紋就採指紋,有路口監視器調監視器,清查銷贓管道,提供警方店內有債務問題的熟客名單,是否曾和人結怨,都比在網路漫無目的求助、心戰喊話有用。 我懷疑現場跡證在警方來之前,就被破壞了,我也相信,若先到現場的是派出所員警,說不定採證都不完全,若是嫌犯連銷贓管道都準備好,那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To:equity 就好像~~之前八八水災,馬總統遇到災民問…我們全家都投你,為什麼 需要你時偏偏見不到你!!!馬總統的回答是:你現在不是見到了嗎? 當下…他的回答,至今讓我印像深刻~(這案例的好壞,大家自由心証) 其實…人在受傷、受害時…需要的只是關心和安慰,很多事…就算是事實 遇到上列情形時,再殘忍的事實說出來,完全不給受害者希望跟安慰 誰都知道…這事…抓到的可能性~會有如此發言,當然警也報了~ 該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是上上網發表不滿的情緒~ 最後~抓住一點點點點希望,說不定…當代真有人能幫到忙~就醬而已!! 以上~"真正比起來~不發言的人,比你發言還要有正面意義" 靜下來仔細思考這個問題,當你身邊如果朋友發生不幸的事時!!! 你都是用這種現實派的想法去應對,而不給予正面的關心~~~ 沒錯…事實已經發生且無法改變!!!當下…通常當事者一定不能接受現實 並有滿心的怨對,但…現實已經夠殘酷了,您的冷風…能為他帶來溫暖嗎?